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人员流动、育龄妇女婚育情况经常变化,如果不严格执行流 动人口持《婚育证明》制度,将使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盲区,造成管理和服务不到位,而导致计划外生 育。下面小编整理了大家所需资料,仅供参考。
一、初婚未育或未婚
1.户口本(已婚要男女双方)。
2.身份证(已婚要男女双方)。
3. 结婚证(婚姻登记处初婚证明)。
4. 已婚到医院开据未育体检证明,未婚到社区开据未育证明。
5. 单人1寸照片三张。
6. 在社区填《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表》申请表,单位或社区盖章。
7. 带原件到街道办事处复印相关原件并办理流动人口证。
二、已婚有孩子
1.户口本(男女双方)。
2.身份证(男女双方)。
3医院近期开据的宫内节育检验单。
4结婚证
5.男女双方户口所在地开据一个子女证明、婚姻登记处开据初婚证明。
6. 单人1寸照片三张。
7. 在社区填《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表》申请表,单位或社区盖章。
8. 带原件到街道办事处复印相关原件并办理流动人口证。
流动人口实行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制度,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印制。 《婚育证明》申办范围是离开户籍所在区(市)的行政区域,拟到外地居住30日以上的成年育龄妇女和要求办理《婚育证明》的拟流出成年育龄男性。
1、《婚育证明》的发放机构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自依照职权发放。
2、户籍所在地办理《婚育证明》的程序
居(村)委会或单位接到拟流出人员申请后进行登记并出具婚育状况证明信函,已经实现网上申办的,村(居)通过微机将申请人有关信息上传至镇、街道计生办。
发证机关要认真核对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村)或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信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有关证明和材料,婚育信息完整、准确的,即时出具《婚育证明》。
3、现居住地办理《婚育证明》的条件和程序
(1)条件
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入成年育龄妇女,可为其办理《婚育证明》:
①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且在现居住地同一区(市)或市内四区范围内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并纳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一年以上的;
②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③原《婚育证明》在本地有效期满。
现居住地为流入成年育龄妇女出具的《婚育证明》,在办证机关所在区(市)范围内有效。
现居住地为流入人口办理《婚育证明》,应在封二注明“在…范围内有效”。
(2)程序
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接到当事人申请后,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流入成年育龄妇女即时出具《婚育证明》。
现居住地为流入成年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后,应书面通知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样本
基本信息和婚育证明一样。现无子女,望给予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卡。
公示十天无异议,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年月日
2未婚未育
婚育证明
兹有我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属未婚无违法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3已婚已育婚育证明兹有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于某年某月某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于某年某月[3]某日政策内生育第一胎男孩(女孩),现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为宫内避孕节育器(或工具或药具),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办婚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