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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阅读心得

| 新华

宪法阅读心得篇1

一、开展“宪法进机关、进校园”主题学习宣传。

教育系统扎实开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活动,局机关和各学校严格按照“四个一”活动要求,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普法讲座功能,邀请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深入机关、学校讲好一堂宪法课;机关干部、教职工认真撰写一篇学习《宪法》体会,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效果;结合工作需要把学习宪法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了一次学习宪法交流座谈活动;为教职工配发了一本学习宪法宣传资料,确保宪法学习融入日常工作。通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师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学习宣传宪法在教育系统深入实施,推进依宪治国和依法治教有序推进。

二、开展“尊、学、护、用”宪法主题教育。为培育全体师生的法律信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尊宪法、学宪法、护宪法、用宪法主题教育,全面落实学习宣传“四纳入”:一是将宪法学习纳入教育工委(教体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学校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开展经常性地学习交流,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教育问题。二是将宪法学习纳入教职工年度学法考核中心任务,通过学习、考试,了解教职工掌握和运用宪法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三是将宪法学习宣传纳入教育系统各类主题培训内容,确保宪法内容进课程、见行动。四是将宪法学习宣传纳入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确保宪法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引导全体师生准确掌握宪法等法律知识、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

三、不断丰富宪法宣传日系列活动内容。

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以来,通过校刊、广播、校园网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开辟学习宣传宪法专刊专栏,持续开展宪法等法律学习宣传。先后组织“小手拉大手,学习宪法一起走”系列活动,围绕宪法的重要作用和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精神的重大意义,开展“我谈宪法”主题交流和“学宪法、用宪法”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切实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一是大力推动宪法进校园活动,在校内外、展厅、橱窗摆放宪法文本、悬挂宣传横幅,免费向学生赠送宪法和法律宣传手册、知识卡片、宣传挂图等,充分利用图书室、读书角和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移动告示牌等设施开展宣传,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二是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的校园文艺节目、小小法律宣传队等鲜活表现形式,以通俗易懂、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广泛宣传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三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走出机关、校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了来自社会各界的法律咨询,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和食品安全法、禁毒法、环保法等专项法律宣传,深入推进“法治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不断加大对青少年和社会各界的普法宣传力度。

通过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开展,全体师生感受深刻,认为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全面加强对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以此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工作学习中大力宣传弘扬法制精神,促进教育系统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新风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和小公民,共同营造和构建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宪法阅读心得篇2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宪法阅读心得篇3

最近学校组织学习了宪法方面的知识,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刚刚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的第四个修正案。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实性: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

一是确立“”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

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

三是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

四是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

二、以民为本: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

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对宪法有了深刻的认识,它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保障。

宪法阅读心得篇4

大家都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我们迎来了__市第二五届宪法宣传周。

宪法是什么?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在法治宣传周中,我们观看了法律进学校系列短片,我们从中看到许多事例如:家庭暴力、购买了过期食品、升国旗等等。了解了中国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旗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这些法律都是从宪法衍生而成的。

这里举一个例子:两名同学去超市买东西,购买之后发现这些食物已经过期,返回超市要求退货。营业员看他们还是孩子,就推脱说不行,他们离开后,其中一位同学的父亲的司机来接他回去,知道后带他们回到超市进行索赔,但这位司机有点贪,索要了4万元最后所有人都进了派出所。大家知道这里面触犯了什么法吗?商店的营业者和司机都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法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赔偿为商品价格的5-10倍)

最后司机给予罚款,店主给予赔偿同学。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普遍性和重要性,如果不了解法律那么会给自己带来诸多麻烦。。。

最后的最后,我在此发出呼吁:深入学习宪法,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服务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局,为上海的明天贡献一份力!

宪法阅读心得篇5

我认为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谐发展。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比如,《宪法》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在广东省,每年都有中小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其实,这就是政府在保护着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

法律像是一件安全的外衣。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受教育、生命财产不受侵害做保护。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法律也是行动的指针。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保护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和水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作为小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要时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时;当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我们可以视而不见吗?

离开法律,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网络就会寸步难行一样。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覆盖在我们生活的天空。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守法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阳光照耀之处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宪法阅读心得篇6

我们宪法的至高无上,不仅在于出身,还在于这副久经打造的盾牌上呈现出的时代智慧。她记载了四次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犹如镌刻其上历史剑痕;她记载着1840 年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变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犹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图腾。中华民族在曲折中前进,宪法也在曲折中不断完善。正因为如此,这样的宪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来。

这副信仰的盾牌,释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铸就的是权力的牢笼,看不到却又无处不在。

宪法赋予我们权利,正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征文;宪法在我心中3篇征文;宪法在我心中3篇。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着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个定义,但是未经任何合法授权,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

不仅之于私权,之于公权亦如此。虽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规那般被频繁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但是没有一条法律条文,一个审判案例或一项政府举措可以违背宪法的基本条款征文;她时刻提醒着我们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权力始终制约着国家机器的运转。情系于民,利谋于民,权用于民应是一切公权使用者的座右铭。正如,镌刻在南通市政务中心的入口处为人民服务五个鲜红的大字,它时刻告知着办事群众这里服务行政的理念,也时刻警示着工作人员这里以人为本的归宿。

公权力如何行使,不仅需要的行使者的努力,更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美国一个叫B 盖伊彼得斯的学者认为,只要有一个不完美的政府,人们就会持续不断地寻求理想的治理形态。

