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的作用在于分享个人经历或学习过程中的体会和感悟,有助于总结学习成果、促进个人成长,以及在交流中获取新的知识和启示。怎么写好写小说的心得体会?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写小说的心得体会,方便大家学习。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西游记》这本书,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本受众人喜爱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与他的三个徒弟一起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路上跋山涉水,最终取得了真经。
孙悟空是最厉害的角色了,它有七十二变和火眼金睛的本事。它具有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天不怕地不怕,让人们感到深深的敬佩。它在取经的路上,把自己的本领展示出来,击败了妖魔鬼怪,与师傅和师兄弟一起取得了真经,因此,它还被人们称之为“齐天大圣”。
猪八戒是一个憨厚可爱、淳朴老实的角色。它虽然有许多缺点,比如好吃懒做,但是它也有一些优点,在危急时刻,它也会帮助孙悟空和悟净一起驱除妖魔鬼怪。
《西游记》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遇到困难要沉着冷静,要团结友好,互相帮助……在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也要团结、勇敢、智慧,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走向成功的道路。
在《西游记》里,我最喜欢《三打白骨精》这一篇,读了这一篇后,我十分钦佩孙悟空的智勇双全、忠心耿耿,面对白骨精三番五次的挑拨离间,唐僧几次的将它逐出门外,但仍旧与白骨精势不两立。无论别人怎样的多番阻挠,它都不会离开师傅。
《三打白骨精》主要讲述了白骨精依次化作美貌的村姑,老奶奶和老爷爷,以亲人被孙悟空打死的借口蒙骗唐僧,让唐僧对孙悟空失去信心,将悟空逐回花果山,这样就可以享受唐僧肉。无论白骨精怎样变化多端都逃不出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尽管受到唐僧的责罚,可孙悟空仍然为了师傅和师弟们与白骨精决斗到底,最终孙悟空找出众神来,在半空中为它作证,孙悟空誓要把白骨精打回原形,于是,它举起金箍棒打死了白骨精,白骨精化成了一堆白骨,这才使唐僧相信了孙悟空。
孙悟空那除恶务尽、不避艰险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现代人就没有几个有着孙悟空这样的拔刀相助、不怕牺牲的精神。在公交车上乘客被强盗抢钱,大家看到了也无动于衷,只管把自己的钱财保管好,在大街上小偷光明正大的偷东西,可却没人提醒,连一声“小心”都不说。作为一个现代人,不光我们的好生活、财富日渐增多;而且我们的懦弱、自私也与日俱增。反而我们的良心、奉献精神却逐渐减少。作为一个现代人必须要具有孙悟空的精神,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完美!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多看了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这是狂人日记的开头,一个诙谐幽默,却又意味深长的开头。月光没有用亮或美丽这样的字眼,只是用了一个很好这样的一个很笼统的概括。紧接着“我”就出场了,很自然又带出了一句赵家的狗,很平淡的描写,但却越咀嚼越有趣,接着你会忍不住笑出声来。怎么就突然写了这么一只狗呢,还去在乎一只狗多看了自己两眼,这就是一个患了迫害症的狂人了。
鲁迅曾在他的《自嘲》诗中这样写道:“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样的一个鲁迅在平常人看来是如此的辛辣而且骂人不带脏字,你看这日记写的吧。时不时就有这么一句,你不仔细琢磨还好,细细一想,若你是他骂的那类人,你能呕出半斤血,不足为怪,谁让那些人该骂呢。
与我“有仇”的赵贵翁、被我踹了一脚的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嘴里骂着要咬儿子的昨天街上的女人、狼子村来的告荒的说要挖人心肝的佃户、与医生“串通”好了的说等我养肥了的亲大哥……这些人物都写的那样的传神,让人都快相信这狂人的疯狂的想法了,好像他们真的是图谋不轨的人。
“凡是须得研究,才会明白。”
这个狂人晚上睡不着,只能去研究了,这一研究不要紧,却引出了一句石破天惊的议论:“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一句的对立面你可知道是什么?这一句一说出你可知道是要打到谁吗?这一句得罪的你可知道谁哪些位吗?是统治了中华几千年的儒家思想!是在所谓的知识分子眼中至高无上的孔老夫子!是仁义礼智信根深蒂固地生长的所有中国人的“圣洁”内心!
