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孩子安全防范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现在又到了溺水安全事故频发的季节,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相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和家长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学校方面:
1、宣传防溺水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有水源附近玩耍嬉戏,不得私自或结伴下河游泳,增强学生防溺水的意识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项,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家长和孩子方面:
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家长要负责监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孩子私自在河、湖、江、水库、水沟、池塘等附近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2、严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如确需游泳的,要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没有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严禁私自或结伴去划船。
4、乘坐船只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发现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7、家长履行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以及放假期间的安全监护责任、做好孩子溺水防范工作。
8、学校设立学生私自游泳举报电话,鼓励家长和学生相互监督及时报告学校处置,电话: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工作不得力,学生经教育后仍不自觉遵守责任书的相关规定,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
责任人:
日期:
目前天气逐渐转热,是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我们学校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为确保师生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禁止任何同学私自到游泳池、池塘、河流、水库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家长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
1、家长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知识教育,坚决不允许学生在节假日和上、下学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学生结伴去池塘、水库、江河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不得与不三不四的闲杂人员往来,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隐患地段的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
2、各位家长尤其是外出务工的学生家长要切实落实对子女的监管。教育孩子按时到校、回家。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及时寻查去向。
3、家长要向孩子进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4、在校住宿生一律在校午休,晚间在校住宿休息。走读生家长要加强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按时上学、按时回家,在学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长教育或监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5、所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得到学校告知学生生病或有安全隐患等消息后,必须及时到校协助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6、学生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请假手续,否则不得私自外出。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请按照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严格看管孩子,否则后果自负,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在学生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责任人:
日期:
临近夏季,气温炎热,全国各地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政和县学校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求》,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加强对学生课后、周末、暑假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并且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若视生命如儿戏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九、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珍爱生命、安全成长。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
责任人:
日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会议精神,切实预防发生儿童溺水事故确保幼儿园学生无溺水事故发生,维护幼儿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与各位家长签订防溺水责任书如下:
1、家长认真学习安全教育常识,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
2、禁止幼儿到水库、池塘、机井、河流等危险地方游玩。
3、严禁到天然河流、湖泊、池塘或缺乏救护人员和无安全设施的游泳场馆游泳。
4、家长陪同幼儿去游泳,请要求幼儿下水前做好准备活动、了解场馆深、浅水区域、掌握游泳情况。
5、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防溺水教育。
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牢记: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责任人:
日期: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特签订以下防溺水安全目标责任书:
1、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
6、不到水边玩耍嬉戏。
7、不盲目下水施救。
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做好预防溺水事故的家庭教育,根据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时时提醒孩子,做到 “四不”: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的陪同下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通过经常性教育,让孩子养成一种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的自觉性。
为了学生的安全,学校和家长必须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确保学生无溺水事故发生。
责任人:
日期:
学生的安全工作重于泰山,面对夏季和即将来临的暑假,学生的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落实黄岛区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保证夏季生的安全,学校与责任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一、各位教师要以讲政治的高度,以关心学生生命安全的强烈责任感。认真抓好、抓细、抓实学生防溺水工作。
二、各位教师要时刻关注学生的上课情况,若上课时发现学生缺课,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
三、认真落实好“1530”安全教育模式。每天下午最后一节课上课的教师一定要利用放学前的时间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交通、饮食、防恐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四、做好负责村庄水域的值班巡逻工作,及时在关键时段到指定水域进行巡逻,坚决阻止学生在危险水域周围逗留、下水、玩耍,使学生远离水域,不可有半点侥幸心理。
五、告诫学生任何时候都不要到河(池塘)边钓鱼、玩水,同学之间做好监督。告诫学生不得私自出远门,如旅游、访友等必须有家长全程陪同。
六、各负责教师不定期地家访或电话随访,要随时掌握帮包学生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不得延误。
若因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学生所发生的安全问题,责任教师负相应责任。
责任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