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XX市2020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食安办〔2020〕17号)和《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汕食药监办〔2020〕44号)的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扎实认真地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全县人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工作开展
按照上级工作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周密部署,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海渔局和县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食安办〔2020〕6号),同时我局也制定了《关于印发〈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食药监〔2020〕11号),确定将该项专项整治与食品小作坊、单位食堂、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和我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的要求相结合,加大对辖区内农村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宣传重点,营造整治工作氛围
一是通过企信通、微信群等信息发布平台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加强我县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每周发布信息2条以上。二是加强科普宣传教育。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意识,我局于 5月18日-30日联合县教育局在云澳中学、云澳中学小学、云澳澳前小学、深澳中学和深澳正文学校等农村地区5所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向中小学生介绍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学生带动家庭、家庭联动社会,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与县内主流媒体(XX海岸网)常态合作机制,设立食品安全专栏,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
三、突出整治重点,全面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突出抓好农村餐饮整改。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坚持“无两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不放过、硬件设施不达标不放过、进货索证等台账记录不完整不放过、操作流程不规范不放过、环境卫生不达标不放过”,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自4月至今共出动18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85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促其不断规范、不断提升。
二是着力加强单位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对全县9所单位食堂进行了全面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执法人员对各食堂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采购及索证索票、餐具消毒情况、食品留样及食品加工制作规范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培训。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下发监督意见书2份,有效地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提升了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不断强化农村食品经营销售单位的监管。我局以各镇的食杂店、便利店及农贸市场内小食品摊贩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清点农村食品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督促食品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目前,共出动180人次,共检查食品销售单位142家,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
四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从4月至今,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2家企业和经过备案登记的2家小作坊逐一进行核查核对,查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守法和自律情况,核对其资质条件是否继续符合持证条件。
五是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抽检工作。我局根据我县人民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及节假日特色食品为重点,加强监督抽检。4月份至今,我县共监督抽检食品131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的批次均进行立案,有效保障了农村食品源头安全。
四、明确检查过程发现问题,强化对整改单位的复查
从4月份下旬至今发现的问题有:1、农村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率不高,部分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对于办证认识度不高,存在一定食品安全隐患;2、部分农村食品经营者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3、部分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存在有照无证的情况。针对发现问题的单位,我局加强对该些单位的复查,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农村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健康、放心的食品环境,努力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