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市城乡居保工作推进顺利,借社保扶贫优惠政策全面实施有利时机,在籍参保人员21.57万人,占应参保人数21.7万的99.4%,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一、主要成绩
(一)参保覆盖面增幅明显。参保人员21.57万人,参保率99.4%,其中新增参保11476人;完成社保扶贫52164人,完成率100%。基金总收入9483.49万元,其中完成保费收缴10.51万人,收缴保费2148.94万元;办理特殊人群参保22900人,政府代缴保费229万元。
(二)发放工作正常推进。月发放养老金人数已达75345人,其中新核定待遇3462人,全年发放养老金9110万元;为 2461名待遇领取去世人员的家属发放丧葬补助金235万元,为263名缴费去世人员家属发放11.9万元。
(三)年度认证完成率高。取7-9月消集中认证后,完成71960人的年度认证,占应认证7.5 万人的96%;待遇正常发放人员认证率98.5%。
(四)转移接续稳步推进。办理关系转移427人,转移基金92万元。其中跨县转出13人,转移基金10776.02元;转入7人,转入基金5943.42元;居保转职保407人,转移基金907384.58元。
(五)稽核工作成效明显。年内追回365人重复领取及错发待遇27.36万元。其中:重复领取人员346人,追回基金25.65万元;死亡冒领15人,追回基金1.71万元。
(六)老农保遗留问题处理正常开展。累计已处理2050人的并退问题,占6985人的29%;其中:并入城乡居保467人,并入基金11.58万元;为1583人清退老农保保费本息 72万元。
(七)业务档案归档及时。完成业务档案归档扫描336卷,17760件;其中社保扶贫档案112卷,6502件。
(八)宣传工作成效明显。一是编报城乡居保信息10期;社保扶贫信息6期,达州市政府门户网采用2条、省新闻网采用3条、达州网采用1条;二是3次修订共印制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单8万张,已下发5万张,除下发52个乡镇服务中心外,市居保局干部职工参与市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型宣传活动6次,现场向1万余名群众发放宣传单并接受咨询。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领导。一是争取将居保工作纳入全市重点民生目标进行考核,将精准扶贫对象参保纳入各乡镇脱贫攻坚考核。与宣传、公安、残联、卫计等部门协调,取得了人员户籍、重度残疾、计划生育死亡人口等更新数据,保证了参保及享受人员资格的准确性。二是加强调研,努力提高班子成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局领导成员及工作人员分组与乡镇保持密切联系,督促乡镇将居保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四是全面督导,人社局、政府督查室组织了专项督查。
(二)加强宣传。一是对52个乡镇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了1次集中培训,邀请了市人社局领导、合作银行领导及业务人员参与授课。二是利用赶场日先后到原旧院、白沙、草坝、黄钟、河口、罗文等片区乡镇进行居保政策宣传,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累计发放居保宣传单5万余份。三是以原片区中心镇为培训地,对片区各乡镇居保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主办地村(社区)组干部进行居保政策宣传、上机操作、业务经办培训共9场次,加大了对乡镇、村(社区)居保业务经办风险点的防控力度。
(三)转变作风。一是加强学习,召开作风、纪律、廉洁教育等专题学习会12次,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了《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学习了《社保法》、《刑法》涉及社保资金管理犯罪规定等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居保政策,钻研居保业务。二是完善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治理“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内部的权力运行、业务经办、内控评价体系等制度,完善了请销假制度、工作责任制、大厅服务制、首问责任制、严格考核等长效机制。三是查漏补缺,带领党员职工结合业务工作,经常联系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讨论,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进一步提高效能和解决突出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四是提升能力,业务办理公开透明;实现了XX居保基金收发社会化、基金管理规范化、认证手段多样化、督查稽核常态化。
三、主要不足
(一)经办能力弱。一是市居保局仅11个编制,与达州其他兄弟县相比编制严重不足,为20余万参保群众服务有些力不从心。二是乡村队伍不稳,各乡镇居保员仍调换频繁,业务不熟;村协办员无工作经费和报酬,工作主动性差。
(二)现场督导少。由于脱贫攻坚牵扯了大量精力,业务督导不足,深入乡村现场督导少。
四、来年打算
(一)加大宣传督导力度。一是继续采取网络、电视、公示栏等多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居保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继续深入各乡镇开展街头宣传,培训乡村社干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政策水平;保持乡村业务人员的相对稳定;改善督导方式,加大督导力度,依靠乡村业务人员和干部抓好“全员参保”。
(二)抓好场所标准化建设。一是简化办事程序,完善业务经办流程,抓好相关股室和乡镇服务中心培训,确保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二是创造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抓好市居保局和有条件的乡镇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标准化建设,提升社保服务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