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围绕争创省级文明城市,认真履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结合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优势,夯实未成年人维权、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基础,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稳定的浓厚氛围。
一、多途径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
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把未成年人群体纳入法制宣传教育中,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一是依托“12.4”国家宪法日、“全国12333统一咨询日”、“春风行动”等大型宣传活动,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核心内容,印发了多种宣传资料,并通过各种形式送到用人单位和未成年人手中,提升未成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二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依托局门户网站、XX人社微信等网络平台,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沟通等栏目,宣传讲解劳动政策法规,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举办形式多样的咨询活动,通过“春风行动”服务月、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对劳动年龄内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四是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劳动法》规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扩大《劳动法》和《未成年保护法》的社会影响力。
二、多渠道强化未成年人用工监察力度
认真执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监督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从五大方面构筑未成年人合法用工安全网。一是牵头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工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用工单位。二是规范用工行为。建章立制,把用工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同时帮助用人单位建立招用职工审查制度。三是严格书面审查。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四是强化部门联动。积极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及“工青妇”等开展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五是积极做好协查。针对部分童工户籍在外地的情况,及时向异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发出协查函,快速查处涉嫌使用童工案件。
三、多层次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障
坚持把做好未成人的保障工作作为人社工作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一是为解决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城镇居民和在校学生(包括在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负担,我市建立了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和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总投保人,为我市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和在校学生集体向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二是新生儿统一实行“落地”参保办法,使新生儿即时享受医保政策红利。三是进一步推进在校学生参保扩面力度,扩大未成年人医疗保障的参保覆盖面。首先,由人社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全面推进在校学生参保工作,每年对学生参保情况进行核查,填写确认函,学生和家长签字确认。其次,联合教育部门,将医保工作纳入到全校学生工作考核体系中,加大推进力度。第三,改进参保数据录入质量,实行在校学生整体参保,批次录入。定期专题培训各单位参保负责人业务知识,帮助工作人员熟悉参保工作流程和网上录入数据工作。为保证参保工作有序推进,实行参保数据信息分步分批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确保零误差。近年来,未成年人群体和家庭的参保意识逐步提高,参保范围持续扩大,参保学生数量保持在20万人以上,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益,为构建更加和谐的未成年人的社会成长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回顾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仍深感不足。今后,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研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力争使我局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