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20[5])和《XX市教育局2020年暑假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XX镇初级中学决定在7至8月份集中开展一次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和XX市教育局的相关精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XX镇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现象的蔓延。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高剑波为组长、杨小华为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其他校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工作措施,严肃执纪问责,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治理对象
全校各类有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现象及行为的教师。
四、整治内容
(一)、违规组织、要求学生暑期集体补课或参加有偿补课;
(二)、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将学校资产租借给培训机构或个人,供其组织暑期收费补课;
(四)、在校外固定场所(含教师家中)办班进行教学辅导活动收取钱物;
(五)、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
(六)、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七)、受聘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五、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2020年7月5日至2020年8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纠(2020年7月5日—10日)
1.动员部署(2020年7月5日—7月10日)。
学校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动员部署。下发工作方案,利用学校网站、公告栏和微信短信进行宣传,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湖北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XX市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暂行办法》《XX市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暑期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师了解有关规定要求,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自查自纠(2020年7月11日—15日)。
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组织在职教师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要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0年7月16日—8月20日)
学校设立公开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13871876721),及时受理群众对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投诉、举报。对有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及时检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要重点紧盯早上等时间节点,重点盯紧交通要道和主要区域,对本校在职教师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及时上报。对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在职教师,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第三阶段:总结评估(2020年8月20--8月30日)
学校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杜绝有偿补课现象发生。
六、责任追究
(一)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二)对查实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被发现并查实,造成严重影响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三)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一律退回违规所得,记入教师个人信用档案,作为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职务聘任、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严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处分。
七、保障措施
1、学校成立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和负责专项治理工作。
2、加强监督和检查。校长对治理有偿补课行为负主体责任,各中心、级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要形成层层传导压力、传导责任、层层监管、层层负责的运行机制,坚决刹住暑期有偿补课这股歪风。
3、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校园网、全体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学校微信群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浓厚的氛围,促成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共同监督。
4、公开举报电话。治理专项行动期间,学校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受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