别人要吃我也就算了,可是“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这不是很可悲吗?还有更可悲的呢,是什么呢,待会说。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几句好像前言不搭后语的,许多人热衷于熟练的说出这几句,以显示他们对鲁迅是相当了解的,但可知其中深味啊?狮子是谁,兔子是谁,狐狸是谁,其实这是一个“人”。一个性格相当复杂的“人”。这个“人”他在比他狠的人面前是兔子,而在比他弱的人面前他又是一只狐狸兼狮子,像狐狸一样哄骗着,然后像狮子一样咀嚼着。话说回来,那些不求甚解的“五柳先生”岂不是也是又像狮子又像兔子又像狐狸吗?
就在我们迷迷蒙蒙的听着狂人的絮叨和觉得吃人的理论可笑的时候,狂人的一句叩问又是如此的震彻天宇:“从来如此,便对么?”鲁迅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关注国民性的质问者。这也许就是中国人的奴性,你只要让我活下去,我就老老实实的呆着不动弹,任你鞭抽棒打,只要我忍得住,我就必须要做个好奴才,夜夜祈祷着下辈子翻身做主人。中国人忍够了吗?中国人沉默够了吗?从来如此,就对么?
狂人是真的成了狂人了,没日没夜的担心着。世人呢,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放不下这心思,不管是父子兄弟也好,夫妇朋友也好,师生仇敌也好,各不相识的人也好,都不知道谁和谁结成了一伙,互相谈笑着,互相提防着……
狂人不想被吃,也不想自己的大哥沦落,于是去劝他,谁知,大哥也忽然显出了凶相。他只能自己出了一身冷汗,默默的叹气了:“你们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啊!”
太阳也不出,门也不开,忘记了昨天的月光到底有没有,赵家的.狗好像也不叫了,却想起了自己的妹子好像也死了,这时的狂人终于也察觉到,原来自己也是个吃过人的人啊,而且吃的就是自己的妹子,还吃的那么香,毫无察觉异样。原来自己也是个吃人的人吗?自己吃人时也是那样自然吗?这时的自己也要被人很自然的吃掉了?
这日记是狂人病中自己写的,病后也对自己的言行有点哭笑不得,不知所云。这才是狂人的最可悲之处啊。一个病中的人看到的月光的很好的,看到的世界时那样的清晰呢,可是病好之后呢,他又成了一个“正常人”,本来应该的正常状态被所有的人理所当然的认作了病重,本来应该的病态,却是整个民族的引以为豪的常态。拊膺长叹也叹不尽这其中的无奈与可悲啊!这难道是狂人一个人的悲剧吗?
来看看狂人日记是怎么的结尾吧。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见识了鲁迅的横眉冷对,这里就见了他的俯首甘为了。中国还有的救,鲁迅告诉我们兴许还有的救,这些活了这么那么久的人都吃过人或者正面临着被吃,可是还有孩子啊,这才是民族的希望,救救孩子,血脉莫断!
