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工地安全管理不仅关注工人的安全,也关注环境的保护。合理的废物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助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收集整理的工地安全责任书,希望大家喜欢。
甲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青分公司
乙方: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青银高速迁拓工程三标项目部
为保障道路施工现场和过往车辆及人员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施工项目:青银高速青岛收费站迁移及拓宽工程
二、施工期限:自20__年 5月 8日至 20__年7月1日。
三、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循遵守甲方指定的文明安全施工规定。工程开工前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其熟知在高速公路作业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工程施工前乙方应根据施工区域确定交通控制方案,并将控制区域的具体位置、封闭方法及示意图报甲方。
3、必须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明显的施工标志。
4、施工现场须设置专职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违规现象及时整改。进入高速公路的施工车辆及人员须办理路政、交警管理手续,做到持证上岗;着反光背心,否则不准进入高速公路。施工人员不得在安全作业区域外活动。
6、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X万元的安全保证金,若施工期内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保证金全额返还;但如果发生下列情形,安全金相应扣除:
(1)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行为,每人次扣款1000元-5000元。
(2)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正确的调度指挥,每人次扣款5000元-10000元。
(3)甲方发现乙方违章施工,向乙方开具《高速公路作业现场违章行为整改通知书》,并每次扣款10000元。
(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堵塞现象,除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外,每发生一次扣安全保证金总额的30%。
(5)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事故或造成任何过往车辆、人员损失及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扣除20 %—50%的安全保证金。
(6)安全保证金扣除后,乙方须于次日将安全保证金相应补齐。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五、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成都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屋面遮阳蓬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应确保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应做好在装修期间装修员工的治安管理工作。装修期间不得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以及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2、施工期间住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注意自身形象,不能大声喧哗、打闹,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事情。
3、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牌。在高架上施工应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
5、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符合安装规范,严禁私拉乱接
6、乙方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7、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所有的装修材料应码放整齐,装修垃圾应及时清除。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安全,严禁违章施工。对施工用的脚手架和施工电器应严格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甲方工程监管人签字: 甲方工程监管人电话: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甲方:分局
乙方:工程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开挖(临时占用)的管理,完善城市道路挖掘审批管理工作。按照“谁申请开挖、谁负责修复保养”的原则,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由申请单位与建设主管单位共同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城市道路开挖(临时占用)审批由执法部门审核,城管办负责道路开挖(临时占用)前置审批。施工方案提交建设主管单位审定,原则上可以顶管的尽量要求顶管,主车道6米(含6米)以上砼路面不准开挖。经批准临时施工的,应遵循便民、畅通、安全的原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乙方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路面的修复和绿化的修复必须按以下要求完成:
(一)、开挖标准:行车道的开挖宽度不能小于1米,行人道的开挖宽度不能小于0.5米。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每层不得超过0.3米),密实度应达到95%以上。
(二)、行车道的修复要求:
①安装管道后必须用砂回填至路基垫层高度并灌水冲实。
②路基垫层:20cm厚碎石垫层,压实(夯实)。
③稳定层:20cm厚6%水泥石粉层,碾压。
④砼路面:22cm厚砼面层(抗折强度≥4.5mpa)。
⑤砼面层需要安装Ф12@300钢筋网,原砼面层两边钻孔纵向用Ф12钢筋连接。
(三)、行人道的修复要求:
①安装通信管后必须用砂回填至垫层高度并灌水冲实。
②稳定层:5cm厚素石粉层。
③砼路面:12cm厚C25砼面层。
(四)、绿化的修复要求:
①绿化植物必须按原品种和规格补植并负责养护恢复原貌。
②乙方必须向伦教市政管理处交纳修复位置(按实际开挖面积计算)的绿化保养费(元/平方米·年)1年。(该点需征求环卫绿化科意见)
位置由起经至止。面积平方米。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用于。
二、乙方按规定设置安全护栏、交通导向标志及路障警示灯、并进行围蔽作业。
三、乙方施工作业不得压占检查井、消防栓、雨污水井等设施。
四、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专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员、质监员,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质量监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围档外严禁摆放施工机具或堆放施工材料。凡是横挖街、巷、通道或单位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跨槽通道,力求做到方便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挖掘沟槽的泥土必须向围栏内侧堆放,余土必须及时清运,不得影响市容卫生。
