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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住房贷款最新规定
9月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发布《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简称《通知》),涉及“认房不认贷”、差别化住房信贷、调整限售政策等方面。
认房不认贷:
对于优化个人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差别化住房信贷:
与此同时,《通知》还调整优化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对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但不得低于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和最低利率水平。
调整限售政策:
此外,《通知》明确,将重庆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新购的住房由“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调整为“取得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满2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上市交易”。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消费贷款 ,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认房不认贷”指的是无论购房者是否有贷款的记录,只要购房者证明自己名下没有房产,就可以按照第一套房贷款的标准办理。
如果购房者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了,则不管是不是贷款,贷款有没有还清,都会按照第二套房的标准来进行审批。这种政策对于改善型的购房者有好处。即使购房人过去有过两次贷款购房记录,只要把手中的住房出手,就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标准买房贷款了,这样也会增加房产的流通性。
如果能实施“认房不认贷”的政策,对于希望改善住房的家庭来说,卖掉名下房产就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标准购房,增加市场房产的流通;同时可以减小资金支出的压力,购买更优质的产品。
房贷利率下限是指办理房贷时约定的利率最低限制,是银行向借款人收取的贷款利率的最低限制。通常情况下,银行会根据基准利率制定房贷利率,而基准利率又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市场供求、通货膨胀、政策调整等。因此,房贷利率下限可以理解为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打一定折扣的最低利率限制。
在中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低值为基准利率的95%。也就是说,如果当时基准利率为4.9%,那么房贷利率下限应为4.655%。
需要注意的是,房贷利率下限仅适用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适用于公积金贷款等其他类型的房贷。此外,各银行的房贷利率也会根据市场情况、风险控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调整,因此具体房贷利率还需根据当时的政策和市场情况来确定。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一千,若是已婚人士,夫妻双方婚前都各自办理贷款购买了首套房,那既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选择其中一套住房,让购买者按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也可以各自对所购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进行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一千五;市辖区户籍人口超一百万城市每月一千一;市辖区户籍人口未超一百万城市每月八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