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只有严格、公正、文明的依法履行职责,才能与党和国家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只有精通法律,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才能提高文明办案的水平,那警察个人工作总结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警察个人工作总结的文章,欢迎参考和借鉴,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社区民警是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的主体,但由于长时间放松了基础工作或同时承担大量非社区工作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一些地方社区民警工作水平不高,成效不好。下面,从社区民警应处理好的“五个关系”着手,谈一些个人对于提高社区民警工作水平的粗浅认识。
一、处理好社区工作与其他警务工作的关系
众所周知,社区民警确实很辛苦,虽然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不同程度上采取了为基层民警减负的各种措施,使社区民警相对单一地承担基础工作任务,专业性有所增强,但社区民警专属社区警务工作是绝大多数单位难以办到的。所以,社区民警要正确处理干好社区工作与完成非社区工作任务的关系,正确定位,找好角色,将主要精力用在社区工作上,轻视自己的主业。同时,派出所的领导要科学整合警力,合理部署任务,最大限度地把社区民警从非社区工作任务中解放出来,使社区民警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下社区工作,真正解决好社区民警“下不去”的问题。
二、处理好下社区与上平台的关系
随着警务工作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各类警务信息平台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使社区民警的工作更加便捷,案头台帐性工作明显减少,查阅相关信息上网可见,工作效率也大幅提高,然而有些社区民警实际下社区工作的时间并不多,警务室“有室无人”现象和社区见警率低的问题依然存在。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主观上一些社区民警不愿意在闲暇时间投进社区,存在一定的贪享清闲的个人惰性,也不善于合理充分利用时间;客观上作为采集源头信息和承担接处警任务的第一线,社区民警承担了不少平台基础信息的编辑录入、报送维护和各类案事件的处理任务,占用了社区民警的大量时间。对此,广大社区民警应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计算机应用操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并统筹安排时间,将上平台穿插于值班备勤、下完社区回所和日常处理案事件的间隙等时段,切实做到扑下身子沉入社区和抽挤时间登上平台两不误。
三、处理好干工作与打基础的关系
社区基础工作是“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方面,社区民警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打牢社区工作的基础上。这些基础包括:强化居民自我防范意识;组织民防力量进行治安防控,织严织密物防、技防网络;与社区干部和相关单位建立密切顺畅的工作关系,开展人口调查、抓好阵地控制;物建一批作用明显的治安耳目和社会信息员,收集情报信息;在社区开展服务群众工作,调处简易纠纷,创建和谐警民关系等等。当然社区工作在不同的时间也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如进行案件排查,组织治安清查,处置突发事件,调处治安纠纷,为居民排忧解难等。社区基础要打,日常的工作任务也要完成,但一定要把打牢基础作为重中之重,决不能只顾完成日常工作,而忽视打牢基础工作。“三基”工程建设已进入关键期,要以此为契机,结合苦练基本功工作,加强学习,定立目标,总结方法,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基础工作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全面提高社区基础工作总体水平。
在与群众的接触中,要注意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能力,注重锻炼自己的口才,特别是在宣传党和公安机关的方针政策、开展教育动员活动时,注意提高自己说话的政治和法律水平。要多说心里话,多说实在话。要根据社区的特点和居民的心声,集中精力、开动脑筋做几件有影响的事情,如千方百计把当前案件高发的势头降下来;将侵犯群众利益的不法人员及时予以处理;把邻里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依法调解好等,并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遇事或接报案件能够随机应变,有效控制、妥善处置;再次要塑形。即平时在社区开展工作中着装要严整,举止要端庄,行为要规范,言语要文明,既能与群众打成一片,又不失自己的身份,向群众展示一个威武雄壮、文明强干、一身正气,信得过、靠得住的人民警察良好姿态,在群众心中塑造起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的形象,使群众有情况愿意向民警反映、有问题乐意对民警倾诉,有矛盾愿意找民警化解。
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笔者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三个三".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
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这样的民警恰恰忘记了自己来自于群众,赖以群众的养育而生存,靠群众的支持而工作,把管理和服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只注重管理,向群众施加压力,而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抛在了脑后。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就必须首先摆正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彻底摒弃单纯的管理观念,把服务摆到与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
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群众不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归哪个部门管,有事总愿意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帮助,这从另一个角度讲,也体现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而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基层民警却不能正确对待这种事情,群众的求助,属于我们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尚能够及时接待、受理和办理,而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事情,冷冷地一句:"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便将群众拒之门外,不做耐心细致地解释,不告诉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长此以往,群众对这样的民警也只好敬而远之、疏而远之,公安机关的信誉度无形中打了折扣。其实,老实、淳朴、憨厚的农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你只要和颜悦色地把道理给讲明白,谁也不会故意为难人的。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
