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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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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

2020年上半年,我局共计落实普法经费11600元用于“水土保持宣传月”、水法宣传、“第十二个宪法宣传月”活动、禁渔期宣传和日常执法活动。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是“六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中之重,我局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明确要求党委中心组学法每年四次。强化领导干部学法要有笔记,明确要求全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在规定时间独立完成并上交局普法办统一管理。为提高干部职工守法、护法水平,局普法办公室以《县2020年度重点对象学法计划》为载体,通过各类法制培训、法制讲座和自学等形式,要求每位干部按照保质保量完成。并为干部发放笔记本,基本做到人手一本。上半年组织学习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渔业法》、《宪法》、《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行政许可法》。

二、面向大众,紧贴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

1、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三周年。根据水利厅和地区水利局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法律意识,县水利局在3月1-3日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一是制定《水土保持法》宣传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为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二是加强学习培训。3月1日上午组织水政监察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强化执法干部对新水土保持法的认识。三是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在县主要街道、水利局门口及镇政府门口等处悬挂宣传条幅,在县友谊峰社区大厅、镇政府大厅摆放水土保持法宣传展板,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学习宣传新《水土保持法》的良好氛围。四是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县内手机用户发送1万条关于水土保持宣传的短信。五是深入生产建设单位进行宣传。赴星振矿业进行水土保持法规宣传与讲解。并对新矿区今后的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要求。活动共计发放新《水土保持法》单行本100余份、水利系列法规常识宣传读本100余本,悬挂横幅4条。

2、2020年3月22日是第二十三届“世界水日”、第二十八届“中国水周”,为县水利局、农牧水利局在县商贸城东门联合开展了以“深化水利改革、建设水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法律读本,播放法制录音碟、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涉水法律法规,倡导广大人民群众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加强水资源保护、增强群众的水法制意识。各乡水管站在所在乡镇同时也开展了宣传活动。

3月,我局渔政管理站围绕“认真贯彻《渔业法》,做好额尔齐斯河禁渔期工作!”在商贸城东头开展了禁渔期法律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单、沿河张贴禁渔公告、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对《渔业法》《自治州渔业资源保护条列》《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

三、各部门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1、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活动。春节、五一劳动节前期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防止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县农贸市场、超市、酒店、食品加工厂、各大宾馆等处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进行了联合执法大检查。

2、4月1日至6月30日,为额河禁渔期,我局组织渔政管理部门对额尔齐斯河段上下游,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进行了大范围的禁渔期执法检查活动,对非法捕捞者采取了没收捕捞网具和现场放生非法捕捞的水产品的措施。截止目前共进行禁渔期执法检查28次。

3、4月根据地区水利局《关于开展河道汛前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汛期河道通畅,防洪区安全,打击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县水利局开展了河道汛前执法检查工作。检查主要针对在河道堤防、泵站及排灌渠道管理范围内、在水库大坝禁区内兴建违章建筑,在河道内设置行洪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对我县冲乎尔电站、托洪台水库、也拉曼水库等1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河、额河河道进行了巡查。有力地维护河道管理秩序,为安全度汛提供了保障。

4、5月,我局对我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了监督执法检查。对华电城南风电、天山水泥矿山建设、华能托洪台风电、天润托洪台风电、城市供水工程、也拉曼水库、禾木景区公路养护与生态工程、黑流滩水电站工程8个项目的水土保持“三同时”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通过检查切实提升我县防治水土流失整体认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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