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XX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升XX地区餐饮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XX地区职工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州局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会战黄金季”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会战黄金季”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治餐饮环节食品安全。XX地区共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55户,其中餐馆32户(2户经营异常),企事业单位食堂23户。结合地区实际,行委市监局联合公安、社发等部门先后对食堂单位、餐饮饭馆等开展了“重要节假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食堂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等餐饮环节专项整治行动9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73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处理餐饮服务环节投诉举报1起。全区“明厨亮灶”建设完成28户(其中:餐馆17户、食堂11户),完成“量化分级”评定53户,其中:餐馆30户(B级单位8户、C级单位22户),食堂23户(B级5户、C级18户)。市监局通过大量宣传、实地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现场核查、督促整改等工作,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采用切合实际的“明厨亮灶”建设工程。但由于XX地区存在市场搬迁问题,导致XX地区“明厨亮灶”建设工程未能全部完成。
(二)食品经营户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监局与全部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安办与各企业食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企业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与矿区企业外包队层层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引导督促矿区企业食堂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索证索票台帐等制度,正确保存管理相关票据,规范增强餐饮服务单位事先预防和管控意识,健全食品安全溯源制。
二、开展专项检查,排查风险隐患
市监局对镇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明确相关责任,督促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指导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杜绝采购使用高风险食品、禁止经营的食品等行为,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持证经营和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贮存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负荷经营现象等;三是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巡查力度,及时收集职工群众以及其他部门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
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以“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防范食物中毒常识的宣传。一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二是加大对考生及考生家长食品安全常识、自我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向广大考生及家长开展食品安全和防范食物中毒的宣传,引导健康饮食,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指导学校开展考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引导广大考生科学健康饮食。提醒考生在外就餐时选择量化等级高的餐馆就餐,不在无证无照的路边餐饮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进一步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突出抓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依法依规加强餐馆、食堂许可管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
(二)推进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治理。切实落实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着力规范食品安全行为和食堂操作行为;加大对食堂单位的指导和检查力度,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推进食堂基础建设力度,改善全区食堂单位食品安全状况,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留样等关键环节进行定期检查或抽查,有效提高单位食堂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力度。结合辖区实际,围绕整治重点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密切关注并收集市场动态及舆情,做到早发现、早介入,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