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体现家庭祥和、团结和欢乐的精神面貌,展示新世纪多姿多彩的家庭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推进“才艺家庭”的深入开展,拟在六月举办“姜营小学第一届才艺家庭”评选活动。
二、评选主题
争创和谐氛围,共建才艺家庭。
三、评选对象
凡在南阳市姜营小学就读的所有学生家庭均可参加。
四、评选形式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艺术创作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五、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15人,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1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15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六、作品评分标准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内容新颖,表现作者创意。
2、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3、作品具有感染力
4、绘画作品主题鲜明、新颖、构图完整、色彩和谐的绘画作品;构图完整、色彩和谐、画面干净整洁。
5、书法评分依据:
(1)①技术分——取法、笔法、墨法、字法、章法等。
②艺术分——传统功力,古法运用,作品品位,个性风格,创作意识,作品意境,感染力等。
(2)文字评分标准:
①文字或繁或简,标准统一,无错字,篆法、草法正确无误。
②有明显错字者,视情况可扣分。明显的繁简同篇扣分(最高扣分不超2分)。
6、国画作品评选标准:
(1)线:分粗、细,中锋用笔——立、平,有时也有侧锋,要有变化。
(2)墨色:浓、淡、干、湿的变化。
(3)形体变化,要有神。
七、奖励办法 :
奖项分别按照各年级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优秀奖(不限)
八、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九、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广泛发动。
2、精心组织,注重质量。
3、营造评选“才艺家庭”的浓厚氛围,让更多的家庭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
4、重在参与,不强求。
5、在活动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
6、每班推选出一个“才艺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