初看这本书,是在时代广场负一楼,被它的题目所吸引。那是两年前那时候我还在凤梅小学,每周六的下午我就会去我的秘密基地—-时代广场负一楼看一下午书。读到冰心的散文会发出笑声;读到感人的地方情不自禁会流泪;读到感触深的就用心记下来。今天又重拾这本书细细品读。
这本书很多地方文绉绉的,但是感触最深的就是女主人公陈云—沈复的妻子。一个有胸襟智慧会打理生活的一个奇女子,她敢于女扮男装去看庙会,能够雇了馄饨担子为丈夫的赏花会温酒,主动为丈夫谋事,这一点儿一般女人做不到。可能与那时候的社会风气有关,现在社会这样的女人少之又少,因为法律也不允许。芸最可贵处,是她风雅之后的缄默沉静。
当然,陈芸这位人物还不止这些,四岁时父亲去世,母亲弟弟还有她相依为命,一家三口都靠陈芸手工刺绣所得维持。早年的艰苦生活作风在她嫁入沈家以后仍然坚持着,穿衣朴素,吃饭时就着豆腐乳和卤黄瓜下饭。每日早起,恪守礼仪。她对破书残画尤为珍惜,偶获片纸可观者,如得异宝。
沈复,字三白,清乾嘉年间苏州人,出生于衣冠之家,父亲幕僚一生,先是生活小康,尔后家道中落。虽是平民百姓,没有功名,却是个多才多艺的知识分子。家计清贫,有段时间甚至是饥寒交迫,他和妻子陈芸却志趣高尚,情投意合,始至不渝。他们吟诗,作画,郊游,聚友,烹肴,兴趣昂然,意兴飞逸。而后来,终于因为封建礼仪家教之害,历尽坎坷,最终天人永隔。芸死后,三白“从此扰扰攘攘,又不知梦醒何时耳”。
浮生六记记录着一段最幸福美好的时光。我一遍遍地被他们的真爱感动着。他们的爱情并不惊天动地,也非旷世绝恋,更非千古名唱。我只是为他们最平常最细微的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而深深感动。
或许是他们夫妻太过于相爱了,遭到了上天的妒忌,厄运终于降临到了他们的头上。公公想纳妾,沈复的母亲不知情以为是陈芸从中引荐,就这样陈芸莫名奇妙的得罪了婆婆,后来又因为弟弟借债帮忙担保,后弟弟有矢口否认的事加深了公公对陈芸的误会,斥责驱逐陈芸。沈复深知陈芸委屈但也无从辩解,他随陈芸一起离开了家,幸得友人帮助住进了萧爽楼。离开了父亲经济上的支持他们的生活非常清苦,他们主要靠沈复卖字画陈芸做女红维生。在封建礼教下陈芸得罪了公婆就等于犯了死罪,正是沈复的不离不弃解救了她,在封建家长制之下违背父母之命是大不孝,但是沈复却愿意为了陈芸违背父母之命用自己的行动与封建礼教抗争。陈芸最终客死他乡,临终前她拉着沈复手,断断续续的说着两个字:来世。一想到生死终将会两人隔开,沈复竟拉着陈芸的手说:“来世如果你是男人,我就做女人,生死相从。”面对丈夫这样的深情告白,没有哪一个女子不会不为之感动,不禁感慨陈芸遇到沈复真是幸运了。
历史上不乏德才兼备,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奇女子,在历史的长河中陈芸不是最有才的,她不是最貌美的,她不是家室最显耀的,她只是一个聪颖灵秀的普通女子。但她绝对是幸运的,幸福时恬淡安适,颠沛时有沈复不离不弃,即使香消玉殒,她仍然时时活在沈复心中、笔下。
谁没有过少年?谁的少年没有彷徨和困苦?但是,大多数人走的是一条容易走的路,我们走的是一条崎岖、艰难、困苦的道路。
这就是黑塞所描绘的那个彷徨少年,从困惑、欺骗、堕落、沉沦,再到自我寻找、矛盾碰撞、逐渐坚定的成长路程。
这一路上,少年会遇到各色人与事。因为微小不过的事情,被他人利诱、恐吓,进而去欺骗家人、朋友,却又无从诉说。在这个过程中,矛盾、挣扎无时无刻纠缠着少年,内心的失落、责难只能自己往心里吞。因为他人一次次地紧逼,少年一步步地逃避退缩,那个年纪的敏感与无知,无力与彷徨,都在黑塞的笔下淋漓展现。
回想少年时代,心灵正处在初探外界的过程中,会不断的触碰、尝试,或是未知,或是禁忌。谁没有难以启齿的秘密,谁没有无处言说的纠缠,好在总有朋友、亲人出手相助,化解内心郁结的伤痛。
而朋友或亲人的相助,则像一个标杆或者旗帜,指引着少年向前走。就如同小时候,一个人走夜路,面对墨色的夜,内心总有英雄人物的感召或是指引,给自己鼓舞,激励自己向前。
对于世界,对于周遭,对于眼花缭乱的信仰,少年也会充满疑惑,想去探索,实验,甚至去经历,然后,另一方面,又谨小慎微,犹豫不决,哪里来了勇气,心怀不惧;哪里来的胆怯,彷徨无措。这都是一个少年的内心戏,更多时候,不仅是少年、成年、老年,我们是不是都在与自己的念想打架。
内心的欲望,现实的残酷,理想中的乌托邦,眼底下的钱车房。如何探寻内心的声音?如何打开心房的锁扣?