如果这里的人们可以代表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那这句话恰巧与我们宪法不谋而合征文;宪法在我心中3篇征文。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正是我们寻求理想治理形态的路径,群众路线.正如,政务服务中心这个政府接待群众最多最直接的机构,为了更好地实践服务行政的理念,每月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并公布结果。公布的结果受到工作人员的极大关注,他们不但希望了解满意度,更希望了解不满意的是哪些问题,如何才能不再发生。这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提出如是看法值得思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

宪法阅读心得篇7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共同心声。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个性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则。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对于法和自由的关系,先哲们有过许多至理名言。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 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马克思对此则阐述得更为明确,他说: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大学生,无论什么专业,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素。

宪法阅读心得篇8

2月2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公布后,各地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拥护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大家认为,对宪法进行修改,符合国情,符合新时代社会主义发展实际,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任何形式的宪法都不可能无视政治,但是宪法却无一不是以“人的优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为其终极关怀。宪法只有真正的为人民的生活服务的时候,才可能真正的深入民心,在人民心中树立宪法的,人民才会真正对宪法产生敬畏之情。宪法和宪政只有植根于人的生活世界之中,才能够克服抽象理性所设计的虚幻的理念世界模型,从而唤起人们对于真正的“人的生活”的关怀和“美满世界”的向往,并为宪法与宪政的价值找到真正的栖息之所。

宪法的社会化意味着宪法向人的生活世界的回归;只有在人的生活世界之中,宪法才有可能成为“行动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书本中的宪法”。

历史不断前行,时代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只有跟上时代的脚步,才能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修改宪法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宪法阅读心得篇9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的行为准则。列宁说,“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既然宪法是“人民之保证书”,规定了人民之基本权利和义务,系基本之维护手段,当然有宣传教育和学习之必要。设立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意义不言自明。

只是,宪法怎么宣传、怎么教育呢?如果说“全国法制宣传日”还可以进行非常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那么宪法宣传教育可能要困难得多,有的时方搞起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我为法治代言”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等,这肯定是不会有多大效果的。为什么这样讲?因为一者,中国的宪法历史较短,没有太多历史可讲;二者,宪法没有案例可言,枯燥的条文缺乏案例来解读。纯粹就文字说文字、照本宣科,必然让人了无兴趣,左耳进右耳出,宣传教育的效果也可想而知。

所以,人们都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都知道“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但实际上又有多少人真正知道宪法有多少章节有多少条款,每条章节条款对应着自己怎样的权利义务?我们可能确切地知道触犯某一部门法的条款会受到什么的惩罚,却不知道标写在宪法上那些条款对我们有什么具体的影响。这主要是,部门法在实施中有非常多的案例,这些案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门宣传教育,有新闻出来时就会引起全社会的讨论,这种讨论就是的宣传教育。

而目前宪法虽有条文,却不能进入诉讼,故无案例可言。为何没有案例可言呢?因为宪法虽然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却没有一部法律来保证它不受侵犯,没有一个机构真正对其实施负责。也就是说,宪法虽然重要,却没有宪法监督法来保护,当宪法被违背、侵犯甚至践踏的时候,没有法律依据和相应机关启动违宪审查程序,予以问责。

此外,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的体现在了立法上,有的还没有体现在立法上,比如确保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新闻法》、《出版法》等,到现在还没有制定出来。

至于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有部门法立法保障,但有的立法并不完善,实施情况更不理想。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常发生,宪法仍然只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比如说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我们有《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事时有发生,很多是执法机关知法犯法。

还有一些地方、机构制定的一些下位法、各领域的法规,以特定意志为准,严重违背宪法规定,与宪法精神相抵触,却得不到纠正,影响宪法的严肃性,使国家法制失去统一的基础。

关于宪法,可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很重要一条,就是没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或机构依据专门的法律来监督宪法实施、展开违宪审查,结果是,我违宪了,你奈我何?这就削弱了“依宪执政”的力度,不利于“依法治国”的现实。用法律的手段来确保宪法的实施和应该被提上议事日程。

事实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已经提了多年,但是这些机构应该如何行使其职权,并没有法律的规范。谁该管、该如何管都不明确,结果是有其名而无其责,谁都不管。所以,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成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是必要的。

这样的话,不光是宪法教育有丰富的案例可以讲,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宪法的实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也在于实施”,如果宪法不能有效实施,宪法的不能保证,宪法就会形成虚设,其危害我们已经尝过。所以全国人大前委员长彭真说:“_”的惨痛教训使“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都已深知,宪法的关系到政治的安定和国家的命运,决不容许对宪法根基的任何损害”。当刘少奇被批斗之时手拿《宪法》_而无效时,是多么心酸的历史。

每年宪法日,有关部门在开展宪法的宣传教育时,应该反省以上问题。当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时,不需要宣传教育,宪法也一定会深入人心,被视为珍宝。

宪法阅读心得篇10

我国有许多法律,然而这些法律都归属于一部法律——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她好似一位母亲,其他法律都是她的子孙。

在我心中,宪法是神圣的,它像是一块盾牌,可以用来保护自己,使自己不受伤害。它使重男轻女的父母们明白了人人平等的重要性;它让遭受虐待的儿童可以保护自己;它使年迈的老人不至于孤苦无依;它使失学的儿童可以重回学校……通过“宪法晨读活动”,我从各位演讲者的演讲中对宪法有了更加具象的认识,也更加明白了宪法存在的重要性、必要性与意义。

以前一说起宪法,我总觉得离自己很遥远,可是在各位小学组演讲者的演讲中,我却发现宪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她时刻用自己的身躯保护着我们,也约束着我们的行为,让我们不至于走错路,走歪路。

最后,我想向同学们发出倡议: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尊重宪法,做到时刻以它来要求自己、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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