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派驻市建委纪检组在市纪委的指导和委局领导关心及大家的支持下,紧紧围绕“聚焦三转、突出主业”的工作要求,以抓好“两个责任”为重点,以进一步促进党风政风行风的明显好转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良好落实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履行岗位职责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抓好主业突重点。一是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监督、检查驻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政府决策情况,监督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二是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驻在单位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建章立制,研究和制定本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协同驻在单位有关部门考察驻在单位干部、党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情况。三是履行受理群众举报和查办案件职责。
(二)着力抓好谋划明思路,抓好调研明情况。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科学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2020-2020年预防腐败惩防体系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入谋划监督检查工作,确定了“严督实导”的监督工作总体思路,突出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将调研作为强化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针对派驻单位所属二级单位多、业务专业性强、潜在风险点多等因素,通过学习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走访服务对象、调阅过往案例、个别谈话等方式多方了解情况,制定了调研方案,组成调研小组,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掌握、发现和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历史遗留的问题梳理分类,深入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及形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为监督驻在部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履职尽责解决问题奠定基础。
(三)着力抓好责任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和实施“履行三大职责、抓实七大任务、健全十大制度、活用四大载体”主体责任体系。一是监督党组履行好党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三大职责。纪检组紧紧抓住“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这个核心,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示范带动的作用;督促班子成员切实承担起主动研判、承接任务、细化措施、监督管理和及时汇报等职责,做到党组积极负责不松手、党组书记自觉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不缩手,基本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整体合力。二是明确党组要切实履行的七大任务。即严明政治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深化改革、做到表率引领等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三是协助党组建立健全十项工作机制。协助党组印发了《推行十项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和落实责任报告、责任传导、述职述廉、绩效考评、“签字背书”、警示谈话、纪委约谈、风险点防控、重大事项报告、问责和责任追究十大制度。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风险惩治任务的责任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的分析研判、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纪检监察监督职能的延伸整合联动、选人用人防止带“病”提拔的把关、廉政风险点的排查管控、重大腐败线索的核实查处、案件查处的跟踪督办以及执行“一岗双责”问题倒查等重点工作。四是充分利用四大载体。加大对行风热线、电视问政、新闻媒体和信访平台的运用,对其反映、曝露的情况和苗头性问题积极应对,加大力度治理庸懒散慢、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严肃查处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四)着力抓好监督检查。一是立足制度保障,完善监督的制度建设。协助党组对现有的30余项机关制度进行“废立改”,先后制定完善了《委机关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委机关绩效考核办法》、《委重点工作督办管理办法》、《委议事规则》、《委财务管理制度》和《委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为履行监督职责奠定良好基础。二是找准权力要害部位,熟悉业务流程。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共同列席参加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将监督的重点放在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重点环节、部位是对执行“三重一大”情况开展有效监督,监督的重点内容包括驻在部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支出是否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财务支出报销凭证是否由分管副职审核签字、财务收支情况是否定期公布等。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纪检组坚决行使一票否决权,防止出现“带病提拔”及“懒政庸政”不作为仍被提拔重用的问题。三是将监督工作常态化。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的明查暗访,并将检查结果同绩效考核挂钩,重点对派驻单位和所属二级单位的工作纪律、作风、效能作为监督检查目标,做好台账纪录,每月印发一期作风情况通报。并将检查结果运用到年终绩效考核中去;通过列席驻在部门重大事项的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相关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对驻在单位巡查,查阅重要会议记录、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工作信息等文件资料,规范驻在单位相关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对重大改革事项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和联合执法的监督督查力度,对行政审批改革提出的“人员、地点、权限”三集中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对外承诺办结时间、程序流程、权限下放等都合法合规。对联合执法改革提出的执法内容、方式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改革能取得实效。五是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开展督查。盯紧重要节点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每逢节日前夕,印发《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暂行规定》、《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若干规定》、《关于严禁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的通知》、《关于“五一”节期间严禁公款吃请娱乐、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的通知》、《关于严禁中秋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礼物的通知》,同时,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端午期间,对各单位车辆入库封存情况,以及酒店、茶楼、商场等场所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暗访,发现和查处公车私用行为。等文件,重点对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节点开展检查、抽查,发现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六是运用市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成果。七是运用新闻、报纸、网络等媒体的监督成果。八是运用群众监督、信访、举报等。
(五)着力抓好信访防未然。对信访举报坚持分类处理。对单位遗留多年的信访问题,梳理分析甄别问题性质,坚持以人为本、化解矛盾、彻底解决问题的原则,跟踪督办限时解决。对有群众反映的典型性、苗头性问题先梳理,再约谈,防患未然。对匿名举报但线索清晰的,列为重点排查内容。线索不清晰、不具体、缺乏可查性的,采取警示谈话的方法,尽早对被反映人进行预警提示,做到抓早抓小。
(六)着力抓好严格执纪问责。严把法纪规“高压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办案件惩治腐败。截止目前,共廉政谈话54人次,任前谈话9人次,开展明查暗访8次,印发情况通报8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通报批评5人次,上缴市财政各类违规资金共计 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