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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统计工作总结及年统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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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增强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主题,认真履行统计职责,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统计保障。现将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20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做好相关统计改革。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按照县委改革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我县《实施意见》。完成了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意见。二是深入学习贯彻《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建议实施细则》《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实施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工作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是按照500-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形象进度法统计调整为按照财务支出法统计要求,完成500-5000万元投资统计改革任务。四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精神和要求,顺利完成局队业务调整优化工作。五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工作。目前城镇、农村调查点电子记账已全面推开。

(二)进一步完善基层统计规范。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乡镇、企业、部门统计“三个规范”文件,扎实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一是印发了《休宁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方案》到乡镇、部门、联网直报企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二是坚持对乡镇(园区)、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及首席统计员考核。三是实施月度部门首席统计员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部门统计职责。四是巩固乡镇、部门首席统计员制度成果,稳定基层统计队伍。

(三)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坚持依法治统。一是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教育。二是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按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完成了16家单位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2起,立案查处2起,并限期改正。

(四)认真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做好日常统计工作中的核算、农业、工业、投资、商贸、服务业、文化产业、城乡居民收支、劳动工资、能源、名录库、人口、投入产出调查等方面统计工作及妇女儿童“两纲”监测、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各项数据按时上报、如期公布,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五)全力做好专项普查工作。一是基本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后续工作。普查公报、资料开发正在进行当中,将在年底前完成。二是认真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完成了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清查底册编制、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当前正在进行单位清查摸底和查遗补漏工作。

(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加强统计数据解读能力。一是继续加强统计预测研判。由统计局牵头,召集由财政局、商务局、招商局、发改委、旅委、房管中心等县直7部门首席统计员参加的月度经济形势研判联席会议,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科学预测分析,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准确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积极跟踪对接,强化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有效预测和研判。对市局反馈的数据认真分析,1-10月共撰写统计分析、快报、内参共16期。二是加强统计数据解读。通过召开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统计月卡、统计公报、“数据黄山(休宁)APP”客户端服务功能等形式,第一时间解读统计数据,通报经济运行情况。1-10月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如期发布了2020年度统计公报,编制9期《统计月卡》,对数据黄山(休宁)月度、年度统计数据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七)积极主动做好多方对接。我局始终把市政府目标考核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一是加强与省市局、考核办的对接沟通,跟踪了解各项考核数据排名,努力确保我县各项考核指标争先进位。二是加强与县考核办对接,及时互通信息,跟踪落实县直部门数据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相关情况;三是加强与乡镇(园区)对接,夯实统计基础,做到数出有据。

(八)坚持不懈抓好党建。我局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党组书记抓党建,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统计部门“四个说清楚”和“三个转变”指示精神。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并印发《2020年统计局党建工作要点》;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并把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统一要求,统计局已安排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参训率达100%,切实抓好十九大宣传教育;三是继续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党建痕迹管理的要求,建立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六项制度”等工作台帐,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6月份,我局党支部被县直机关工委授予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九)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始终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一是落实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把手”党内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分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落实。二是明晰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全年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指导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三是认真分解责任。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统计局党组经研究,制定了《2020年县统计局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四是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对责任书的履行情况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确保责任落实。五是开展了“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对照县委开展“讲严立”工作方案,我局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开展了系列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了专题研讨,并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五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痕迹化管理。明确管理对象、工作要求、履责留痕、方式方法、留痕监管及责任追究,如实记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过程,做到有据可查。

(十)加强联系乡镇工作。岭南乡是统计局的联系乡镇,我局作为牵头单位,一是局主要领导经常与县领导和相关部门一道多次深入联系乡镇,督查防汛、防火、脱贫攻坚、村“两委”换届工作;二是在“六一”儿童节、“教师节”期间,深入学校开展慰问活动;三是深入村组和联系户开展扶贫攻坚工作,确保扶贫任务圆满完成。

二、2020年度统计工作谋划

(一)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普查要求,做好数据采集、登记查疑补漏、基层数据初审与上报、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汇总等相关工作。

(二)全面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根据统计各专业改革的要求,积极做好各项统计数据的收集、核算、分析,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汇报,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三)继续深化统计体制相关改革。全面贯彻中央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省、市、县《实施意见》,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四)继续加强部门配合,做好统计保障服务。准确研判全县经济形势,加强统计指标解读,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可行建议。同时,及时了解省同类县、市三区四县和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做到知己知彼,为县委、政府当好参谋。加强乡镇、园区统计队伍建设,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加强统计责任教育,努力造就一支知责、履责、担责的干部队伍。

(五)继续做好省市目标考核对接工作。加大与省市局经济运行考核办公室对接沟通力度,积极主动汇报,及时了解动态信息,随时保持密切联系,争取考核取得较好结果。

(六)坚持不懈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继续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七)继续加强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思想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各项廉洁从政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注重反面典型警示,筑牢廉洁自律的道德防线;建立完善制度,围绕人、财、物、数和统计执法检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数;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以上率下,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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