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日活动可以提高全民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学校宪法日活动总结(1)
我校12·4宪法日主题系列活动带着大家的困惑,用“法学杀”、“模拟法庭”等诸多新鲜方式来治愈大家的烦恼。下面对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1、开展宪法宣传,游戏中学法律
志愿者在学校南北区樟树林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向大学生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内容框架、公民权利和义务等;为大学生和校外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活动现场,“法学杀”“飞行棋”等普法游戏受到大学生喜爱,许多观众参与其中。“法学杀”游戏中,大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陪审员、受害人、被告人等角色,围绕角色分工和利益纠葛,结合庭审规则和程序,进行较量。“飞行棋”游戏中,参与者通过掷骰子和回答宪法和法律问题的方式进行比赛。
法学院学生会主席郭俊钦谈到:志愿者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宪法宣传和法治宣传教育,有利于引导大学生崇尚宪法权威,营造浓厚的法治校园氛围和文化。
2、演绎模拟庭审,直播引发“围观”
宪法规定公民拥有知情权,旁听庭审是公民享有司法知情权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为了引导大学生了解庭审程序,提升法律意识,法学专业志愿者开展了一场“大学生王某某境外游意外受伤向旅游公司索赔”模拟庭审。原被告双方围绕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等重点问题进行激烈辩论。经过1个小时庭审,合议庭经过合议,当庭进行宣判,判处“某旅游公司”和“某保险公司”向王某某赔偿一定数额的医疗费。
志愿者利用QQ空间直播,面向校内大学生进行直播,1000余名大学生“围观”模拟庭审直播,许多大学生在直播平台纷纷评论和留言。
植物保护学院学生周瑾谈到,这次是第一次参加类似的活动,感觉很震撼。通过活动,认识到宪法赋予了公民许多权利,感受到了庭审的庄重和法律的公平正义,也对民事庭审的程序和部分法律知识有了了解。
3、维护青年权益,开展专题培训
“维护青少年权益”是共青团的四大基本职能之一,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X-2025年)》的重要内容。学校邀请重庆市北碚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邓敏和我校法学院杨攀副教授,面向各学院学生会权益维护部60余名学生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大学生常见侵权案件,为学生提供相关理论知识与维权途径培训。
活动中,各学院团学干部代表围绕建立和完善大学青少年权益维护渠道和机制等内容进行广泛讨论。
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张谈到:讲座很有针对性,对消费者权益维护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理解,对今后帮助学院大学生解决权益纠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有了一定的知识储备和理论基础。
据悉,12·4国家宪法日前后,我校法学院志愿者还走进北碚金刀峡团市民学校、北碚职教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和青少年法治专题教育,引导青少年弘扬宪法精神、提升法治意识。
学校宪法日活动总结(2)
12月4日,是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国家宪法日,为了提高全民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大坝镇寨河小学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丰富多彩的班会活动,让宪法教育深入校园。
各班精心设计了班会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制作PPT课件和视频,生动、形象地向同学们介绍“12.4法制宣传日”及“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原因、意义,并组织同学们认真学习国家根本大法《宪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让学生们意识到从小学法、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同时告诉同学们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该校通过开展这次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活动的覆盖面和宣传效果,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法治建设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彰显了法治权威,树立了法治信仰,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形成正确的社会法治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