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行林长制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林地管理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组织,明确任务。我局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林长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一是迅速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明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职责分工和措施保障,结合国土资源日常工作,有序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林地管理保护机制。全局上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将推行林长制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林长制工作开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科室、各国土所工作考评内容,予以效能考评。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我局充分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林长制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协调科室、各所力量。扎实做好林地绿化项目用地保障,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的组织、指导、监督工作,提升林地保护管理水平,为全面推动区脱贫“摘帽”和林地管护目标任务落实,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作出积极贡献。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局以组织、监督、实施措施保护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为任务,协调保障林地生态建设用地;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按年度完成目标任务。
三、严格执法,巩固成果。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林地管理工作有效运转。划分责任区范围、落实责任到人,不定期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形成动态巡查监管网格,对各中心所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将林地管理范围内土地利用监管纳入日常土地动态巡查管理,严厉打击林地管理区域内违法用地行为。积极推进林地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林地土地管理保护,确保“林长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遏制林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和完善日常巡查机制,持续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搭乱建和违法占地行为,正确处理好保护环境和持续发展的关系,扎实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按照“保发展、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在抓好土地管理和利用等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管理违法用地查处、闲置用地清理力度,从源头上加强管控,保障林地等基础性自然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尽职尽责,积极落实《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阜发〔2020〕23号)、《关于印发XX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州秘〔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职责范围内工作,制定实施林地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按照“见缝插绿、出门见绿”要求,全力推进建成区绿地建设,大力提升区绿化水平,为建设新时代生态大美阜阳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