黑塞说,你必须寻找你的梦,然后道路才变得容易些。不过没有一个梦会永远继续下去,每一个梦的后面都有另外的一个梦跟随着,因此,人不应该特别依恋着任何一个单独的梦。回到当下,有人说,很多人都很忙很累,但很多人都不快乐。现代化的生活节奏、都市化的生活方式,使人们的生活像在履带,不停的运转、机械,然而,却少有人停下来反思,从内心出发,寻找自己的所爱。
少年的彷徨,成年的捆绑,原来,所谓的成长是一个没有始终的话题。只不过,所面临的处境和心境大相径庭。
少年时的自欺欺人、挣扎矛盾,成年后也许还会有,但是不是理应更加成熟,更加豁达,也更加智慧呢。当一代又一代的少年成长起来,面对来时路,是不是更加坦然,更加无畏。
在少年经历了恐吓、挫败、堕落、彷徨、迷惑后,那个画像上的人,现在已经不再局限在梦中,不再是仅仅画在纸上的人了,而是生活在少年内心生成了一个理想,成了强烈的自我。
当你迷惑,要敢于试探,当你彷徨,要敢于向前,当你深处堕落深渊,要敢于自省自律,当你曾是少年,你理应从来无惧风险,而当我成年,是否心怀少年。
少年从彷徨到坚定,也是在认识到自己、寻找自我。
无论少年抑或成年,当别人都走在一条容易走的路,而我们走在崎岖、艰难、困苦的道路上。
合上本书之时,背上感受到了一阵彻骨的寒意。本书的内容就是围绕着森日老师的女儿被学生渡边与直树害死这一谋杀事件展开的。本书通过了五个不同的人的告白来让我们看到了围绕这件事的人与悲剧。
森日老师的HIV牛奶复仇;直树内心的压抑、对失败的恐惧、来着母亲的压力、以及对蔑视自己的渡边的复仇;渡边渴望获得母亲的注视与认同,自视甚高、自以为是,然后走上了扭曲内心的犯罪之路。
我原本以为,是因为这一起悲剧,引发了之后一连串的悲剧,比如班级里的疯狂制裁,比如直树杀母的惨案……可是,这一期悲剧的源头,也是由于学生A、B自身成长经历的悲剧所造成的。无论是由于母亲的过多期待还是父亲的懦弱,由于母亲的抛弃还是父亲的无用,他们在人生的一个又一个交叉路口走错了道路,最后内心扭曲,走向了最后的深渊……
读到结局女主的真正复仇之时,我没有感到任何的快感与惬意,只感到了透彻心骨的寒意。悲剧,只会带来更多的悲剧而已。可悲,可悲。
这本书中有这样两个人。其中一位,正直善良,不断给予另一位帮助,原谅他的过错,帮助他寻找工作,为他保守最耻辱,黑暗的秘密……
你觉得他们在书中是什么关系?朋友?兄弟?
