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全镇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根据县委作风办《关于印发镇xx干部作风问题“四整治一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镇作办发〔2020〕14号)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四整治一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追赶超越、脱贫攻坚、生态环境、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干部作风问题,持续推进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为民服务不畅四项整治,党员群众对整治成果进行评议,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建立改进干部作风长效机制,以干部作风大转变助推xx追赶超越、加快“三个xx”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通过“四整治一评议”活动的开展,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政治纪律意识不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设虚”、“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等突出问题,推动全镇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三、重点内容
(一)聚焦追赶超越、脱贫攻坚、生态环境、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深刻查找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1.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县委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2.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在推动“三大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新官不理旧账”,求稳怕乱,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或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热衷作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抓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民生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下功夫推进、导致财政资金沉淀、土地闲置、投资项目建设拖延、住房社保医疗专项资金监管截留挤占挪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力;面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时处置,至上报不表态,致使小时拖大,大事拖成大祸;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其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
3.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讲执法监管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行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4.“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内部食堂以“一桌餐”、“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大额消费拆分报销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交异等问题。
(二)推进“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安排部署的四个专项整治,持续抓好问题整改。
1.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紧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10种新表现,集中整治一些党员干部回避问题、慵懒无为,下乡走过场,以会议落实会议,制定文件、出台政策机械照抄,履责变推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县委《实施意见》,抓早抓小、动真碰硬,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常态长效、落地生根。
2.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集中整治脱贫攻坚领域认识不深、站位不高,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群众工作不细致,脱贫结果不真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題,推动扶贫领城作风明显改善,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3.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方面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限期整改存在问题。严格执行“十条禁令”,集中整治营商环境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滥用行政权力、包庇纵容欺行霸市等问题,着力整治项目建设前期审批效率低、招投标不规范、承办项目业务人员推进不力、项目建设环境保障不力、资金拨付滞后,监督验收走过场等问题,努力打造招商引资“洼地”和项目建设“高地”。
4.为民服务不畅专项整治。创新服务举措,打造服务品牌,着力破解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廉而不勤、廉而不为问题,突出治“弱”,解决领导干部不亲为、不先为等问题;治“庸”,解决部分干部本领恐慌、能力不足等问题;治“懒”,解决部分干部工作消极、不在状态等问题;突出治“推”,解决部分干部担当精神不强,遇事推诿扯皮,急难险重面前绕道走等问题;治“慢”,解决部分单位和干部思想僵化,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畅等问题让群众看到作风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
镇上“四整治”牵头站所要按照镇党委出台的《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方案》(长发〔2020〕12号)要求,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持续推进“四整治”工作,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要对照新现象、查摆新问题、制定新举措,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村要做好“四整治”牵头站所的配合工作。
(三)开展群众评议,持续转变作风。
各村、各站所要广泛邀请服务对象、党员群众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重点对执法监管部门、窗口服务站所干部作风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底镇对村、站所年度作风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方法步骤
“四整治一评议”活动从2020年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8月23日)。
1.安排部署。传达全县“四整治一评议”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制定切合实际的活动开展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全面安排。
2.广泛宣传。各村、各站所要积极利用标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对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四整治一评议”活动进行宣传,镇宣传报道小组成员及时报道整治和评议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先进典型,不断营造严厉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排查阶段(8月23日-8月31日)。
1.四个专项整治牵头站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梳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排查工作方案。
2.开展自查自纠。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按照“自己找、组织点、集体议、互相评”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查,深刻剖析、找准症结,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3.广泛征求意见。各支部、牵头站所、党建及作风建设联系点的领导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村、本站所、本镇干部作风问题的意见建议。
(三)整改提升阶段(9月1日-9月15日)
对通过各种方式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汇总,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人、整改进度。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逐项整改、逐一销号,形成可印证、可检查、可考评的整改成果。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1.进行重点督查。对群众反映强烈、“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的村、站所和党员干部,镇党委、政府将进行重点督查督办。重点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实地复核、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
2.严格执纪问责。通过督查,对存在“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干部作风问题排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村、站所和党员干部,限期重新排查整改;对干部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村、站所,约谈主要负责人,明确指出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经批评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干部以及经重新排查整改问题仍然较多的村和站所,视情节轻重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未开展好干部作风问题“四整治一评议”活动,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党政办以及四个专项整治牵头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做好干部作风“四整治一评议”活动日常工作。
二是夯实责任。各党支部、各站所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四整治一评议”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各支部书记、站所办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具体抓,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各党支部、各站所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县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形成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常抓不懈,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四是按时报送资料。各党支部、四个专项整治牵头站所8月28日前报送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情况自查报告;9月7日前报送干部作风问题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9月25前报送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四整治一评议”活动总结报告。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相关工作资料报送镇党政办xx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