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城管委发〔2020〕7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安排布置,做到任务到人、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夯实专项整治组织领导
按照方案精神,组织召开职工会,对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区、辖区大队、中队主抓的工作模式,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一体推进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确保了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强力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把宣传工作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利用微博、微信、LED显示屏等载体,宣传开展城市环境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增强了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同时组织职工深入店铺、流动商贩中间进行宣传动员,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自觉维护良好城市环境。城乡居民城市环境意识不断提升,保护城市环境秩序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三、攻坚克难,攻克城市管理难点顽症
(一)开展市容市貌整治。一是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对城市占道经营进行分类管理,强化主次干道、广场、市场、公园、步行街、景区等重点部位各类占道经营管控,每周不定期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沿街叫卖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执法人员每天深入大街小巷,劝导和制止各种占道经营行为。共开展占道经营集中整治16次,清理各类占道经营16000余起,引导600余户流动商贩到指定地方规范经营;加强了农贸市场、永逸广场、卓筒大道等部位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规范非机动车停放3800余辆,暂扣40余辆,罚款1200元。对城区乱牵挂、乱晾晒、街面烤火取暖等行为进行了清理,清理横幅120条,拆除破损招牌16块,制止街面烤火150余起。开展了禁放孔明灯行动,规劝“孔明灯”销售摊贩 560余次,制止燃放200余起,依法暂扣销毁“孔明灯”5000余个。制止市民玩耍光彩工程设施360人次,将1名故意损坏市政设施行为人移送派出所处理。
(二)开展农贸市场周边秩序整治提升。以县阳光问廉曝光问题整改为契机,每天早上7:00—21:00采取定人、定岗、定区域、定时段、流动巡查的方式对五星桥市场周边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和日常管控,对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协助将商家占道物品收回,引导自产自销农户入市或到交通上街临时便民点规范经营。同时,安排执法人员协助工质局等相关部门对腾飞市场、田坝子市场、金茂市场等城区市场周边秩序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市场周边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乱牵挂、乱打遮阳棚等乱象得到好转。截至目前,共督促商家整改店外经营行为23000余次,清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11600余起,拆除破损店招32余块,拆除亭棚21处,清理横幅60副;规范停放非机动车3680余起。市场周边秩序有了明显改善,社会反响、群众满意度得到大幅提升。
(二)开展渣土运输、抛洒地漏专项整治。对在建工地出入口“六个必须、六个百分百”等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夻口岩、余粮村弃土场运输线路进行不间断巡查,严厉查处工程车辆带泥上路、沿途遗撒、乱倾乱倒等行为;督促运输方及时清扫保洁、冲洗路面,恢复路面整洁。检查建筑工地46家次,督查碧桂园等3家工地完善了工地出入口防扬撒设施;检查渣土运输车辆80余台次,责令运输方冲洗污染路面600余平方米,处罚款3000元。
(三)开展乱搭建专项整治。坚持劝拆与强拆相结合,实行领导挂牌、中队包社区、队员包分片的违建拆除制度。加强了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市民利用节假日突击违建发生,共制止明星西街等处违建8起。
(四)开展油烟污染和噪音扰民治理。加强社会生活噪音管控力度,将广场舞等噪音管理列为日常工作内容,每天晚上安排专人定点、定时对广场舞噪音进行管控,累计制止擅自调大音量等高噪音行为210余起,夜间值班人员加强了城区其他地方广场舞噪音日常巡查监管,制止噪音扰民行为40余起;制止商业促销、流动叫卖、流动宣传、金属加工等各类社会生活噪音260余起,处理噪音扰民投诉160余件。开展油烟专项治理。会同县环保、县食药监、县工质局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4次,检查各类餐饮店320余家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全县正在营业的630家各类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420家,安装率66.7%;目前,已有25家(79个)餐饮店向我局申请2020年餐饮油烟治理补助资金。。加强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开展夜市烧烤店油烟治理2次,制止室外露天烧烤经营76起次,暂扣经营用具8件,责令5户无环保烧烤炉具业主限期整改,城区62户固定门店和流动烧烤业主,已有56户使用环保无烟烧烤炉具,安装率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