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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2020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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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民生工程为契机,以提升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品质为重点,落实政府责任,深化便民服务,推进信息化应用,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构建法律援助工作新格局。为我县困难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便捷的法律援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一个方案,一个目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案件任务数),积极启动部署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强化工作措施,将任务明确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我县全年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750件,截止12月18日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45件,完成率126%,其中刑事案件215件,占比22.8%,当年受理案件已办结880件。在经费管理上,参照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X县司法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XX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在经费投入上,根据年初的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数,中央、省已投入42.6万元,同级财政已投入42.6万元,在经费使用上,截止12月18日,法律援助经费已使用86.55万元,经费使用率达101.6%,补贴占比93.6%。截止12月18日共解答法律咨询和接待群众来访2000余人次。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做法体会

(一)认真落实民生工程方案,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第一,认真落实民生工程方案。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困难群众需要,回应民生诉求,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县局成立了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确定民生工程项目联系人,明确责任,加强对民生工程的领导和督查。二是召开会议,深入发动。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对法律援助民生工作进行安排,明确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有关要求,部署落实项目操作程序,利用各种会议场合,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部署落实法律援助任务。三是出台方案,细化措施。出台实施方案,在局工作意见中明确了司法所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和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签订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责任书,做到任务落实到单位,明确到个人,进一步量化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民生工程保障措施。四是强化保障,提高补贴。多方争取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着手适度提高我县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保障进一步提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第二,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一是全面落实市政府办通知〔六政办秘(201X)185号)〕及县政府《关于调整我县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合理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保持案件稳定增长,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从中受益受惠;二是加强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农民土地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的法律援助工作。三是切实加大农民工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重点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劳动保护等问题开展法律援助;四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完善“便残助残”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深化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五是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特定群体法律援助的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

(二)加强法律援助监督检查,提升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

第一,对案件结构和承办人员结构进行适度调整。优化法律援助案件及承办人员结构比例。第二,认真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贯彻《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落实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意见》,全面加强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第三,建立工作站点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指导制度。各工作站做好所在辖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的指导宣传工作。第四,优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结构,鼓励律协理事、律所主任积极办理刑事法律援助事项。第五,通过到看守所上法制课等途径,提高刑事法律援助的知晓率,畅通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申请渠道,对于办案机关转交的申请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递交申请的,简化审查手续,及时进行审查决定。加大社会律师办案的指派力度,鼓励律协理事、律所主任承办重大疑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发挥引领带头作用。第六,加强对法律援助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案件的审查审批,指派具有资质的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案件。综合采取旁听庭审、检查案卷、回访受援人、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加强对办案质量服务效果的考核评价。健全完善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和投诉处理反馈机制,促进案件办理质量提高。第七,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法律援助经费由局单设科目,专款专用,接受监督,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第八,11月份我局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自评”工作,对2020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摸排,梳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分析原因,逐一整改到位。

(三)继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树立法律援助窗口形象

一是完善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功能,按照省厅《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指导意见》规定标准,在新城区高标准建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投入使用,在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和功能完善等方面着力提升,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服务功能。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实施标准化管理,完善管理措施,发挥便民服务效果。二是完善“12348”纳入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设置专席,安排专业人员值班,落实“12348”有关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实时监管,整合资源,坚持律师专线值班制,确保“12348”专线优质、高效、便捷、畅通。三是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深化网络便民服务。全面开展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和在线投诉,畅通网上服务渠道。推进全案全员全流程应用,法律援助中心及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实现案件即办即录、谁办谁录、全流程应用。开展应用培训,指导各地分级培训,不断提高实际应用能力。四是深入推进残疾人、低保人群、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三项人群”信息库建设。五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规范化建设,从人员、职责、制度等方面深化工作站点制度建设,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做好对站点工作人员的分类培训,发挥示范工作站、联系点示范作用,提升工作站点整体水平。六是借助共同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引导符合条件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受理法律援助事项。

(四)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按照县民生办《关于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一是广场宣传。4月14日及10月22日,我局在XX县红军广场、体育馆开展以“法律援助在您身边”为主题的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援助明白纸3000余份,现场共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0余人次。二是入户宣传。我局组织人员走访农户,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将惠民政策及时传达至群众。三是媒体宣传。在县民生工程网、普法网公开法律援助法律政策、刊登“群众话民生”图片信息等。利用我局在县广播电视台“法治之声”专题栏目,在“村村响”广播这一平台,专题播放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识。四是案例宣传。组织群众参加法律援助案件审理旁听活动,以案释法,生动易懂,利用媒体网络多途径宣传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让更多受援人“群众话民生、现身说法援”这一有效途径,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五是注重特色。利用“图看民生”、“群众话民生”这一载体平台,深入宣传城乡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在县电视台精心策划播出法律援助专题系列报道节目;接受解答网民在线咨询。六是抓住节点。以“全国助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策划专项特色宣传,认真开展“ 关心帮助残疾人法律援助在行动”等专项宣传活动,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扩大影响。

三、存在问题

主要是法律援助工作任务重,人员不足。一是人员内部临时调济,稳定性不强,既有办案任务,又承担着管理职能,特别是纳入民生工程后管理任务加重;还要负责12348咨询等日常工作,随着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专业法律援助律师队伍日显薄弱;二是办案补贴标准较低,办案人员积极性不高;三是法律援助工作信息质量不高,普遍存在重办案、轻宣传现象。

四、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尤其是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司法人权,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运用,深入推动全员全案全流程应用工作,巩固和扩大信息化运用成果;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报送工作,做到经常性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开展一次农民工、老年人等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四是做强12348法律服务电话,配备热线平台设施设备,健全工作机制,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律师值班工作,按规定支付值班补贴,提升12348法律咨询电话的知名度和专业水平;五是着力抓好法律援助质量,提高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比重,开展旁听、回访、问卷调查等活动,实行质量动态监督检查,让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法律援助;六是强化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站点作用,加强基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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