是被害人与凶手。
东野圭吾的《恶意》,是一本奇特的推理小说———奇特在被害人与凶手的关系,奇特在凶手的动机……这本小说,优秀且狡猾,运用各种暗示,线索,把读者刷的团团转,通过无数铺垫,在最后几页制造出了一个出乎意料,而又合情合理的结局。
《恶意》的被害人与凶手的关系是奇特的。
野野口修与日高很早就认识了,日高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不管对谁,他总是非常亲切。”,而野野口修则外表木纳少言,内心却极度自负。日高曾受到包括野野口修在内的多人霸凌,并没有屈服,并且也原谅了野野口修,同时无私的帮助他,但野野口修从未领情过“还有个爱管闲事的邻居,每天都来找我,我没办法,只好去上学,都快给他烦死了。”至始至终,他的心中始终都存在着一种恶意,没有理由的恶意。即便对方给了他再大的恩惠。
《恶意》中,凶手的动机是奇特的。
野野口修杀害日高的动机简单而又复杂。
“恨”。“没有理由的恨”。
野野口修拥有极其大的自尊自负与自信。受其母亲的影响,他对周围人永远是爱搭不理的态度。可偏偏就是在这种地方生活的日高却方方面面比他强,而野野口修不仅没有家室,还得了癌症。他的自负变得可笑,自卑在心里被无限放大。他的自信早已碎了一地,他那可怕自卑和不甘不断撕扯着他,激发着他的恶意。
于是他下手了,不仅仅是,杀死了日高,还试图抹黑他的名声。
《恶意》对人性的刻画尤为深刻,即便是一个小角色,作者都用精妙的安排使其变得立体生动————他们的好或坏的品质,鲜明的跃然纸上。《恶意》,是不可多得的作品。值得一读。
余华的《活着》无疑是众多文学作品中闪亮的一颗星。一读:朴实、白话易懂;再读:发人深省、感触至深…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娶了漂亮的城里女子家珍为妻,本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却整日沉醉于赌博之中,无法自拔。最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生活。也正是因为他的赌,也将自己父亲的生命作为了赌博的牺牲品。赔光了所有财产的富贵开始逐渐醒悟,从此不再涉赌。后与母亲、妻子家珍、儿子有庆,女儿凤霞靠种地为生。虽然生活贫苦没有之前的显贵,但一家人却团团圆圆,这段日子应该是余华笔下富贵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
天有不测风云,万事总不随人意。好日子在富贵的身上总是不长久。母亲重病,在去给母亲抓药的路上被抓去当壮丁,这段时期的富贵经历了太多的烟火炮弹,太多的生生死死。他畏惧死亡,更加坚定了要好好活着的信念。等他回到家时母亲已仙逝,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老天对富贵最痛苦的惩罚。但这只是对富贵惩罚的开始:女儿发烧至哑、儿子在校优秀却被抽血致死,丧子之痛于父母而言最大的哀莫过于此。对于富贵而言远不止于此:女儿嫁于良婿却难产而死,继而女婿工伤致死,妻子因病而死,给富贵最大的眷顾便是留下外孙相依为命;但是对于富贵上天却是如此不公,连唯一的亲人都不给他留下—外孙因吃毛豆过多而死。亲人的一一远去,只留下富贵一人在这世间同老牛相依相靠。
富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但却没有因此而结束自己的生命,没有消沉,而是奇迹般的选择好好的活着。对于富贵而言,他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活着有什么意义,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经历这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百态百味。很多人认为活着是为了金钱、名誉、富贵、爱情…一旦这些没了,活着便无意义,一旦为之奋斗的目标失去了,很多人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认为,活着只是为了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追求而活。究竟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余华曾在作品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是啊,活着真好,只要活着就有无限的可能,无限的希望。人生再悲也悲不过失财失亲的富贵,人生再富也不过为地主时的富贵。大起大落也不过如此。此时的富贵仍能以一个讲述者的身份向问者娓娓道来他的一生,就像在诉说着别人的经历一样淡然处之,我们会发现人是要经历了怎样不为人知的痛处之后才能如此。活着或许只是一种状态,或好、或坏;或喜、或悲。活着,承载了多少人的希望,多少的情感,多少的喜喜悲悲,多少的悲欢离合。不论经历了什么,只要活着,你的人生便是现在进行时,便会充满无限的可能,活着真好。
