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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明节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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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明工作期间,地区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民政部、黑龙江省民政厅的统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43号)精神,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祭扫”为主题,积极宣传殡葬改革,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规范落实惠民政策,提升行风建设水平。清明节前下发了《XX地区行署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大署民〔2020〕54号)文件,对各县区清明节工作做了具体要求。清明期间,全区累计接待祭扫群众52610人,各类车辆15110辆,参加保障人员1220人次,安全、文明、有序的完成了清明祭扫工作。

一、突出主题活动,积极引导文明低碳祭扫

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祭扫”为主题,积极倡导“节俭办丧、生态安葬、低碳祭扫、文明殡葬”理念,引导群众树立移风易俗、厚养薄葬;抵制封建迷信、奢侈浪费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绿色文明祭扫,引导群众由实物祭扫转变为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各县区通过有线电视台、微信平台、展板、宣传公告等多种形式发布倡议书和殡葬改革总体要求,引导群众绿色殡葬、文明生态祭扫,自觉抵制焚香点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陋习。

2020年清明节工作总结

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各县、区民政部门,以清明祭扫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的作用,通过电视台、微信、QQ群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法规政策、节地生态安葬、绿色殡葬、文明殡葬等,在第一时间上报相关信息,有力推进了全区殡葬改革工作。

三、提升服务水平,扎实开展“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祭扫”活动

1月行署民政局下发了《关于下发进一步推行节地生态葬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大署民〔2020〕25号)文件,要求各县区积极与政府、林业部门协调,加大对节地生态安葬事业的投入,发展殡葬设施。认真学习经验,研究并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力促殡葬改革工作的推进。

同时各县区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以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建设为标准,以祭扫期间群众满意度为目标,高标准完成清明祭扫工作。从行署民政局组织的监督检查情况看,各县区民政部门组织有力,各殡葬服务单位均能做到群众至上、制度落实、管理规范、诚信服务和依法经营。全区清明祭扫工作达到了“服务环境明显改善,服务意识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改进,管理水平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总体要求。

四、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年初,组织全区民政系统殡葬工作负责人收看《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殡葬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及《2020年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视频会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地委行署、民政局高度重视,3月,行署副专员李佰铮、行署民政局局长陈铁深入各县区进行工作部署;4月4日行署民政局开展清明节祭扫安全检查活动,行署民政局局长陈铁带领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到重点公墓进行实地检查,对2020年清明节祭扫重点工作作进一步要求;4月5日清明节当天,行署民政局副局长万晓萍带领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到我区重点公墓进行实地督导,全面了解节日期间祭扫安全保障情况,就实际情况进行指导。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开展。

各县区民政部门均成立了清明节祭扫工作小组,领导带头,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三定、三案、一值守、一报告”制度。并成立了由民政部门牵头,工商、物价等部门组成的“殡葬工作联合执法小组”,清明节正逢我区防火关键时期,清明祭扫工作也是我区春防的第一战役,针对春季风力大,易发生火灾的问题,重点防控焚烧纸钱现象的发生。我局联合森警、防火办、林业、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有效的防止了上坟烧纸焚香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积极组织清明祭扫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清明节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保障应急措施,重点预防。

XX地区在2020年清明节期间,未发生突发事件和森林火灾,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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