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至29日,五天的政治培训,让我深切感受到,这是一次高水准高契合高成效的培训,这是一次入脑入心入魂的培训,这是一次补钙补缺补神的培训。我感觉:
这次培训,具有很强的及时性。在全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时,全市推进高质量发展,打造赣州红色样板,“六大攻坚”如火如荼进行之时,全市政法工作肩负新时代职责使命,虽然成绩不少,但问题也不少,如政法满意度靠后、扫黑除恶效果不明显之时,在瑞金专门举办全市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暨政法队伍政治轮训不仅非常必要,而且非常及时。
这次培训,具有很强的政法性。这次培训的内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指向非常明确。市委常委、政法委玉福书记作的主题辅导报告,让我们在思想领悟上切实弄懂学通。市政法几家主要领导的专题辅导报告,既有政法共性问题阐述,又有政法各家的侧重,既有分工配合制约的政法思维,又有专门独立履职的部门思维,让我们在思想领悟上切实融会贯通。比如,宇平院长讲到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以审判活动为中心,而不是以法院为中心,让人茅塞顿开。
这次培训,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治轮训本质上区别于政法各家的业务培训。培育的是对党忠诚,培育的是对人民负责,培育的是大政方针,培育的是方向旗帜,培育的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培育的是骨气朝气,培育的是铁肩担当。
这次培训,具有很强的独特性。培训内容、培训形式都具有赣州地域特点,具有苏区精神特点。重走长征出发路让我们的信念更坚定,“八子参军”、李美群“马前托孤”让我们泪洒衣襟;刘伯坚“生是为中国,死是为中国”,何叔衡“活的人要真活,不要活着还不如死”等红色家书,让我们牢记使命。这一个个具有瑞金干部学院特色的体验式教学,让我们心灵在洗礼中震撼,让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这次培训,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这次培训对我们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好岗位职责将发挥长久的作用。通过培训,我们深知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的“十四个坚持”“八个明确”;我们深知了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政法属和社会属性;我们深知了自身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底线思维和掌握工作主动性如何结合起来,如何确保新时代法院工作不断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深知了自己肩负的职责使命、政治担当与履职能力的不足。
这次培训,让我们更加奋进、更加执着、更加有力地开创新局面,谱写新篇章。
玉福书记在这次主题辅导报告中说到,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优势在党建,核心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精髓是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赣州紧紧抓住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这一历史性变化,大力弘扬“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首问负责、一站服务、三治并举、就地解决”,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赣州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围绕此,寻乌法院也进行了一些初步探索。结合这次培训,我谈谈自己一些不够成熟的思考和想法。
一、抓住党建这个魂,锻造过硬政治铁军
政法机关能不能达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关键看队伍;平安赣州、法治赣州建设能不能见成效,关键看队伍;新时代“枫桥经验”能不能在赣州形成新模式、产生新成效,关键看队伍。我们将把讲政治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刀把子”,只有政治过硬与本领高强同时具备,才能保护好执政为民的“印把子”,真正为人民服好务、履好职;我们将把讲政治运用到提高自身修养和带好队伍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对标对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准“怕慢假庸散”在法院队伍中的表现,做到刀刃向内,严字当头,刮骨疗毒,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讲党性、讲原则、讲人格;我们将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对党绝对忠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赣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六大攻坚”,创优法治环境,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依靠群众求胜利,让自治更具活力
“枫桥经验”的核心就是群众路线。政法工作本质上也是群众工作,面对的除了少数犯罪分子之外,大多是普通群众。进入新时代,专群结合仍然是政法工作的克敌制胜法宝。打官司、做调解、护权益无不需要群众来参与。群众的事群众来办,往往事半功倍,不仅法律效果好,而且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也好。近年来,我们帮助乡村组建“五老”调解队、村民理事会、禁毒禁赌会,推行“1256”法官挂乡联村模式,联系乡村自治组织,发挥人民陪审员、陪执员作用,汇聚起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案件的一审服判率、调解率、自觉履行率都更高了。
三、强化法治引领,促进乡风向文明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仅是党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而且反映出公正的裁判对社会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也是一种正确的引导。社会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公正裁判的教育引领作用不容忽视。法院不能拘泥于审判,不能拘泥于个案,不能拘泥于小范围受众。自2020年以来,寻乌法院坚持巡回审判,开设巡回法庭、圩日法庭,送法律进果园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坚持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就地履行,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坚持定期发布乡风文明典型案例,醇化社会风气;坚持适度提前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让法律引领矛盾尽早化解。这些探索已经初步成形。
四、弘扬道德润无声,崇德向善强支撑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德法共治、礼法共治是中华制度文明的精髓。在乡村治理中融入德治,发挥道德引领规范约束的内在作用,增强乡村自治和法治的道德底蕴,为自治和法治赢得情感支持、社会认同,将使乡村治理事半功倍。我们要毫不含糊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捍卫苏区精神、捍卫英雄模范、捍卫苏区英烈。寻乌法院法官在处理案件时邀请道德模范参与,引入客家文化,用客家俗语、客家家训讲理说法做调解。将“新时代传习所”搬进乡村祠堂、文化广场。巡回审判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注意把好法律底线,又注意把握不同的社会舆情,让法理情融合在司法审判中。今年,我们将赡养纠纷典型案例编成小故事,融入传习课堂,又编排一期孝老公告,每村发放,在全社会营造了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总之,我们认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司法实践,必须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唯实求真精神,立足乡村治理实际,“联村共治、法润乡风”,把力量下沉到乡村一线,把工作做到前沿末梢。在“联”字上动脑筋,注意与基层群众情感联结,与乡村力量建立工作“联系”,实现乡村治理工作“联动”;在“共”字上做文章,推动各方力量协同共治,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在“润”字上下功夫,既寓乡风于审判,又引乡风向文明,实现司法与乡风的良性互动,不断醇化村风民风社风。
这样,党和人民才会满意,我们的工作才不离初心使命,这才符合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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