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就广大的农村来说,群众求助于我们的往往多是一些丢了一只鸡、少了一只狗、毁了一垄苗、断了一棵树的小事,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够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于法无据,有的也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但恰恰在我们民警看来是"小事"的事,在群众看来却是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恰恰是由于这些"小事"拖起来得不到解决,使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日积月累,摩擦导致纠纷,纠纷演化成械斗,直至酿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了农村的和谐,影响了农村的治安稳定。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这些"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我是__年新进入警察系统的一名新民警,每当坐在办公室里,看着墙上挂着的人民警察誓词,我知道我已经成为_x派出所的一名实习警员了。而作为这样的身份,我时刻提醒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庄严的宣誓词,让我为之振奋,我愿意献身于崇高的人民警察事业,为警察事业的发展奋斗终身。
到_x派出所的这段时间里,我对警察有了一点感触,对警察的工作也有了一些认识。可是,来到这个陌生的环境里,从事陌生的工作,对于我这个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确实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很陌生。而局领导与所领导亲切的目光,热情的话语,使我感到了家一样的温暖,逐渐激发了我的工作热情。
在这段时间里,通过与老干警的交谈,让我知道了自己知识的浅薄,这使得我的求知欲膨胀起来。我只有不断的去学习,来满足自己的求知。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肩负着防范和打击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警察必须按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愿行使权利,应当努力为人民群众和企业的生产安全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的切身利益不受侵犯和企业发展壮大的顺利进行。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在工作中要说老实话、做老实人、办老实事,要做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人民公仆。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只有严格、公正、文明的依法履行职责,才能与党和国家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只有精通法律,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才能提高文明办案的水平,才能自觉的把法律规定的任务落实到职责活动中去,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肩负起党和国家及人民赋予的重任,要时刻清醒的认识到,人民警察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解人民之忧,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每当想起警察所表现出的高素质、高要求、严标准,树立了益羊公安的良好形象,体现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特点,我就要向他们学习。在“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要求,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人民卫士。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让我多了一份自信,少了一份胆怯;多了一份从容,少了一份羞涩。在警徽灿烂光环下,让我更加坚信,为祖国的稳定发展、繁荣昌盛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半年来,我在大队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上、业务工作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学习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参加工作以来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在思想政治方面:
我始终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胡锦涛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增强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国“二十公”会议精神和公安部的“五条禁令”,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尊重人民群众,强化服务意识,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用实际行动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和“人民交警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在认真思想学习的同时,我自己严格遵守队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按时出勤,文明值勤,注重团结。在工作上,虚心向领导和老同志请教,使自己受益良多。二、在工作方面:
我严格遵守队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领导的指挥,听从命令。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不论天气如何恶劣我都能认真站好每一班岗,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和纠违数,努力维护好自己辖区内的交通秩序,保证各种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并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车辆驾驶员和违法行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对那些不理解我们工作的人民群众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有理有节,向其宣传《道法》的相关知识,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的错误所在,提高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遇到轻微的交通事故,我能及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避免交通堵塞。