六、涉及设计测量标志、地下管线、文物保护标志等设施时,应当采取保护措施,不得移位损坏。
七、可能对其他管线和设施的安全和维修产生影响的施工,乙方须通知有关管线单位派人到现场监护,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八、需要限制车辆通行或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应当事先报请公安交警部门批准。
九、道路挖掘施工要严格控制作业长度,可采取逐段挖掘,逐段恢复的方法依次前移,要保证围档的实际效果。否则,甲方立刻中止乙方施工待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十、在人流量较大的道路进行施工的,上下班等高峰期间应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通行;在拥挤的道路挖掘修复施工的,应组织施工方案,尽可能利用休息天和非重要节日时间施工。
十一、在临近居民区挖掘道路的,夜间22时至凌晨6时不得进行有噪音污染的施工活动。
十二、挖掘沥青、混凝土路以及水泥人行道时应采用切割机进行路面面层切割,必须切割整齐,不得损坏开挖范围外的路面。
十三、严禁在主要车、人行道上搅拌水泥砂浆等拌合物,使用商品混凝土确有困难的,经甲方批准,可在施工现场附近占用部分道路或场地作为堆放材料和搅拌的场所。
十四、乙方在沟槽回填时应严格把握质量标准。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每层不得超过0.3米),密实度应达到95%以上。回填夯实后,必须通知甲方,待甲方代表检查回填合符质量要求后,方可进行铺装行道板、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否则乙方需返工,待甲方确认加填合符质量为止。完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十五、乙方须按审批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施工。如需延长施工时间、扩大施工范围,应先到甲方申请补办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
十六、沿途管道如涉及城市桥梁架设的,必须独立办理审批手续。十七、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提请执法部门将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因施工损坏道路附属设施、地下管线设施的,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和因安全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责任事故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盖章)分局代表:
乙方(盖章)工程有限公司代表:
年月日
展会名称:展位号:
参展单位名称承揽施工单位名称:布展、展出、撤展日期:年月日至月日
布展、展出、撤展期间承揽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移动电话:布展、展出、撤展期间承揽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移动电话:
凡在北京展览馆场地布展施工的单位均须签订此安全责任书。展台施工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请认真阅读责任书的全部内容,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签订此责任书的单位,请严格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关责任。
一、承揽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治安管理条例》、《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规定》以及其它规章制度,服从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展台及人身安全。出现任何施工安全责任由承揽施工单位负责。
二、施工前应按《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规定》带齐相关材料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进场前承揽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配戴相应劳动保护设施及设备。现场施工人员须佩带本届展会布撤展施工证件入场(贴好照片),以备核查,并自觉接受场馆工作人员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展馆有权随时将其清出馆外。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佩戴明显标志)。
三、承揽施工单位搭建展台的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施工、展览和撤展期间出现展台倒塌、工伤和伤及他人、给场馆建筑物造成损坏以及其它安全事故责任由承揽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展位用电安全和防火工作由承揽施工单位负责,承揽施工单位必须指派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展台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工作。严格杜绝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场馆展厅内吸烟。
四、搭建材料必须使用防火、难燃或经过阻燃处理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绷布、弹力布等布制易燃材料制作和搭建展台。施工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使用带有挥发刺激性气味的超标布展材料。铺设通道地毯的单位,须提供地毯的消防检测证明,并办理其它手续。
五、展馆内严禁喷漆作业,展台施工不得使用电锯、电刨、电切割等加工工具,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
六、严禁承揽施工单位及参展单位在展馆墙体、柱体及各种专用管线或建筑物上钉钉、捆绑等损坏建筑物的行为,所有展台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并应严格按照展馆限高搭建展台(最高不得超过6米、超过6米的展台,北展将扣除其布展施工押金,注:二楼、廊下和吊灯下限高3 .5米,搭建展台须距建筑物墙体60厘米以上)。未经允许严禁私自在展厅围栏、顶部张贴或悬挂广告或宣传品,未经允许严禁使用展厅顶部吊挂展台造型。严禁在展位后堆放物品(例如:搭建工具、包装物、包装箱、展品等)。
七、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搭建展台及堆放物品,严禁遮挡展馆红外线对射、监控器探头、消火栓。严禁占用监控器探头的旋转调节空间,严禁遮挡场馆内的任何消防安全设备设施。
八、照明灯具、布展电动工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北京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和使用。严禁使用麻花电线、塑料电线连接电器设备,须使用标准的双护套阻燃电线连接电器设备。电路、电气的安装必须由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有效的电工专业证件的人员进行施工且须持证上岗。展厅内严禁使用霓虹灯、高温碘钨灯,禁止直接在展馆柱子上安装灯具作为灯箱。
九、所有展馆的设备设施不得拆除、搬移和损坏。承揽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
十、使用水点的展台,搭建公司在进行场馆报批手续时应提前说明,进馆搭建前应由北展指定工作人员对所使用水管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水点闸口连接处必须使用专用喉箍锁紧,水管在展台以外外露部分必须有过线桥保护(不得使用自制木质结构进行保护),展台内如有地台搭建,必须在水点闸口处留有检查口。搭建公司须指定负责人负责在清馆前关闭水点总闸及分闸口。任何由水点引发的事故和损失,由使用水点的展台施工单位或施工人负责。 十一、现场施工中,施工材料应放置本展台内,如阻塞通道,展馆将视其为废弃物料处理。展台搭建过程中的废弃物料,请随时装入展厅内的垃圾箱。开始撤展后,请将搭建的特装展台结构及时地拆卸放平,凭证明及时运回可重复使用的特装材料、家具、灯具,其余的搭建废弃物料由场馆自行处理。禁止承揽施工单位私自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将展台出售给他人。
