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扶贫项目进行调研的通知》及《关于报送2020年专项扶贫项目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县立即组织人员对我县我县2020年中央、省及各级财政资金扶持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调研。调研人员深入项目现场,采取听汇报、看现场、与项目村群众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详细了解项目真实情况,获得了第一手资料,真实反映项目建设的进度以及其产生的效益,并对2020年工作计划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将各项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扶贫项目基本情况
1、扶贫开发产业项目情况。2020年我县扶贫开发产业项目投入共计3549.5万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资金1364万元,市财政资金80万元,县财政资金8万元,帮扶单位资金484.1万元,群众筹资投劳1613.4万元,主要围绕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畜牧养殖、蔬菜生产、苗木栽培、良种生产、小型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项目建成后,受益人口达2万多人,其中贫困人口13720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扶贫的瞄准率、覆盖率,增强了村班子及广大村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有效促进了项目村特色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了项目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整体推进。其中:2020年省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在我县辛店、淄角、石庙、麻店4镇23个贫困村实施。项目总投资2073.3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69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383.3万元。其中:3个村发展瓜菜大棚815亩;4个村发展西瓜棉花套种2300亩;6个村升级改造蔬菜大棚340个;6个村良种繁育2712亩;2个村露天蔬菜种植640亩;2个村育林1340亩。通过财政扶贫开发项目,可使1636个贫困户,5170人受益。目前,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待与财政等部门联合验收完毕及村两委换届结束后报账。
2020年县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扶贫开发项目,在我县22个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实施,项目总投资1156万元,其中,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154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资金30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220万元,县财政资金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13.6万元,其他资金368.4万元。新发展致富产业:瓜菜大棚125亩,旱地藕105亩,新建1500只良种羊养殖场,年出栏2.2万只獭兔养殖基地;肉牛养殖示范基地640头。基础设施建设:农田管网约9300米。铺设地下电缆6700米,修筑农田生产路8840米,修灌溉渠4300米,搭设电缆线1000米,生产桥8座,挖沟2.57万米,建4600平方西瓜市场一处,建手工厂房10间。目前,项目财政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项目已全部开工,完工率达60%。通过财政扶贫开发项目,可使7918人受益,使3982个贫困人口脱贫。
2、互助资金发展情况。2020年,我县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稳步实施。自2020年以来,我县在3个镇办,21个村先后开展了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入社农户达到1614户,互助资金总额达到41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43万元,农户出资61万元,公积金转增本金2.2万元。已累计为1536个农户发放借款760万元。贫困户扶持率达到70%,按期还款率达到100%。
3、“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情况。县2020年“雨露计划”培训省财政资金20万元全部用于职教中心在校生补助。全年度转移培训400人,在县职教中心学校注册的在校生400名贫困生每人按500元补助,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并就业。
4、扶贫贷款贴息项目情况。今年,省市下达县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0万元,全部用于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我县选取带动农民致富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茹园苗木有限公司作为补助对象。目前,申报材料已上报,待市审核后补贴到位。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一是存在扶贫产业与贫困户对接困难现象。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有产业的和有能力发展产业的大部分为非贫困户,真正的贫困户缺少产业且没有能力发展产业。贫困户致贫原因多为因病、缺技术、缺劳力以及懒惰,自身没有效益较好的产业,我们用补贴现金及生产资料的方式对其扶持,效果不明显。二是存在贫困村自然条件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道路、水利、电力等设施相对滞后,群众行路难、饮水灌溉难、电力设施老化等现象突出,群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土地产出较差,农民持续增收的潜力薄弱,应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扶贫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扶贫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新时期扶贫任务日益艰巨,县扶贫办现有人员较少,已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再就是镇一级没有专职扶贫管理人员,扶贫工作由镇经管站负责。镇经管站承担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多项繁重工作,还要承担镇中心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加上今年,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导致在对产业项目的推进和监督上缺乏时间和精力。四是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群众被动接受项目。群众自身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形成了扶贫工作是自上而下的、单向的政府行为,贫困人口的参与只是被动的投工投劳和自筹资金,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足够的挖掘。五是社会扶贫与行业扶贫涉及部门多,协调起来困难,“三位一体”的扶贫开发新格局难以形成。扶贫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扯到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协调落实起来比较困难。
建议:一是要加大支持力度,健立健全扶贫队伍。建议上级出台相关政策,为县级增加工作人员编制,镇办成立相应的扶贫机构,并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力度,重视扶贫开发队伍建设,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二是切实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扶贫政策,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对贫困村基础设施投入。扶贫产业开发项目应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改变贫困村滞后的农业基础设施,使土地产出发挥更大的效益,使更多贫困户受益。四是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广泛参与扶贫开发事业,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
三、下一步打算及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产业项目建设。对已完工的项目,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拨付资金。对未完工的项目加强监管、督导和服务。充分落实镇办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县扶贫办加强督导,确保项目在预定时间内完成。对于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的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二是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按照《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县级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三是严格落实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四是健全机构,明确各级扶贫开发工作职责。县里重新调整充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条件的镇办也成立专门扶贫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今后,县镇两级只对项目进行监督和指导,放权给村,发挥其主体作用,让他们自己选项目、干项目。五是及早谋划2020年专项扶贫工作。对全县139个重点贫困村进行摸排,摸清产业情况、贫困状况、各自特点进行分类,建立项目库。计划利用五年时间对139个村省定重点贫困村实施产业项目全覆盖。2020年,计划争取上级扶持资金1000万元,在30个贫困村发展整村推进项目,重点用于田间生产路、沟渠、桥梁管涵等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