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全面迎接中央环保大督察,切实推动“河长制”落实落地,持续提高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我乡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责任落实情况
为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乡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全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为各村下达了工作任务。同时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政成员任成员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宣传、检查等各项职责。小组成员分组负责,每月对全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建立有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台账,随时通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综合治理工作不留死角,顺利开展。同时,宣传报道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利用微信平台、张贴标语、广播电视等形式,将综合治理的意义,工作中的典型宣传报道出去让群众家喻户晓,支持环境综合整理工作,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四清五化”治理情况
围绕“四清五化”标准要求,以治理“脏、乱、差”为目标,以改善“人居环境”为主要内容,集中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一是村庄美化方面,乡党委、政府多次组织在村内的干部党员群众,特别是贫困户,对通村、组、入户道路、房前屋后和群众聚居区的白色垃圾、牲畜粪便、乱贴、乱画等现象进行了彻底清理,清理了墙壁乱贴乱画等,清理完成了村公共区域、排水沟、道路路面及两侧牲畜粪便、白色垃圾、石头、树枝等障碍物,为本乡环境整治工作保驾护航。二是村庄净化方面,在村内修建垃圾池,集中存放并处理日常生活垃圾,彻底改善了村容村貌。
三、“六乱”治理情况
(一)山体山坡乱挖治理情况。我乡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全面清理乱圈乱占国有、集体土地,清理乱挖荒山荒地、林地、草场和毁林开荒、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全面清理未经批准或者骗取审批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等违法行为。经定期排查,未发现乱圈乱占国有、集体土地,乱挖荒山荒地、林地、草场和毁林开荒、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无未经批准或者骗取审批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等违法行为。(二)河道河滩乱占治理情况。为切实改善河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乡上各责任人和各村各单位职责,落实各项河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协助开展非法采砂治理,整顿河库采砂秩序,对无证采砂、超许可采量、超许可采区范围、超许可时间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拆除河流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构筑物、建筑物,清除违法种植;强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弃渣进入河道,及时恢复种植。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清理整治侵占破坏岸线行为,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加大巡河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台账管理,逐步规范登记与设置同意制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及监督检查,无河道乱圈乱占、乱搭乱建、倾倒渣土等行,及时制止了非法采砂行为。(三)街道车辆乱停治理情况。为让我乡交通通行顺畅,特别是国道317线,针对主要交通道路、村内聚居区各种车辆乱停乱放,影响群众通行的问题,我乡每周开展1次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教育,提升效果。针对乱停乱放现象,本着以教育宣传为主,“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原则,及时提醒驾驶员驶离。严格整治,清理乱停乱放,还路予民。活动开展以来,切实改善了乡境内国道317路段的道路面的通行。(四)清理道路沿线乱堆治理情况。我乡定期对公路沿线杂物乱堆乱放、损毁路面、桥涵设施、路肩、路边沟、边坡及隔墙护栏现象和拆卸损坏公路波形护栏、破坏交通标示标牌行为进行排查清理,未发现相关现象和行为。组织各村干部、党员等集中开展了道路沿线有碍植被、栏杆等清理,以排水沟和防护栏为界,不存在侵占公路影响交通的花椒、苹果等植物。四、“七进活动”开展情况我乡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卫生“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进家庭、进寺庙”“七进活动”,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五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村、进家庭、进寺庙”),建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副乡长为副组长,乡其他干部职工、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城乡环境综舍整治“五进”活动领导小组。同时按照责权分明、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也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机构。按照总体部署,积极采取行动,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和环保促进活动。坚持召开工作例会,每周通报一次活动情况,每月归纳一次活动成果,季度开展一次活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