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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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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9月“党员活动日”的通知》(安组字〔2020〕83号精神,为切实开展好我乡2020年9月“党员活动日”,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巩固提升。

二、活动时间

9月7日,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

三、学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肃清苏荣等人腐败案件的毒害”重要指示精神;

3.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4.刘奇同志在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

5.刘奇同志在全省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6.省委《关于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情气正政治生态的意见》;

7.市委《关于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

8.胡世忠同志在全市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巩固提升工作会上的讲话;

9.《风雨无阻创造美好生活》,人民日报;

干部网络学院推荐课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王树萌。

远程教育点播推荐课程:党务知识栏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

推荐书目:《回望峥嵘读初心——发生在江西红土地上的100个经典革命故事》,江西教育出版社。

有关学习篇目将在乡党建微信群上发布,供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下载和学习。

四、有关要求

1.组织深入学习。此次“党员活动日”学习内容篇幅多、重要性强,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专题党课、观看电教片、集中学习研讨等活动,认真学习全国、全省组织工作等会议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抓好活动结合。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基层党支部,可结合“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求的集中学习环节,开展“党员活动日”集中学习;其他党支部,按照“党员活动日”的有关要求,正常开展。

3.加强工作督导。各党支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等前期准备工作。乡党建办对所辖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严禁“党员活动日”不按期开展或流于形式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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