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土地利用股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土地利用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一步搞好用地服务,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规范了土地市场建设,认真开展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格土地批后管理,完善和落实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制度,做好XX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XX市模范市创建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用地保障,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组织股室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我局今年开展的“主题党日+”、“学报告、学党章”及学习《宪法》、《监察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开展讨论。积极开展土地利用管理基础业务学习,做到了人人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
(二)、增强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建设用地供应工作
2020年截止目前为止,共审批农村集体个人建设用地 64宗,土地面积1.0148公顷;集体转国有用地1宗,面积0.03公顷;存量土地出让转让1478宗,土地面积2.6583公顷,出让金1130.8371万元;招拍挂45宗,面积97.8065公顷,成交价款93488.2万元(其中工业用地27宗,土地面积52.0368公顷,出让价款9241.2万元;商业用地5宗,土地面积10.1079公顷,出让价款5464万元;商住用地13宗,土地面积35.3617公顷,出让价款78783万元)。划拨供地4宗,土地面积31.3254公顷。
(三)、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完成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
经市政府批准,2020年计划供应建设用地总量293.16公顷,其中商服用地29.3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5.91公顷;住宅用地99.4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7.9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0.54公顷。
2、加大闲置土地、低效用地清理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消化利用存量土地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X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成立加快消化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领导小组,对省厅下发的310宗疑似闲置土地进行了现场核查、拍照,并提供宗地的矢量数据上报省厅进行最终的认定。根据省厅和咸宁市局《关于做好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配合工作和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下发的73宗疑似闲置土地清单进行调查、核实及处置,对非闲置土地进行销号处理。截至目前,已经清理出闲置土地36宗并已全部依法处置到位,其中督促动工建设2宗,面积为145.62亩。已收回34宗,面积2187.91亩。
3、加快对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处置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加快全省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的通知》(鄂土资函[2020]992号)和咸宁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对2009年至2020年的所有批而未供土地进行了调查摸底,共清理出完全未供的批次16个,面积39.16公顷(587.4亩);部分未供的批次有74个,其中已供面积570.9446公顷(8564.169亩),未供面积316.4216公顷(4746.324亩)。已全部供地的批次有33个,供地面积为174.6192公顷(2619.288亩)。2009年至2020年的供地率为77.97%。针对批而未供的土地建立详细的台账资料,包括农转用名称、坐落、批次、面积、未供原因。并采取加快土地供应、完善供地手续、清理失效批文或撤回批文的方式推动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确保在年底完成省厅和市局要求批而未供面积下降不低于20%的目标。
4、进一步完善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20〕24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全国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土资函[2020]716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使评价工作顺利推进。截止2020年11月中旬,已经完成2020年度区域初始评价、中心城区初始评价和2020年度、2020年度区域更新评价。2020年度区域更新评价已经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初步审查。下阶段,省自然资源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成果评审,最终报部备案。
5、开展公示地价的建设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20〕27号)要求,我市自2020年开始,开展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依法推进基准地价定期确定和更新工作。本次XX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项目任务主要包括开展基准地价电子化备案、制订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本次XX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项目将对现行基准地价用途进一步细化,补充文体娱乐用地、医卫慈善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类型、加快推进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完善国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已选定湖北省永业行为此次公示地价建设的技术承担单位,目前已完成上一轮基准地价备案工作;公示地价工作相关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外业调查进行了两轮,第一轮调查了XX市商业样点与住宅样点的分部,第一轮调查样点总计1000,第二轮外业样点调查主要调查了商业样点的规模、租金等,第二轮调查样点总计1500个。上一轮XX市样点调查数总计为1583个,其中商业样点1168个,住宅样点320个,工业样点95个;目前工作主要是对资料收集以及外业调查的结果进行内业处理,包括文本以及图件的整理。
6、积极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一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0]57号)的文件精神,制定了《XX市加快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0年)》。明确了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并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16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创建工作的部署、协调、推进、督查等工作。三是落实了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的工作经费。我市将以这次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为契机,遵循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总原则,进一步改革创新、定标准、建制度、重服务、强监管,探索出积极有效的新方法,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7、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
认真完成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所有供地项目的信息录入工作。2020年截止目前,共录入土地出让公告43个,成交公示37个,出让合同45宗,划拨决定书4宗,较好完成了网上信息公示工作。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嵌入日常工作链条,在局机关内部和基层国土所建立起市、镇两级巡查队伍,明确巡查责任,实行专人负责。通过网上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跟踪管理、竣工验收、闲置土地查处、诚信级别公示等手段,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们在土地利用管理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局党委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仍需加强。(2)建设用地跟踪管理方面,部分单位建设项目用地批后跟踪巡查管理没有落实到位。(3)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难。
三、明年的工作打算及建议
1、根据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服务招商、扩大有效投资的要求,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鼓励租赁、先租后让。
2、积极推动去产能,继续严把新增产能用地,坚持有保有控,不向过剩产能和低水平重复产能供地。
3、继续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处置工作。(采用招标方式聘请中介机构对我市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全面清理调查,并形成报告和数据库)
4、继续做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加强土地批-征-供-用全过程监管,对项目开竣工情况及时进行预警、督办、通报。
5、继续深入推进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意见》文件相关要求,我市将积极开展2020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工作。
6、及时完成XX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