读《活着》会让你重新思考自己活着的意义,给自己的生活一个崭新的规划。"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将临的节日".因此在这个所谓的"节日"来临之前,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活着的每一天,不要去怀疑、不要迷茫、更不要放弃自己,我们现在活着的每一天是多少人梦寐以求但却无法实现而奢求的明天。活着就要经历人间的酸甜苦辣,各种的辛酸苦痛,面对这些,我们仍要坚强的活着,云山苍苍,江水泱泱,一草一木都在为活着而坚强的茁壮生长,我们更应该如此。因为坚强才应该是活着最好的证据,才应该是活着大写的最好模样。
古希腊的每一个寓言都是一颗星,而《伊索寓言》是一颗闪亮的星。在天空闪耀。
《伊索寓言》里的每一个寓言都很短,但都蕴含着做人的道理和智慧。每次阅读,都能从中学到很多东西。在未来的生活中,这些故事将引领我们走向成功。
11岁的时候接触了《伊索寓言》。里面的小故事立刻让我着迷,让我爱上了它。有时候甚至忘了吃饭,就是为了多看一些寓言。甚至在睡觉之前,你应该拿着一本书读一读。
三个寓言我至今记得很清楚。
《伊索寓言》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寓言,揭示了说谎的.弊端,简洁机智的语言让大家记住了;《说谎的放牛娃》讲述了一头骡子拒绝帮助一头驴,却最后驮着一头断了腿的驴的故事。这个寓言形象地告诉我们要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驴子与骡子》讲述了“狮子被蚊子打败了,蚊子得意忘形的时候,一只蜘蛛抓住了蚊子”的故事。说明得意忘形,掉以轻心,会给我们带来致命的麻烦。
回想起来,伊索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作家。他把动物拟人化,通过口述告诉我们真相和灵感。通俗清晰,语言生动,大家都会被《蚊子与狮子》的独特魅力迷住。
伊索为我创造了自己的童话世界,所以童年的天空有时美丽,有时多彩,有时白云流动。《伊索寓言》成了我的亲密伙伴,和我一起长大。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动物的故事不再感兴趣,而是对故事的真实性有了更深的理解。我觉得这些小道理会成为我人生的路标,不再让我感到迷茫和茫然。
哦!《伊索寓言》,我有多爱你!相信别人对你也有同样的感觉。
第一次看《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是在上大学的时候。那时,每逢周末都会捧上一本小说在宿舍品读,期间就有这本《平凡的世界》。随着前段时间电视连续剧《平凡的世界》的热播,我又重温了原著,仿佛回到了校园,回到那个清纯的年代,去重温我青春的梦。
厚重的黄土,塑造了黄土地儿女勤劳、朴实、不屈的性格,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就是这样,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探索着人生。他们不轻易向命运妥协,相信用自已的双手可以改变命运,一次次的磨难,让他们的灵魂得到锤炼与升华,表现出社会最底层人的顽强与坚韧。从他们两兄弟身上,我再一次看到了人性的光辉,再一次深信人品才是一个人的名片。他们穿的破旧、他们一贫如洗,可是他们却散发着特有的人格魅力,他们没有因为贫穷,而丧失做人的尊严。孙少安在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遭遇到不断的挫折和打击:为了扩大社员自留地,他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理”的黑典型受到批判;为尝试着进行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而遭到县委的严厉批评;最为残酷的是第一次扩大砖场时,因高新聘来的烧砖师是骗子,砖全部烧砸了,无力偿还贷款,也付不出村民的工资。在这种致命的打击里,他没有怯弱,没有放弃,以仅存的那一丝改变命运的信念支撑着自己,最终他还是站起来了。
孙少平真实、善良、顽强,做揽工时,别人多给他五角钱,他无论如何也不要,即使他很需要这点钱;他没有为了摆脱农村户口去做支书家的上门女婿;在煤矿,他让宿舍里的富家子弟刮目相看,他用质朴的劳动浇灭了那些人的优越感。他一直是脚踏实地的向前,与当今社会以“钱”为中心,以不择手段达到目的,以卑劣行径获取人生捷径的人相比,他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渴望得到而又注重伦理的表现,骨子里生出的那种坚强,让我敬畏。贫穷,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而逆境中的不屈与坚强,更值得我们欣赏,因为那是一种与人生搏杀的勇气,是一种与命运抗争的豪气,是一种昂扬向上的精神。这种精神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他是传承、是根植、是锤炼,是改变人生的意志。
