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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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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工作部署,不断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扎实推进全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方面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统计法治工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实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力推进一流法治机关建设,我局不断强化对依法行政和法治统计建设的领导,将依法行政和法治统计建设列入全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一是根据《XX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估标准操作规程》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并印发了《XX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估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深统办〔2020〕69号)和《XX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深统通〔2020〕28号),进一步明确各部门重点工作和职责,细化工作流程,提出保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召开统计法治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传达中央有关文件和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对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三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经前期充分酝酿,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XX实际,率先在全省出台市级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我市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重点措施、分工方案和组织保障,并明确统计工作由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职分管。

(二)《XX经济特区条例(修订草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并提请市人大审议。《XX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修订在市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调研论证,已经市政府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修订贯彻了中央新要求,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统一部署的成果体现。修订草案还坚持了问题导向的思路,直面统计工作的痛点和难点,包括重大统计数据公布、统计单个个体资料保护、统计数据共享、政府统计代理、民间统计组织等问题,都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同时,充分考虑社会的期盼和要求,积极体现统计创新和服务意识,对社会和民众最关注的统计热点问题进行了具体研究。目前,《条例(修订草案)》已提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制定及专项清理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解读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2020年我局的规范性文件为制定布置年定报统计制度通知,遵照国家、省统计局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XX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经我局党组会集体讨论通过,并经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且分别在我局门户网站和XX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刊登《XX市统计局关于征求〈布置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收到相关意见建议已反馈。于2020年12月6日我局以深统函〔2020〕418号文报请法制办审查,经法制办审查同意后以深统规〔2020〕1号文印发各有关单位执行,并于 2020年12月13日在《XX市人民政府公报》第50期(总第1082期)上发布。二是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相结合,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宣布失效和废止。按照《关于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内部管理规范要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核对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我局现行有效的9份规范性文件,并登记造册汇总报送法制办。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解读机制。我局建立了重大规范性文件解读机制,对今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同步开展解读工作,对制发背景、主要内容、热点问题等予以详细说明。四是就法制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规定、办法(草稿、征求意见稿)等40余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工作建议,不断提高我市法规制度建设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细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一是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二是认真梳理,评估分析,对现有的统计行政职权权责清单以及简政放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梳理,规范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目录;三是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职权其他服务事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依法管理审批政府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并按要求在我局官网公示。

二、行政决策方面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相关内容和要求,2020年5月23日,我局研究制定了《XX市统计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深统通〔2020〕31号)并予公示。三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为《XX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XX市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方案》和《XX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工作制度,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三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照《XX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经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以及事先向社会公布草案听取公众意见并积极采纳;此外还在决策前组织各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评估。我局健全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程序完善,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保证了行政决策制定的公开、科学、合法。政府合同管理也严格按照《XX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等要求,全面认真推进合同文本及其附件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资信及履约能力调查、法律顾问把好法律关、局法规部门做好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确保依法依规。

三、行政执法方面

(一)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2020年5月,我局组织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执法检查,以“四上”企业单位名录库为基础,涵盖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对象,随机抽取2个区4个街道20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重点了解投资项目概况、查看企业统计台账、原始凭证,核查2020年、2020年本年完成投资额等重要指标。经核查,现场核查笔录认定统计数据与相关凭证相符,结论客观、公正,个别项目报多或者报少的原因经合理解释及补证资料说明后,获得检查组成员认可,误差率均在统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报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推进落实以案释法,组织开展案例汇编工作。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提升统计执法水平,结合统计执法工作实际,围绕建立统计行政执法案例库、统计执法案例选择标准、报送、论证及甄选方式、指导案例原则等重要内容,严格制定了《XX市统计局以案释法工作方案》,同时为不断探索创新统计执法工作,局执法办对各区统计执法部门办结的具有示范性、典型性、针对性的统计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收集、分类、筛选,对统计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同的进行整理、归类、汇总,深刻剖析,提出措施,并形成有针对性、科学性、指导性的分析材料及执法稽查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规范和指导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三)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按照市府办、政务办的工作要求,结合省统计局及我市权责清单系统有关数据,梳理了19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包括15项行政处罚事项、2项行政检查事项、2项公共服务事项。针对梳理事项,完善填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流程图、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权力来源、实施主体性质、处罚行为种类幅度等7个要素内容,不断完善、修改要素内容,进行自查整改,按时保质地完成“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

