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
201X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依据教育部、省、市、局下发《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xx中心小学积极组织,认真谋划“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12月4日,xx中心小学举行了《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学校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个别章节、条款,打印发给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集体朗读。
12月4日,利用课间操时间,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动员大会,由少先大队辅导员潘长虹进行动员和部署,并进行了有关宪法知识的宣讲。了解《宪法》的有关知识和《宪法》中关于国旗的规定。
12月4日上午第四节课,全校各班组织开展以“宪法在心中”为主题的法制班队课。通过活动的开展和学习,使学生懂得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学会自立自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2月4日中午和下午时间,xx中心小学“红领巾校园广播站”制作“宪法在心中”特别广播节目,宣传《宪法》知识,营造《宪法》教育氛围,深入开展《宪法》教育活动。
xx中心小学通过举行“国家宪法日”系列教育活动,在全体师生中掀起了学习宪法基本知识的高潮,认识到《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其他法律制定要以《宪法》为基准,不能违背《宪法》规定。公民的行为要以宪法为准绳,严格遵守各项法律。通过活动,增强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培养了师生的法制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加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与传承,深入理解了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依法治国”的治国理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进一步强化全校师生公民宪法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12月2日,xx小学举办了“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在早晨举行的国旗下演讲仪式上,少先队员代表屠骏逸同学以“宪法在我心中”为主题,做了国旗下的演讲,并号召全体学生积极践行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从自己做起,争做文明时代的好少年、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注入法治正能量。在接下来的法制讲座中,宣讲老师向全体师生重申了宪法至高无上、不可侵犯的地位,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以及国家举办宪法宣传的用意知识;“宪法日”主题演讲仪式和法制专题讲座结束后,全校各班均安排一节宪法学习课,以专题教育、班队活动等形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让孩子们了解宪法。学校还充分利用校电子显示大屏宣传宪法知识,积极营造宪法教育的浓厚氛围。
通过开展一系列具有特色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校园学习宪法的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