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是指国家授权卫生部门对所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的卫生法令、条例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2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按照卫生局(卫执〔20_〕231号)《关于印发20_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监管情况,完成了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经营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举办专题培训,提高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和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消毒产品经营行为,提高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法律责任意识,保障群众健康安全。5月8日—9日,分2期举办了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依法规范经营培训会,全区130家药店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针对消毒产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和药店非法行医的形式、特点、危害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要求各药店要建立严把进货关,建立索证索票、登记验收等制度,不得销售无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不得销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不得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同时强调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并结合实际案例对非法行医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宣讲。培训会结束后,区卫生监督所与101家单位签订了《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依法规范经营承诺书》。
二、强化监管,加大对经营不合格消毒产品的处罚
今年4月份以来,卫生监督所以监督检查经营销售消毒产品的单位是否建立消毒产品索证、索票、登记验收制度,是否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为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101家,对27家销售不合格消毒产品的经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9800元,并责令立即停售不合格的消毒产品。对未建立索证索票、登记验收等制度的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启动约谈机制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
为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卫生规范要求,确保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效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_年4月23日,卫生监督所启动约谈机制,对辖区内3家卫生条件不达标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此次约谈,首先由监督员提出被约谈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生产场所、清洗消毒工艺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二是餐饮具集中消毒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三是保证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四是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随后,被约谈单位的负责人分别对本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报告了整改措施。
四、开展专项监督、监测,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评定工作
按照《20_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区作为试点区县圆满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开展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评定工作,旨在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对企业实行分级监管,合理分配有限的监督资源,突出监管重点。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首先按照产品的性质、用途、适用人群将消毒产品分为高、中、低危险程度三类,每个大类再依据企业自身风险控制水平的好坏分为二个等级,共三类二级,六个级别,与之相应的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依次增加。
我区共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5家,根据产品的用途和使用人群全部为中风险,其中评为C级(中风险管理好)3家,D级(中风险管理差)12家,下一步我区将根据评定的等级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级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督效率。做好日常卫生监管工作
五、有序开展日常监督,巩固工作成效
(一)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可能影响产品卫生质量安全关键环节的监督,保证每年完成经常性卫生监督2频次以上,监督覆盖率100%,在日常卫生监督过程中,发现《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即将到期届满的情况,及时通知生产企业办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换、发证准备工作。今年,共协助市所完成我区3家生产企业换、发证的现场审查工作,并为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了企业档案和我区卫生监管工作档案。
(二)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完成了我区在产的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的消毒餐饮具抽样检测工作,共抽检样品30套。经检验,消毒餐饮具全部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三)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督促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年度的健康体检。
六、存在问题
(一)部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购进原料时未索取原料检验报告;无生产记录、未建立企业管理档案或管理档案不健全;生产区环境存在脏乱;原料、成品库的物品未隔地离墙存放;无产品自检设备或能力等问题。
(二)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经营的消毒产品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许可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未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无产品经营台账。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对消毒产品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我区消毒产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成果,确保我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市卫生监督局关于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要求,于20_年9月18日组织相关稽查人员对我所的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和卫生监督员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稽查。并根据“20_年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总表”内容逐一进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我所成立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副所长主抓监督稽查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举报投诉受理登记及卫生监督员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建有《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制定有《卫生监督员着装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工作检查制度》,每季度检查风纪风貌和着装情况,全体卫生监督员上班时间大部分都能够按要求着装上班,证件使用规范、遵守监督员的各项行为规范。同时,卫生监督员在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
