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根据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定于2020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提高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精心组织,及时部署,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确保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实效。
二、活动内容
各乡镇及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媒体聚焦的问题,有效扩大影响,形成品牌示范效应。
(一)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群众识别非法集资风险意识。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二要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工作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要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二)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对拆迁区、产业聚集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二要注重加大对偏远地区的宣传力度。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三)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各级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宣传部门要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播放工作,协调电视台、网络媒体、政府网站以及交通宣传载体等平台持续播放。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9日至5月14日)。传达部署XX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精神,制定我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处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县处非领导小组强化督促指导,积极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月活动。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布置宣传展板,设立咨询点,向群众分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播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开展政策咨询服务;银行业各金融部门在营业网点门前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利用LED显示屏不间断进行宣传;县有关成员单位在县淮河路永泰村镇银行门前开展集中宣传,县新闻媒体于当日及次日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受众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指导、配合各乡镇加强宣传。各乡镇要切实推动各职能部门落实职责,推广有关经验做法,实现辖内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宣传月活动的社会效果。
(二)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是县处非办对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年对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并注意收集保存影像、照片、视频等活动资料,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于5月28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含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活动资料报送至县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