十二、展览会开幕后和正常展出期间,承揽施工单位必须留守电工、木工等工种人员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三、承揽施工单位在搭建、拆除展台过程中,或者其组织搭建的展台、悬挂的标牌、彩旗广告等造成第三方名誉或者人身损害的,承揽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依法向场馆方请求赔偿的,场馆方在承担赔偿后可以向承揽施工单位进行追偿,承揽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场馆方的赔偿数额承担责任,造成场馆方损失的,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四、因违反上述内容和《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规定》以及北展展览分公司其它规定的,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如:展台倒塌、工伤和伤及他人的、造成场馆建筑物损坏的、其它安全事故和社会治安等问题的,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由此给北展展览分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并愿接受北展展览分公司的处罚。北展展览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罚及永远取消该施工单位在北京展览馆展览会施工搭建的资格,并予以在行业内公示和通报。
本公司已知晓《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规定》、《展览施工安全责任书》及《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处罚规定》内容,并保证严格遵守。
承揽施工单位(全称):
(公章):
承揽施工单位代表签字: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加强施工期间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尽可能减少工程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影响,确保道路施工顺利进行和该路段内的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特签订安全责任状如下:
一、甲方责任
(一)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执法职能,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行环境。
(二)指导企业安全隐患大检查,监督乙方路是交通安全责任,提高乙方安全机制运行效能。
(三)严格落实抄告制度,不定时抽查乙方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情况,督促乙方对施工作业区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不予配合的,一律联合有关部门予以告诫、通报、组织召开现场会、责令限期整改、抄报等处理。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乙方对施工路断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以下安全事项的管理:
(一)严格遵守有关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的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施工审批的有关安全要求;应承担交通设施维护责任,可以由设施公司、施工单位分解落实。
(二)建立、健全各级安全升官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安全人员,负责施工人员及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建立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巡查制度,组建专职巡查小组,负责施工作业区交通安全设施的巡查、维护及抢修工作,每6小时不得少于一次。乙方不得擅自迁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因施工损坏的设施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如遇恶劣天气、车辆碰撞、人为移动设施等情况造成设施破损或移位,乙方应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在发现情况或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必须完成抢修工作,并通知人反馈。
(四)施工工作必须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19)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9)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施工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导向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夜间占道的施工项目必须增设照明灯和警示灯具。
(五)施工期间,必须将施工作业现场一切机械、物品应放置在施工封闭区域内和不妨碍正常交通的道路外,其任何部位不得伸出封闭区外。在封闭区内过夜的机械、物品数量、位置必须在方案中明确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但人员不得在封闭区内过夜。
(六)施工人员往返施工现场、施工车辆载人、载物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施工人员不得在封闭区域外活动,确需要横穿公路时,应观察车辆行驶情况,在确保安全辛苦下迅速通过。施工作业人员及进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的其它人员,必须遵守城市道路作业相关规定。施工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随时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
(七)施工车辆不得超载、超员、货车车厢内不得载人,作业中应开启警示灯及危险警告灯。作业车进出施工作业区应遵守确保安全的原则,从封闭车道的尾部进出,严禁随意停车、装卸物品。
(八)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令,并加强沟通。如遇突发事件、警卫任务、恶劣天气、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应服从暂停施工、恢复交通和停止施工的指令;发生各类重大伤亡交通事故或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不稳定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防止事态扩大酿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九)必须满足甲方其他相关安全要求。
三、施工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因违反本责任状的要求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交警大队、申请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章) 乙方 ________(章)
委托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表人: ________
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