二、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
我所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0317—5487100,制定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举报受理工作,由监督科负责调查核实工作,发现有违法行为一经调查核实,均立案查处相关行为。截止目前为止,我所未接到电话投诉举报,对不属于本部门的案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并及时向举报人做了反馈。
三、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1、指定专人管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归档管理,并建立了行政处罚卷宗归档管理制度。
2、本着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截止目前为止,本年度实施行政处罚0宗。
3、部分现场检查笔录书写不严谨,部分执法文书编号、文号书写有空缺。
四、卫生行政许可情况
卫生行政许可均能够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卫生许可证》,各项卫生许可档案按许可类别、许可顺序有序排列,并按规定存档保存。同时存在申请材料缺失等个别情况。
五、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我所制定了稽查工作计划,对行政许可、风纪风貌、投诉举报、执法文书书写等情况进行内部稽查,均制作了稽查笔录,并做了稽查意见书。
六、存在问题
一、由于我所人员编制少,未设置专门的稽查部门,仅展开内部稽查工作,稽查工作未全面展开。
二、稽查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还不够全面。
七、建议
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下级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举办稽查工作培训,切实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
根据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在区农水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街道办的积极配合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为依据,依法规范推进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强化事前监督和预防监督,切实建立“以监督促防疫”的动物防疫工作新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生产基地源头监管工作
开展对规模养殖场(户)免疫档案记录、疫苗使用、饲料、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等监督检查;要求各规模养殖场(户)认真做好免疫档案建档工作,负责该规模养殖场(户)的村级防疫员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对个别养殖场(户)存在的问题发现后提出整改措施。
二、动物检疫工作
加强城南畜禽交易屠宰批发中心肉食品检疫工作,1—9月份共检疫生猪13.6646万头,菜牛0.7212万头,查出病害猪肉226头,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了生猪、菜牛屠宰检疫率、白肉上市合格率100%。积极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创新活动,对菜牛屠宰实现准入制度,使广大市民告别了注水牛肉,肉食品安全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积极参与联合执法
节假日期间积极参加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食品安全委员联合执法活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手对区内食品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饲料、兽药监督管理
加强对饲料、兽药经营户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市畜牧兽医局开展兽药饲料抽样送检。
五、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行动,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户和兽药、饲料经营户发放清理和收缴“瘦肉精”通知单,共140份,出动执法车辆15次,45人次。重点加强城南屠宰场进场生猪、菜牛的瘦肉精检测工作,及时购买检测试剂,对进场生猪实现批批检测、进场菜牛做到头头检测,截至9月底共进行生猪瘦肉精抽检7千九百多头,菜牛瘦肉精检测3千六百多头。检测中未发现“瘦肉精”呈阳性现象,严把“瘦肉精”检测关。
六、加强冻品市场冷鲜肉监管
对汇汇食品和苏食等经营冷鲜肉企业实行跟踪管理,及时查验冷鲜肉输入地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及“瘦肉精”检测报告。每周两次上门检查,对分销的冷鲜肉经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确保进入流通环节冷鲜肉质量安全。
一年来,卫生监督所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一个宗旨,突出三个重点,完成六项任务,实现一个目标,圆满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现就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卫生执法,保护人民健康权益
(一)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1、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为重点,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认真核查,重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医疗广告,加强传染病管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医疗美容行为,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不断强化医疗废弃物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并且通过简报、报纸和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卫生宣传。
2、加强对医疗执业行为的监督和指导,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对全县辖区内581家医疗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监督检查,提出了指导和指令性意见,使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组织和制度,对其中的349家单位下发了意见书共837份,并会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进行了监测,共采集样品462份,对样品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改正。年内查处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31家,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15家进行了行政处罚。立案查处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消毒产品案1件。
截止11月中旬,监督579户,共出动车辆261台次,出动监督员3476人次,处理非法行医案件102起,处理投诉举报案件9起,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028户次,立案131起,结案127起,其中取缔63户次,没收诊疗器械32件,药品26箱,罚款人民币万元。规范了医疗市场服务秩序,净化了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
