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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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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的转变,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2020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及补贴额的通知》(苏农机行〔2020〕4号)文件精神,在省、市农机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街道农机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区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已经顺利完成。

一、2020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66万元,扣除201X年缺口资金19.45万元、2020年使用资金110.79 万元和2020年使用资金20.897万元,2020年可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314.863万元。

2020年,XX新区共收受办理25份新购农机具材料,其中联合收割机4台、拖拉机4台、旋耕机17台,累计使用补贴资金18.4万元(即中央补贴16.8万元,报废补贴1.6万元),受益户数18户,补贴资金已全部通过“一折通”发放到位。2020年底结转数为296.463万元。

XX新区农办、财政局分别于2020年8月及12月分两次到现场核查农机购置补贴,共抽查了7台新购机具,信息准确,全部在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良好。经过区财政局“一折通”账户系统,我区所有购机补贴资金均已全部兑付到位。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经验

(一)加强领导

认真落实好国家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确保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积极落实补贴政策、关注补贴工作的开展情况,形成任务有着落、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信息公开

规范操作,严格操作。通过多种宣传、资格审查、网上公示、机具核查、完善补贴档案以及补贴资金结算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操作,认真做好补贴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使补贴工作得到更好的落实。在盐城市XX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资金使用规模等等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监督检查

根据街道申报的农机购置补贴台账资料及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录入数据,区农办、区财政局于2020年8月3日、12月13日两次到现场进行核查。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户10%的比例抽查新购机具,要求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盖章”,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没有发现倒卖机具或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为提高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专门印发了《盐城市XX新区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确保多方位监管,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开、透明。

(四)实施阳光操作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专门在XX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资金规模等信息进行了公示,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投诉举报电话,包括区农办、区财政局的办公电话,落实农办负责值守投诉举报电话,并做好记录。到目前为止还未接到过一次投诉举报电话。

(五)严肃纪律、强化监管

为提高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我区印发了《盐城市XX新区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文件,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教育,强调农机购置补贴纪律。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街道农机部门对购机户进行100%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盖章”,街道农机部门审核确认后,出具审核意见、财政补贴资金预算汇总表、购机清册三样一起,由分管领导签字、街道盖章确认后上报区农办。区农办根据街道上报的台账资料,对照购机补贴系统信息内容,一一对应审核,并联合区财政局以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抽查核实。信息确认无误后,由区农办出具审核意见及购机清册交由区财政局兑付资金。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购机户安全操作机具意识淡薄,需进一步增加机械操作知识。二是部分购机户报帐积极性不高,拖沓全区报帐进度。三是我区专业从事农机工作的人手严重不足,相关专业知识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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