(四)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市统计执法监督骨干库。为坚决遏制“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在全市全面整合和健全统计执法队伍基础上,充实更新完善了统计执法监督骨干库,目前,市统计执法监督骨干库人员有16人,基本能够保证统计执法能力在新形势下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二是组织统计执法证报考工作。按照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统计执法证申领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启动了相应工作,对全市需申领统计执法证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共14人,其中市统计局5人,各区统计局9人,并报送省局参加考试,其中10人通过考试,考试合格率达71.4%,名列全省前茅。三是围绕统计执法重点工作,结合当前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市局执法办派人多次在经济普查清查培训会、经济普查方案培训会,对普查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

四、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系列文件精神,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活动,做好有关统计行政答复、应诉工作,严格执行《XX市统计行政复议指引》和《XX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从程序上规范了案件流程,为实现依法行政的公开、公正、公平、及时、便民提供了制度保障,指导各区统计机构开展统计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提高和规范统计行政行为,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统计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0年度我局没有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

五、依法行政保障方面

为继续大力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打造一流法治机关,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保障依法统计、依法行政,我局结合实际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培训。一是举办统计法治培训班。2020年10月,市、区统计局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共60余人参加法治培训,不仅对《宪法》、《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经济普查条例》进行了解读及要义讲解,还对统计执法进行了培训,详细讲解统计执法检查程序、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以及各专业主要统计指标执法检查方法,切实提高我市统计执法骨干执法水平,充分发挥统计执法检查的利剑作用。二是邀请专家学者来局开展培训。局党组2020年第10期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邀请了XX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邹平学作题为“走进新时代的中国宪法”专题辅导,解读宪法修正案及其重要意义。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和《规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讨论,班子成员首先做到知法守法敬法。四是推动《意见》、《办法》和《规定》纳入市委、市府常委会议学习内容,确保市委市政府领导熟知《意见》、《办法》的主要内容,特别是有关统计违法党政同责的内容,确保《办法》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五是深入基层开展统计人员培训。以各专业年、定报培训会和专题业务培训会议为平台,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企业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

(二)创新形式开展学法普法活动。2020年,在制定《XX市统计局2020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基础上,我们结合统计工作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融入到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工作全过程;利用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大课堂等多种新形式,把统计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把普法与统计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分解任务,围绕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不断推进和完善统计法律告知书制度,进一步明确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统计资料的种类、时间、方式以及权利义务责任。二是向各处(专业办)室、中心发放《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精心组建普法宣讲队伍,利用年、定报及走访调研企业机会,把统计宣传教育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调查全过程。四是结合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向社会大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系列活动。于12月1日开始在全市集中开展以“全面弘扬宪法精神,奋力推进依法治统”为宣传活动主题,以《宪法》、《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增强宪法意识,加快建设法治统计。从12月1日起至12月10日每天利用“XX统计”官网(内外网)、微博、微信、公众关注号推广宣传“宪法”、“统计法”有关条文及“法治宣传用语”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法制宣传环保袋、统计法规教育宣传资料等宣传品5000余份;12月7日分管局领导亲自带队赴坪山区,参与联合开展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三)规范法制机构人员,认真履行统计管理职责。一是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目前我局按照编制要求设立法规与监督检查处(包括统计执法稽查办),共有4名专职人员和2名统计助理,较好地完成了统计法治工作任务。二是严格管理、审批统计调查项目,保障统计调查制度贯彻执行。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统计调查制度的同时,依法管理、审批政府部门统计调查项目。2020年度,累计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10项,并按要求在我局网站定期公布。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年报、定报统计制度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要求,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认真布置并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年、定报统计制度,逐步完善专业统计制度与企业一套表制度的衔接问题,确保联网直报上报率及统计数据质量。四是按时提交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局积极响应,认真梳理和总结,向市政府提交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同时按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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