(二)公共卫生监督工作
1、强化预防性卫生监督,保证经常性卫生监督,深入、全面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年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974户次,发放卫生许可证726枚,换发卫生许可证1996枚,审验卫生许可证794枚,办理摊位证36枚,新建卫生许可档案1679套,为65名下岗职工办理了相关卫生许可证件,减免各种费用1680元。发放c级卫生信誉度等级牌匾114块、b级牌匾20块;进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5461人;进行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11次;采集产品样品429份,采集公共用品样品4972份,水样213份;开展了职业危害场所的卫生监督63户,开展健康监护人数164人。
2、加强了预防和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救治、控制和预防应急预案。建立了集体聚餐申报审批制度,加强了食品采购索证管理。
3、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了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公共场所专项整治等全区范围的专项行动,结合各自的具体要求,分别对各类餐饮服务场所、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食用油、健康相关产品、水产品、化妆品以及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集中式空调系统进行了专项检查和处理;还开展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等专项活动,进行职业放射卫生重点检查85户次。
全年共出动车辆186台次,出动监督员6424人次,监督3406家。立案172起,结案147起,罚款人民币万元,销毁不合格产品或商品278公斤;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3起。
(三)信息宣传
充分利用媒体优势,营造强大的舆论环境,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宣传单、条幅等各种宣传阵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卫生法规、卫生标准、卫生政策、卫生要求,宣传卫生执法监督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宣传卫生监督的典型事例及工作经验,宣传卫生执法的目的、意义、措施,宣传监督所的自身建设,反馈百姓关心的热点卫生问题,普及卫生安全法律、科学知识,曝光卫生违法行为,提高人民卫生法律意识,营造人人讲卫生、讲文明、讲守法光荣的舆论氛围,为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铺平道路。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卫生监督事业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各科室的业务水平都有了进一步提高,不但巩固了我县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的良好成果和在全市考核评比中的靠前位置,还促进了我县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已经步入了全市各旗县的先进行列,卫生监督事业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不久前,我县代表赤峰市接受了自治区关于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卫生许可工作的.检查验收,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和好评。至此,我县卫生监督的整体水平已经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二、实行人性化管理,创建文明和谐的工作氛围
不断健全和完善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以科学管理为基础,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加强内部管理,约束职工行政行为、使他们做到遵纪守法,公正执法,文明服务;同时,以提高职工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根本,实行“环境育人、真诚待人、沟通赢人、制度管人”的人性化管理模式,实行目标化考评管理,比贡献、看实绩,逐步建立科学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倡导勤俭节约,开源节流,收支账目明晰;合理使用人才,根据每个人的能力和特点分配工作,充分发挥职工的干劲和聪明才智;加强考勤管理,严肃单位纪律,积极参加县委、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令行禁止,遵章守纪,严格按法律规定和制度要求办事;鼓励学习和创新,注重政治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以及工作方法的改善;推行平等交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全体职工共同参与单位的建设;严格执行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杜绝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发生,使监督员在监督活动中避免了盲目性和随意性;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无违规现象发生,此项工作已经通过了计生局的年终考核验收;建立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稽查工作,对公共卫生监督科的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进行督查,进行了案卷的评审,截至11月下旬,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发生,为实现执法公开、公正、高效、便捷奠定了基础。通过人性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人性化执法,达到凝心、聚力的效果,开创了人人顺心、大家同心、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大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宁城经济发展
积极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会议精神,认真响应招商引资号召,在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广开渠道、内引外联,大力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经过一年来的考察论证,多方协调,我所的招商引资成果收效显著。一是积极向自治区卫生厅争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发展资金,到目前为止已经到位50万元,购置了车辆,配备了公共卫生监督快速检测仪器设备,保证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增强了我县卫生监督监测的工作能力;二是引进市内县外资金500万元,在黑里河镇建设杜鹃山庄一处,预计20_年5月1日开始对游客开放,届时这一景点将成为我县最好的旅游景区、最具有代表性的旅游项目,必将促进宁城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与此同时,我们认真开展了“端正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并用制度加以规范,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设立了意见箱、投诉举报电话、监督台,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增强卫生监督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卫生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以发展经济为根本,以严格执法为前提,消除一切不利经济发展的因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务真求实,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寓服务于监督中,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减轻被监督对象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从专业的角度给与指导和扶持,树立了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卫生监督队伍新形象,为支持新农村建设、推动宁城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县卫生局和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卫生监督员共同努力下,一年来,科室人员很好的完成了上级和所办下达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和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有效维护了我县公共卫生以及医疗市场的安全稳定。现将20_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医疗卫生监督
