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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学习心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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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的出台,实现了国家对所有公职人员的全面监督,《监察法》确定,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并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从监察机构到监察对象,以及如何行使监察权,都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规定。该法案的制定,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具体要求和手段,体现了我们国家对深入开展反腐工作的决心,是我们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道路上的重要保障。

《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有企业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在监察范围内。因此,学习《监察法》既是对国家制定法律法规的积极响应,也是实行自查自纠,防患于未然,紧跟党中央的步伐,确保不偏离正确道路。

首先,对照《监察法》的要求,自我检查,平时日常工作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作为公司水质检验部,我们要自查每项检测工作是否做到实事求是,有无虚假数据;每次采样是否按要求进行,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检测任务是否按时完成,有无拖拉;管理制度上,报告的审核、人员的考核等是否流于形式等等。

其次,对于已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改正,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存在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用一个错误来隐瞒另个错误,导致错上加错,最终酿成大错。《监察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置,我们要引以为戒。

最后,《监察法》的实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举措,它像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时刻警醒着我们。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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