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改变了人生的轨迹,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痛苦,追求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展现出人的顽强、坚韧的信念。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所持有的生生不息的虔诚。
而今,在这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是那么的不平,但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努力拼搏、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平凡的世界,不平凡的人生。每个人都可以忘记自己现今的荣辱,而回忆起曾经最为纯真最为朴实无华的那个自己,即使作为一个平凡人,亦会有不平凡的人生。世上的人都或多或少经历过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德国作家托马斯·曼曾说过:痛苦难道是白忍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伟大?我个人认为生活中平凡、善良、真实而不断超越,就是伟大。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茫。
“山,挡不住,挡不住,挡不住云彩。树,挡不住,挡不住,挡不住风。神仙,挡不住,挡不住,挡不住人想人。”,这是多么坚定振憾的歌词。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已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平凡,是生活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爱与恨、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也不能完完全全地决定自己的命运,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去改变人生的轨迹,去追求幸福的生活,在平凡的世界中,创造出不平凡的人生。
小时候读过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是上初二时学的,而且老师把它当作重点课文来讲解,很是重视,但碍于当时自己的理解能力和感受力有限,对这篇小说还是不太懂,有很多地方自己都有疑问,但明白的是这篇小说无不透着阴沉的冷灰色调子,从当时语文老师讲课时沉重的神色可以看出,这的的确确是一篇悲剧,又是关于我们整个民族的悲哀史。
然而,今天,当我在图书馆那一排一排的书架中踱步时,不知怎地,我在摆放着鲁迅作品的书架前停下,就是这么的偶然,我随手从书架上抽出《鲁迅经典作品选》这本书,这本书收编了《呐喊》,《彷徨》,《朝花夕拾》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品,我翻开书,第一篇就是《狂人日记》,我对它既熟悉又陌生,带着经典重温的感情也带着向鲁迅先生致敬的感情又再次阅读了一遍,便把我思我想写在当下。
小说《狂人日记》中经典名句“我番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这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是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先说说小说的故事梗概吧:“我”有一名旧同学名叫昆仲,听人说他日前得了一大病,刚好我又适逢回乡探亲,于是顺道拜访这位故友,来到他家发现他不在,却从他的哥哥那里得知他已病愈,已赴某地候补,他哥哥把他生病时写的日记拿给我看,说是想给我展示他弟弟当时病得有多严重,而这日记的内容大致是讲他由于多年前踹了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被乡里人包括他的哥哥视为异端,觉得他是一个疯狂的人,于是整天把他当鸡鸭一样困在房里,并且怀疑他哥哥跟乡里人正在密谋要吃他,他怕得要死,于是他去劝说他的亲哥哥不要吃他,并说你今天和乡里人吃了我,保不定明天乡里人也会把你吃了,因为在一群吃人的人中迟早也会互相吃尽,但是他的哥哥没有理会他,又叫他不要胡思乱想,尽管安心养病罢了,但他还是不相信他的哥哥,还把哥哥为他请来的医生当作是刽子手,总之他整天都不是怀疑这个就怀疑那个,他还怀疑妹妹的死也与他的哥哥有关,妹妹也被哥哥煮了吃了,妹妹那时可才八岁呀,哥哥何以这样的灭绝人性呀,他越想越痛苦,觉得这个世界是吃人的社会,几千年以来都是这样,他想想他自己血液里也流敞着几千年的吃人文化心里更无奈,更绝望了。最后他发出了求求孩子的呼声,从下一代起拒绝这种吃人文化。