一、卫生行政许可
20_年1—10月份,根据上级卫生许可发放标准和规范,在开展医疗卫生许可审查时,做到严格审查、严格发证。
1、医疗机构申请校验145户次(其中国营医院或门诊20户次,学校医务室3户次,计生服务站2户次,村级卫生所120户次),校验合格145户次。申请设置村级卫生医疗点77家,同意设置71家,核准登记注册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71本;申请设置个体诊所5家,同意设置5家,申请执业登记注册7家,审查合格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7本。
2、新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2家,核准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2本;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8家,校验合格8家。
3、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延续12家,审查合格12家,发放《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12本。
二、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5—6月,根据市卫生局《转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所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执法活动。专项行动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4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车次,检查10个乡镇47个单位和个人。
检查25家国营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各单位均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服务项目开展执业,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或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人员独立执业,未发现无《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从事助产技术服务行为。对就诊病人均做好门诊就诊登记并书写门诊病历,开展B检测业务的单位B超检查室能张贴警示标语,为孕妇作胎儿检查均有记录。全县有开展引产业务的医疗机构5家,今年实施的引产数共111例,均有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检查未发现医疗机构利用B超实施胎儿性别鉴定或无计生部门证明实施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对22个体诊所检查未发现有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也未发现有非法出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我所今年未接到关于"两非"的投诉案件。
三、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工作
根据我县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工作方案,今年3月份开始,我所监督员深入城镇及村级开展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督查工作,重点是打击并取缔无证行医行为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单采血站跨区采浆或频繁、超量采血和采集冒名顶替者血液和查处医疗机构擅自采集、供应临床用血的行为。据统计,3—10月份,我所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10人次,出动车辆38车次,检查机构192个单位(其中临床用血5家医疗机构和1家单采血站,个体诊所48家,村卫生所136家)。立案查处案件6起,其中取缔无证行医5家单位或个人,查处聘用非卫技人员从事诊疗活动1家,结案4起,罚款金额0.78万元及没收药品一批。共对_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4次,未发现有频繁、超量采血和采集冒名顶替者血液的行为。
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
一、职业卫生监督
1、6月份,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要求,深入3家厂矿企业和2农贸市场进行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6台次,卫生监督人员1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960份。6月8日,我所会同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等8个单位,在县城联合举行"深入开展_县20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当天接待群众咨询13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62份,出宣传板报一版。
2、8月份,根据《20_年_市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我所组织人员对我县辖区内是否存在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重点排查。结果发现,我县辖区内无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
二、放射卫生监督
今年9月份,对我县11家医用X光电离辐射的医疗单位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等情况进行检查。我县11家放射诊疗单位都建立了放射诊疗管理规章制度和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机房门外设置工作指示灯和放射警示标志,在岗放射工作人员29人,其中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的20人,无上岗证9人(6人为影像专业、3人为其它专业毕业)。26名放射工作人员佩戴有个人剂量监测仪,监测结果未见超标;监督员对3家聘用无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证从事放射工作的医疗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书。
我所还配合区疾控对全县11家放射诊疗单位的工作场所及15台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放射诊疗设备影像质量与放射防护检测,检测结果有3台X射线机曝光时间有偏差;1台X射线机房门有射线漏出,1台X射线机房门有光源性垂直偏差。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监督员均及时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书。
三、消毒产品卫生监督
今年6月,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我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所对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和1家公共用品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员8人次,出动车辆2车次。两个单位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基本符合卫生要求。10月份,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和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单位进行消毒效果检测,其中餐具抽检100份,检测合格100份,合格率100%。公共用品抽检4种9份,检测结果未出。
四、存在问题与对策
1、监督人员配备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加大人员的输入,继续加大卫生监督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
2、工矿企业(单位)没有按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日常监督管理还不是很到位,各项监督工作有待于加强和完善。
3、继续加大卫生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各种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