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早颁布于1991年,中间经过了2006年、2020年的两次修订,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展2022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总结,欢迎大家来阅读。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更关系到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一、鼓励学生自主参与,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
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最大的特点,就是注重儿童实践、注重儿童自主参与,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务必力戒空洞说教和形式主义,要多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让儿童在行动中明理,在实践中锻炼,学会自己教育自己。
1、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在课堂教学中,我校要求授课教师在备课中要把德育内容反映在教案当中,在课堂上,结合课文内容灵活多样进行德育渗透教学;同时利用每周一班会课组织学生开展"安全、环保、礼仪、诚信、自律"等方面的主题班会,在教育中逐步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
2、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我校通过活动,使各班学生出现你争我赶的局面,并从没个班中抽出部分优秀的学生对学校进行监督反馈,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了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增强学生的主人翁意识。
3、每周一开展"国旗下讲话"的教育活动。
国旗是祖国的象征,教育学生热爱国旗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我校在学生中开展"国旗下讲话"的活动,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使学生在老师各家长还有社会人士的真确指导下,引导学生为国家和人民多做贡献,更为红旗高高飘扬而奋斗,
4、开展行为规范实践活动,进行礼仪教育。
每班每两周给学生上一节礼仪课,所讲的礼仪都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编排的,让学生模拟实践,表演怎样才能做到待人接物有礼貌。我们坚持抓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和养成训练,学生逐步形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变得文明礼貌多了。
5、开展"三个弯弯腰"活动,进行环保教育。
要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环保的意识是不能没有的。我校首先在学生当中开展环保主题活动,让学生"见到果皮弯弯腰;见到纸屑弯弯腰;见到塑料袋弯弯腰"成为自觉行动。
6、开展"孝心献父母"主题活动,进行传统美德教育。
在进行传统美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根据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现在的学生独生子女多,不少孩子只知受爱,不知爱人,孝敬父母就更无从谈起了。针对这一现象,我们组织了"孝心献父母"这一主题教育活动。
二、积极为学生创设道德建设的社会实践场所
学生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长、教师和全体社会成员的通力合作。
1、小公民道德建设走进家庭。
家庭是学生道德教育的摇篮,是学生道德教育最重要、最基础的阵地,对于学生道德习惯的形成着成起着重要的作用。我校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作用,广泛向家长宣传道德建设计划,积极求得家长对孩子参与活动,在家中给学生当好"小帮手"、"小主人"等提供机会和条件。
2、小公民道德建设主动与社会联网。
在对学生进行小公民道德建设中,我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来支持和参与,其中我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邀请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老领导到校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2)利用社会活动场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道德实践活动。我校每学期都组织学生参加读书征文竞赛活动。
存在主要问题:
其一,未成年人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方面观念淡薄,缺乏遵守公德的意识。
其二,未成年人在物质追求方面上,表现出贪图安逸、相互攀比,精神世界空虚,无远大理想,上进心不足。
其三,学校、社会、家庭教育比较难做到三位一体,互相渗透,出现学校教育和社会、家庭教育逆向异步的现象。
潇潇春雨后,簇簇满园芳。我校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比起其他先进学校来说仍还有许多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加一把劲,使学校的德育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要求,省路网中心开展了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活动。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细化监护人职责,呵护“留守儿童”;加强监管,防止沉迷网络;向欺凌说“不”等方面补齐了现有法律中的短板,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家庭保护,完善学校保护,充实社会保护,新增网络保护,强化政府保护,完善司法保护,新修订的法律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0条,有很多亮点。为做好此次宣传工作,省路网中心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贯彻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宣传方案,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领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月10日下午,x市天心区大托铺司法所邀请村级法律顾问——兰天法律服务所罗红梅律师,结合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大托铺街道兴隆村五楼会议室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宣讲现场,罗律师以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鲜活、真实、典型事例为切入口,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引导提醒同学们要提高警惕,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在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时要保护自己,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为调动孩子们的积极性,活动还采用了现场答疑的方式,详细解答孩子们提出的.问题。课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为同学们发放了自制的普法宣传材料,告知他们,如遭遇网络暴力、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老师、家长以及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此次宣讲活动,既为孩子们送去了法治之风,促进其学法、守法、用法,还让他们学会了如何用法律知识更好地保护自己,为未成年人的安全成长撑起了“保护伞”。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x月x日下午,__街道__社区服务中心联合__社工站在__新村门口举办“深护童心”——__街道困境儿童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项目__社区未保宣传活动。
活动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和困境儿童关爱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组织现场宣讲、发放未保和困境儿童宣传手册、未保知识游戏问答等方式,向在场居民和儿童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让未成年人在有趣的场景中接受宣传教育,其中最欢迎的'的是幸运飞行棋小游戏,家长带领着孩子共同参加,还有小朋友主动多回答题目,使得宣传效果达到最佳。在小游戏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引导家长重视儿童权益,关爱困境儿童,更要引导居民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为困境儿童托起一个美好的未来。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通过本次活动,提高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率,提高了大家对困境儿童的关注度,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市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6月16日,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在淇滨区九州路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让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走进千家万户。
一大早,九州路宣传一条街人流涌动,熙熙攘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父母外出务工,可以把未成年人委托给他人照顾吗?”“孩子在学校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活动现场,咨询声此起彼伏。
面对询问,巾帼志愿者通过发放未保法政策解读宣传页、未保法知识问答、防溺水宣传手册、家庭常见灾害预防等宣传品,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内容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读。现场群众一致感谢巾帼志愿者的耐心回答,表示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活动现场,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置宣传展板、横幅、咨询台,摆放形式多样的宣传品,巾帼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未保法普及力度,提升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用坚强法治力量护佑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民族发展和国家命运,更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将以“情暖百姓·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依法认真履行好职责,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六进”、困境儿童关爱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构筑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安全屏障。
20__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由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其次,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二、结合民政实际
(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根据昆山市教育局和昆山市社区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缤纷的冬日”——中小学生寒假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丰富我校学生寒假生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抓住寒假期间正值除夕、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传统节庆、关爱帮扶和文化体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中学生在参与活动中弘扬传统、学会感恩、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度过一个快乐而充实的寒假。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清洁我的家
让学生在假期中,学做快乐的家庭清洁师,把自己家,书房、卧室、衣柜、书包清理得整整齐齐,把家庭、楼道、小区的卫生打扫得干干净净。
二、快乐置年货
主动帮父母置办年货,上街买菜、准备零食、购买礼品
三、快乐过大年
主动向亲朋好友、老师同学拜年(发短信qq等形式问候祝愿)
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全体同学在做好寒假作业的基础上,各年级学生开展了“我爱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用文字、手抄报、照片等记录过除夕、春节等传统节日后的感受。
五、我运动—亲近自然,快乐健身
要求学生围绕亲近自然、强身健体,在假期走进运动场馆,走向大自然。
六、我爱您—学会感恩,懂得回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围绕爱老爱亲爱他人,尊敬长辈、关爱孤寡、资助贫困、奉献爱心,争当爱心天使、道德模范、文明标兵。
我校在本次“缤纷的冬日”系列活动中,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有结果。较好地达到上级要求,学生在一系列活动中,得到了知识,得到了成长,得到了快乐与健康,真正实现了活动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