整篇小说读完,给人一种扼腕叹息的感慨,鲁迅的小说真是对现实的批判到了极致。作品构思巧妙,语言直白简洁,故事内容发人深思,更重要的是小说的思想性很高,直得探讨。
要理解《狂人日记》,首先要弄清作者的写作背景和写作意图。我们都知道鲁迅生活在旧中国,大至是清末民初时期,在鲁迅的另一篇小说《药》中把这个时期形容为黎明前的黑夜,是最最黑暗的,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官僚主义相互勾结,残酷地压迫着人民大众,特别以封建主义为甚,用所谓的三纲五常,仁义道德来禁固人民的思想,戕害人民的心灵,鲁迅用敏锐的触觉识穿人民一直顶礼膜拜的古久先生(古久先生代表封建礼教思想)的真相,使他萌生了用文学小说这种形式揭示丑陋的封建主义的想法,于是《狂人日记》就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产生,它的存在意义就是要批判封建主义对人性的扭曲和残害。
小说的主体部分是昆仲发疯时所写的日记,日记的内容真的是让读者触目惊心,为我们展示的是一个吃人的社会,我本人觉得这个吃人表现在两方面:第一,谁要是踹了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本子,谁就要被吃。日记中说到因为昆仲在多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成了乡里人的异端,打击的对象,因为在乡里人心中古久先生一直是他们的崇拜对象,古久先生代表的是封建时代的三纲五常,仁义道德,岂容你乱用脚踹,出于对封建礼教的维护,于是乡里人包括昆仲的亲哥哥都对昆仲实施灭绝人性的精神折磨,这反映了封建卫道士对具有自我意识的时代先锋的恐惧,由恐惧变为憎恨,由憎恨变为报复。第二,这种吃人还表现在对下一代灌输封建思想,比如,在小说写到当昆仲在街上走时,发现前面一伙小孩子也在议论我,眼色也同赵贵一样,脸色铁青,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么仇,他们也这样,当我踹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本子时,他们还没出世呀,何以今天也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教我怕,教我纳罕而且伤心,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可见封建思想像病毒一样不但横向漫延,还在纵向漫延着,我们的下一代,我们的未来正在遭受封建思想的毒害,呜呼悲哉!所以在日记的最后,昆仲发出了求求孩子的呼声。
说说《狂人日记》的人物设置,我主要讲讲昆仲这一角色。日记是他写的,表面上看好像真的是出自一个患有严重强迫症病人的手里,但是这已经不再重要了,鲁迅目的是想用昆仲这种疯狂状态为我们读者呈现这个更疯狂的社会,昆仲这一角色代表的是具有自我意识的时代先锋,因为他不相信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所以他把它踹了,他只相信真理。他是一个斗士,勇敢地挑战封建卫道士,如他大声的瞧笑何医生,质问他的哥哥何以灭绝人性地吃自已的亲兄弟,并且指出,他们吃我,也会吃你,一伙里面,也会自吃,但是只要转一步,只要立刻改了,也就人人太平。鲁迅在小说中不但用昆仲这把手术刀解剖了这个荒谬社会,还把昆仲自身这把手术刀也作了一番解剖,小说中说昆仲最终明白自己的血液里也流敞着几千年来所积累下来的吃人文化,不禁暗然神伤,这反映了封建礼教思想的无孔不入,真是恐怖,但从另一方面看,即使我们有不好的传统,但这是可以改的,昆仲就是一个典范,这也暗示了我们的民族是有得救的,我们也从这里看到了一丝希望。
最后说说鲁迅先生吧,鲁迅是我国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和思想家,他开创了中国的白话文学,《狂人日记》就是中国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他热爱自己的祖国家乡,但当时祖国积贫积弱,列强横行霸道,大江南北无不处于衰鸿遍野的竟地,更重要的是国民精神的劣根性和奴隶性深深地刺痛鲁迅的心,因此鲁迅弃医从文,想用文学医治国民,他的作品就是要批判国民精神的劣根性和奴隶性,《狂人日记》,《药》,《啊Q》等是当中的名篇,不知有多少青年读了鲁迅的作品而觉悟而发奋图强。
如今,我作为中国新一代的年青人,一定要时刻警惕国民精神的劣根性,不但要自己警惕还要帮助别人克服,共同成长,使大家都成为一个个真真正正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一同来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