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局的全称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城管”,是政府行政机构,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1.环卫保洁提质扩面。一是严格推行落实环卫保洁作业标准,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采取洒水降尘、高压冲洗、道路洗扫“三位一体”作业方式,降低扬尘污染,提升了环卫清扫作业水平,确保每平米路面尘土不超过5克,瞬间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十分钟;二是提高日常清扫保洁值守标准,实行双班制,环卫工作全覆盖、网格化、常态化,环卫机械化清扫率达80%以上;三是清理整治城区道路两侧、背街小巷、铁路公路、工业园区及周边多年积存的各类垃圾4.8万余吨,保持了城市的干净整洁;四是通过多角度、多媒体、多频次广泛深入宣传,告知引导市民到指定点位投抛垃圾杂物;五是加大督办考核力度,确保各类垃圾即产即清。
2.广告管理更加规范。一是利用户外载体制作公益宣传广告3万余条;维护、清理和更换破损违规广告、过期户外广告1万余处;二是设置机场路出口、林荫大道与机场路交叉口、林荫大道与世纪大道立交桥处、开元名都转盘4处擎天柱户外广告,重点宣传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创城相关内容;三是“迎庆”前夕,在沿线道路两侧设置244面迎庆道旗。
3.环境整治持之以恒。着力加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沿街促销、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城市乱象的整治力度,采取以节假日、重大活动、主要部位为重点,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综合整治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等措施,规范和消除城市乱象,取得明显成效。清理各类流动摊点、店外店3.2万余处;施划停车位3300个,安装限位器430组,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1.5万余次,下达《违法停车告知单》2200余份,拖移违章停放车辆800余次。
4.疏堵并举便民利民。在全市增设了11个临时蔬菜市场、标准便民市场,采取限时、错时开放等管理方式,引导方便市民固定经营、有序消费;在滨河新区内设置2处便民烧烤区域,委托物业服务公司直接管理,全面负责烧烤摊位的分配及安全事宜;设置便民服务站4处,为市民提供雨伞、常用药品等应急用品,累计服务500余次。
5.亮化景观增光添彩。一是甘德尔山Ⅰ期亮化项目灯具安装已80%(点光源安装约20万个,投光灯安装240套);二是乌海湖大桥Ⅱ期亮化项目共安装激光灯6盏、L1线性投光灯20480套、L2线性投光灯8720盏、L3线性投光灯1520盏、D1三是3080%四是679320
加强规划监察执法工作。一是加强评审建设项目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对我市46个在建评审建设项目建立了《跟踪记录卡》,并严格落实责任到人制度,按照“日巡查”要求,随时掌握工程进度,记录巡查日志;二是严把建设节点,紧抓验线关。完成地表验线24处,基底验线26处,正负零验线39处,对未经规划放线或验线不符合要求的6个项目下达限期整改,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三是设置实体景观墙,打造亮丽风景线。创城期间,针对重要街路及长期内无法开工工地的彩钢围挡,督促相关单位拆除不符合要求的彩钢围挡4600延长米,设置实体景观墙2160延长米,实体景观墙围挡率达到找总结之九十以上;四是加强出入口硬化的监督管理,减少扬尘污染。督促施工单位洒水降尘60余次、绿网覆盖渣土27处,完成出入口硬化36个,不满足硬化条件的,均已加设清洗、降尘设备。
(三)狠抓违法建设行为的管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我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违法建设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建立健全违法建设管控网络,建立防控违法建设举报奖励机制,深入发动村镇、街道、社区、小区和居民参与违法建设联防联控,把违法建设防控工作重心,从被动式的拆违向主动防违控违转移;采取分片承包、责任到人、错时延时巡查、节假日巡查等办法,对违法建设力求早发现、早制止、及时依法拆除。截至目前,拆除违章建设2740平米,拆除网围栏7410延长米。
(四)加强党建工作。大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纪律教育整顿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及十九大精神,积极采取读原文、理论研讨、对照检查、建章立制等措施,确保了“两学一做”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的效果;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等制度,党组决策水平、领导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有效规范了基层党建秩序,提升了基层组织自身建设水平;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了廉政文化室,组织参观了廉政教育基地;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及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开展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书法竞赛等活动,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市容市貌的管理标准不够高,精细化手段不到位,管控效果不平衡。景区周边、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等地环境管理还未形成常态化,次要街路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市民随意乱扔乱丢、车窗抛物、乱停乱放、乱贴乱挂、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三是城市的功能性基础设施还是跟不上发展的需要。如城区蔬菜瓜果便民市场、停车场、停车位、公厕、垃圾收集转运站点等总体分布不合理、数量不足。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党建和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决策能力和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力度,不断改善我市市容环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党建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党建水平。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制度规定,认真组织各类教育培训,不断强化队伍的素质水平。
(二)推进环卫高标准、精细化作业。进一步增加机械化清扫作业车辆,实现主要街路机械清扫全覆盖。进一步科学划分环卫保洁值守责任区,采取增派保洁人员、加大清扫频次、延伸保洁区域、延长作业时间等措施,有效提标提质扩面。
(三)加大车辆静态秩序管理力度。对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加快完善市内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通过拓展施划停车泊位、开放沿街单位院内停车、恢复地下停车场功能等措施,努力增加停车位数量,缓解停车难问题。
(四)严格控制店外经营、马路市场。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流动商贩的整治力度,确保城区主次干道、人流密集区、学校门口、商场门前以及居民集中区等无违章占道经营摊点。
(五)强化城市规划批后管理,严格规划监察执法。实现从评审建设项目开工验线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做好放验线、项目规划实施、施工工地管理等工作。建立与规划、建设部门定期信息互通制度,确保规划许可、规划设计、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信息能够及时互通。
(六)加大户外广告、商招店牌监管理力度。督促设施单位对破损、违规广告牌匾及时进行维护、清理、拆除,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逐步拆除大型户外楼宇广告。继续加大对公益广告的制作和宣传。
(七)加强夜景照明亮化建设管理。有计划有层次有重点地打造我市夜景灯光旅游产品,继续完善甘德尔山、乌海湖大桥PPP灯光亮化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甘德尔山体夜景灯光表演和乌海湖大桥灯光表演项目,稳步推进城市核心区街道和楼宇景观亮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