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计生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查办案件和强化巡查为重点,突出医疗机构和生活饮用水监管,着力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整治、传染病防治分类综合评价、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等工作,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严格卫生行政许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严格卫生行政许可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过错追究制。严格执行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所有行政许可工作须经过六安市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审核,简化许可步骤,优化许可程序。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49件,全部按时办结,无一例投诉举报。
根据国家卫健委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相关要求,制订完善了《XX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购的首批三台(套)现场执法手持终端系统和四台现场执法记录仪在一线监督执法科室投入使用。同时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启用新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文书,对询问室和听证室进行改造,装设音视频监控设备,完善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全面提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全面推行公共场所“证照分离”改革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0〕100号)和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卫监督秘〔2020〕601号),2020年12月开始,在全县全面推行公共场所“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改革管理措施》,一是全面推行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的公共场所,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制作并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书》,向社会全面告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法律依据、申请材料要求、办理时限、事中事后监管等。制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承诺书》,明确告知申请人承诺事项及违反承诺事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和告知承诺文书示范文本。三是压缩审批时限,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对申请人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四是优化审批服务。向申请人认真说明、解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相关公示内容。申请人提出事前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需求的,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服务。五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营业后,卫生计生监督员将对公共场所及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全覆盖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三、全面完成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建档单位180家,新发许可证112家,实施日常性监督检查180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近70份;对一起未取得有效健康证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健身馆进行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600元整,已完全履行。针对部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证过期未能做到及时办理、消毒间、布草间未能做到专间专用、清洗消毒的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开展针对性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到位。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巡查。严格执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X县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检测监督实施方案》(舒政办秘〔2020〕36号),强化日常监管。全县供水单位日常监督覆盖率100%,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巡查率100%,供水单位建档率100%。全年换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22家。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全年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水质检测不合格并责令立即整改、重新采样的供水单位9家,并将其中的7家单位存在卫生安全隐患情况及时通报县政府办、县水利局和属地乡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存在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的供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饮用水问题分析会,并要求各水厂立即行动,限期整改到位。对1家未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和管制水人员无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供水单位予以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800元整,现已结案。三是开展“护卫健康二号”行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舒卫监督〔2020〕6号),进一步明确县乡监管职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消费者代表和新闻媒体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邀您行”现场体验活动情况1次,举办饮用水安全卫生知识培训班1次,饮用水安全卫生宣传活动2次,受培训、宣传370人次,并有电视报道2次,网络报道3篇。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了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微信群,宣传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交流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经验。遇干旱、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卫生监督员会提前在群内向各水厂负责人预警告知,便于各水厂提前做好应对措施。此项工作受到了市卫生监督局的肯定。
(三)学校卫生监督。建档学校119所,对80所学校开展日常性监督检查。完成学校综合评价23所,综合评价结果显示:合格的学校有18所,不合格的有5所。同时,将综合评价结果通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督促落实整改。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一是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制订了《XX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了以一级及以上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以及5%的未定级医疗机构为综合评价范围,共计44家。经评价,优秀单位3家,其中二级医院2家,采供血机构1家;合格单位41家,其中二级医院1家、一级医院21家、其他医疗机构18家和疾控机构1家。二是开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组织机构管,建立并维持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程序,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安全计划,安全检查,实验室布局,实验室环境设施,实验室安全设备,医疗废物的处理等十八个方面,对全县四家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五)医疗机构监督。 一是制订下发《关于印发XX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卫计〔2020〕110号), 成立了以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委分管主任委副组长,县卫生监督所、委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二是召开全县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三是组织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四是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省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有关工作的函》,印制安全就医温馨提示1234宣传海报384块,并在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的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宣传。同时,组织召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会28场次,共计培训1800人左右。五是10月4日开始,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城区2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了依法执业专项督查,对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责令限期整改。六是10月15日起,安排十个督查小组,对全县21个乡镇、317家村卫生室,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督查工作。
(六)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一是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根据《六安市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卫计监秘〔2020〕26号),对辖区内唯一一家取得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虽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医疗美容科,但未设立医疗美容科,也未开展医疗美容及相关诊疗活动。二是开展干细胞 免疫细胞诊疗活动等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了XX县单采血浆站、安徽本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现非法开展细胞 免疫细胞诊疗活动行为。三是加大日常巡查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无证行医4起,立案4起,罚款人民币4.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3633万元。
(七)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一是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日常监督工作。对24家放射诊疗单位单位开展放射诊疗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我县唯一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导22家放射诊疗单位开展2020年度放射场所防护和放射诊疗设备仪器性能检测。完成对24家放射诊疗单位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二是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了《XX县放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放射卫生专项工作会议,组织全县所有放射诊疗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整改报告。目前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八)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5月份举办乡镇卫生院分管院长和卫生监督检查员参加的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培训班,进一步细化考核方案,注重以工作效果体现考核实绩,并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截止目前,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巡查1206次,信息报告14条,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等未出现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的现象得到了进一步的遏制,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常态化,卫生监督工作真正实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基本实现了协管项目年初预定的工作目标。
(九)卫生应急及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并参加了委机关组织的卫生应急演练。县两会及高中考、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制定监督保障工作方案,安排卫生监督员驻接待单位进行全程监督,保障了活动期间住宿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四、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制订了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权利运行监管细则,确定了抽查事项清单,清理了抽查对象、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了监管重点、工作职责。二是按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卫健委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全年共计完成住宿场所4家,沐浴场所3家,游泳场所2家,理发店2家,自来水厂9家,中小学校14所,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19家,县单采血浆站1家,医疗机构依法执业8家,放射诊疗机构2家进行了监督抽检,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对社会进行公布。三是加大双随机执法力度。对1家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的公共场所给予1500元的行政处罚,对2家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医疗卫生单位予以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四是制订了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评议办法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订了重大执法活动法制审核制度,完善了监管机制,有效的防止了权力行使中的越位、错位、缺位等行为。五是开展内部稽查和案件评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水平和办案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既熟悉专业知识,又熟悉法律法规,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促进了观念、职能、作风的转变,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明显规范,卫生监督员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明显加强。
五、扎实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切实筑牢“四个意识”
一是围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大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先进典型。二是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紧扣“六聚焦六整肃”,严查严改,坚定不移做到“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组织开展了“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讨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五个纯粹”,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组织开展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知识测试,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思想觉悟得到了提升。三是深入推进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实行盘点销号,落实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和县委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激发党员和干部职工创先争优意识。四是严格落实县卫生计生委党组下发的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六项制度,成立以所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领导责任制,强化学习教育,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重大问题处置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增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六、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计生委的坚强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医改深入推进年活动。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完成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改革工作;加大打击执法力度,着力打击深化医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扎实开展医技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入推进“放、管、服”和“证照分离”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激活全社会创新和创业活力;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积极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指导能力。
三是扎实开展行业风气整治年活动。积极加大举报投诉奖惩和案件查办力度,探索开展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对各种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
四是扎实开展财务绩效规范年活动。严格落实新会计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
五是扎实开展单位厕所改造年活动。积极创建市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六是扎实建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长效机制。大力争创优秀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