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工作总体情况
2020年,自治区安监局认真履职尽责,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积极推进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依法治安、强基固本、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向好。2020年,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03起、死亡688人,同比分别下降28.75%和24.23%;发生较大事故16起、死亡56人,同比分别下降20 %和23.29 %。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着力推进了依法治安,从严监管执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地方法规体系。积极协调配合自治区人大修订了《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7月1日已正式实施。11月7日-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听取了自治区政府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的专题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对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二是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完成了自治区本级年度执法计划;在直接监管领域分期、分行业开展了15个专项执法;在盟市全面推行、旗县试点推进安全生产示范执法;组织开展盟市级大互查、严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了全区安监部门执法大比武现场竞赛;对9起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将7户企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实施惩戒。通过不断完善监管执法制度,创新监管执法方式,依法严格处罚,从严执法的氛围正在形成。
三是持续强化安全专项整治。非煤矿山方面,强化了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水害、坠罐跑车、冒顶片帮、露天矿边坡坍塌等六类事故隐患的专项整治;完成尾矿库“头顶库”隐患治理5座、提等改造3座、闭库4座;完成采空区治理企业10家。危险化学品方面,积极部署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自治区、盟市及16个重点厅局全部制定了工作方案,厘清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危险化学品涉及“两重点”正常生产企业全部实现了自动化控制和自动连锁装置改造;555个重大危险源完善了监控措施。冶金等工贸行业方面,开展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关闭取缔76家;对65家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条件确认进行专项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暗查暗访组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部督办整改完成;开展涉氨制冷专项治理验收,关闭和退出企业87户。职业病危害治理方面,扎实推进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积极推动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水泥、陶瓷和耐火材料生产等行业的14家企业开展监督执法,在56户企业示范开展了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
四是加大购买社会化服务力度。制定了《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有序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购买社会化服务试点地区建设,聘请专家参与监管执法、督查检查的力度和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着力加强了综合监管,推动监管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检查督查和问题整改。紧盯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坚持分阶段、常态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先后组织开展了自治区党委常委带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了自治区安委会首次安全生产巡查。对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巡查、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督办,做到了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强化形势分析和警示通报。定期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季度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形势,部署重点工作。密切关注煤炭、化工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加强典型事故警示通报,及时向有关部门及地区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加强督查督导,推动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整治的有力开展。
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和结果运用。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细化了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各盟市政府和6个厅局进行了年终实地考核,考核结果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着力推进了改革发展,推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积极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和自治区《决定》出台后,及时制定学习宣贯方案、印制学习读本、制作专题宣传片、组织宣讲会,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目前,已配套制定了安全生产巡查、双约谈、示范性执法、双重预防机制、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安委会工作规则、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多项具体办法和措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管体制、依法治理体系、基础保障建设等关键领域已初见成效。
二是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制定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自治区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可研报告和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三级安监部门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并投入使用,自治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一期)已投入试运行,已录入基础信息企业6949家。先行试点建设的62个重点旗县区已接入重点企业709家、重大危险源140多个、监控视频3993路、实时监控高危风险点1602个。信息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利用率不断提高,部分地区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已初见实效。
三是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招募安全生产志愿者1500名,开展了首次安全生产志愿者集中服务活动。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日报社和中国安全生产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大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力度,共开设安全生产专栏、专刊、专题节目300余个,刊发稿件500余篇,发布信息1万余条,制作宣教作品600余部,播发公益广告2万余次,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修订了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综合应急预案和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多部专项应急预案,督导地方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修订和优化地方及行业应急预案,开展不同类型事故应急演练800多场。以阿拉善盟为试点,采取PPP合作模式,有效整合煤矿、非煤矿山救援队伍,实现救援资源的共享,为全区矿山救护队建设提供了经验。
虽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企业发现隐患不及时、治理不认真等主体责任落实仍是“短板”,特别是实际控制人履职尽责不力问题普遍突出。二是安全监管力量仍然薄弱,执法水平低、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和检查多执法少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社会公众安全意识不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不高的问题仍然普遍,应急救援基地和救护队伍建设相对滞后,重特大事故处置能力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