对于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不敷衍塞责。半年来参加了支队及县内的多次执勤保卫任务,如在广安市召开的全省水淹区工作现场会、环中国游世界自行车骑游赛、岳池县第五届农家文化艺术节等,每次都能圆满完成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在本次城市交通整治活动中,我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精神,为维护城区良好的交通秩序贡献了一份力量。三.在学习方面:
在社会发展如此之快的今天,我深知不断学习和提高是多么的重要,只有认真学习才能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因此我坚持参加每周一下午的中队理论学习会,并且认真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专业知识,通过这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
综上所述,这段时间以来自己在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业务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明年我将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争做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交通卫士,为我县的道路畅通、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作为一名基层警察,面对劳教工作不断发展,劳教体制不断改革,新的戒毒制度不断完善,作为戒毒场所的民警,只有想方设法提高自身在工作岗位的核心竞争力,才能有所有作为。
一、心态要平稳
作为戒毒场所的普通民警,以什么样的心态面对用人机制灵活多样、工作方式复杂多变、场所地域差别明显,岗位分配参差不齐、单位经济收入差距带来的思想影响,将直接制约自身发展。如不具备平抑、消除来自社会以及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压力,其思想波动必然影响工作质量与效率,甚至丢失工作岗位。所以,具备成熟稳健的性格心理,是合格民警必备的基本素质之一。好高骛远,妄自菲薄往往滋生烦恼。只有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少一些浮躁,才能在劳教事业中找到适合扮演的角色。需之起点不同,差距必然客观存在;能力不同,发展必有快慢之分;业绩不同,待遇必有高低之别。境况好时,不以物喜,境况不好时,不以己悲,始终以常人心态面对荣辱得失,这才是合格民警追求的心理品质。知识改变命运。一般地说,“能力恐慌”越大,填充知识的意识就越强,业务优势就越明显,生存压力就越小,心态就越平稳。
二、目标要明确
人生没有目标,就像航船迷失了方向,俗话说得好:“英雄不问出处”。所以,劳教民警的发展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在倡导能力胜于资历的年代,平庸无为的人必将面临淘汰。要树立“以作为求地位”的思想,对人生的某个时段,或一定的工作期限内,为自己设计一个明确的目标。当然,这个目标要切合实际,特别是要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并随情况变化适时修正调整。目标太高,实现不了,容易挫伤锐气;目标太低,出不了成绩,影响个人发展。那么,制订一个什么样的目标才既符合岗位要求又切合自身实际呢?一般来说,要依据劳教场所对各层次岗位人员的考核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在什么层次就拟定这个层次的发展目标。概括起来就是“跳起来摘桃子”。通常情况下,个人工作目标应包含工作态度、业务技能、服从意识、团队精神、遵章守纪、工作业绩等内容,有量化考核要求的还应有奋斗指标。同时,目标一旦确定,就必须处理好说与做的问题。那种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的目标尤如形同虚设,对自身没有任何意义。只有不畏艰难险阻,为实现目标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的人,才有可能到达理想的彼岸。
三、工作要争先
在人才需求供大于求的时代,如何保持自己在工作岗位的核心竞争力,维护好既得利益,追求更好的发展,是摆在每个民警面前且不得不引起思考的现实问题。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应该是以不变应万变,即:不变的永远是工作的高标准。工作标准高,工作态度就会发生转变,自身要求就会更严,也就容易一次就把工作做好。工作高标准谈起来易,做起来却很难。首先是工作思路要清。思路决定出路。缺乏对工作性质、特点以及岗位要求的分析,工作主次不分,四处用力,就难有高标准。比如,针对劳教工作政策性强和场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两个显著特点,要求劳教民警必须十分熟悉劳教业务方面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具备很强的服务意识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才能有效避免说错话,办错事的现象发生。其次是要有一流的工作业绩。工作业绩最能检验民警工作是否高标准。要以始于岗位所需、终于群众满意为标准,围绕单位和自身工作目标,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办公秩序、注重信息反馈、保持良好关系和业务技能、工作效果等方面出成绩,达到办一件,成一件,不留遗留问题的最低目标,努力争当让领导放心地“交任务、压担子”的优秀民警。
四、责己不责人
面对劳教工作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和思想相互交织的实际,单枪匹马、单打独斗的时代早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优化人力配置,整合资源优势,形成强势群体,增强团体竞争能力。这就要求民警必须具备良好的团队意识,以诚待人,通过把展示能力与人格魅力相结合,以理服人。首先,硬件要“硬”。所谓“硬件”,是指在业务技能,独立工作,解决棘手问题等方面要技高一筹。在遇到矛盾和问题时,要多从自身查找原因,责己不责人。其次是软件不“软”。所谓“软件”,是指自身性格、心理、思想素质以及工作风格等,是民警历练的终身课题。尊重别人性格,承认别人领导风格、工作方法,有助于融洽人际关系,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再次是正确把握团结协作的度。能否正确理解并处理好领导与被领导、指导与被指导、同事间相互配合等问题,往往成为制约民警发展的瓶颈。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在熟悉单位流程、岗位规则以及工作模式的基础上,经常反思有没有超越法规、规定以及日常工作、生活习惯,出现有损形象和同事自尊等方面的言行,才能真正做一名合格的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