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保健市场营商秩序,打击“保健”市场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根据上级要求,县卫生健康局于2020年3月15日起进行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上以次充好,捏造事实,夸大产品用途及效果,制作虚假广告,通过不正当手段诱骗消费者等行为,并积极协调配合各部门联合整治,重拳打击保健市场各类违法行为。
近阶段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车辆6辆次,对26家养生馆、美容美发店、宾馆进行了检查,针对超范围经营、以养生治病为幌子开展诊疗行为,以治病为目的推销保健品,夸大保健品功效虚假宣传作用,欺诈诱骗集会牟利等行为进行整治。
经查发现有三家美容院存在扩大美容养生作用的标语,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来整改意见,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范围,加强宣传,使公众积极参与,形成社会监督,合力整治的局面。在以后检查中要周密安排行动,突出重点,联合整治,重拳打击,坚决打击“保健”市场各类违法行为,促进“保健”市场健康发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社会宣传警示
整治对象:区域内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非医疗机构。
整治重点:
1.以传统医学、养生保健为名,以疾病研究院(所)、“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等为幌子,或打着中医中药旗号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2.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中医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违法行为;
3.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和信息的行为;
4.未经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违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行为;
5.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
6.互联网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的虚假中医养生保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