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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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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制订2020年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全面提升消费品和服务质量

(一)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县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加强质量监管,持续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二)进一步提升生产领域产品质量

加强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监管,严格生产者质量主体责任,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开展质量问题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引导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进(销)货台账、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问题商品退换货、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加强老年用品、婴幼儿用品的商品质量监管;加强农村日常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提升服务领域质量

实施服务质量监测基础建设工程,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引导网络交易、健康、养老、旅游等服务消费领域经营者诚信经营,有效规范服务行业市场秩序。

三、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一)建立责任清晰的主体责任机制

经营者是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责任制。引导鼓励经营者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和服务责任追溯机制。建设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实现经营者诚信守法、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二)建立自我管理的行业自律机制

发挥行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的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

(三)建立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依法维权。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的作用,通过开展消费者评议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推动落实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现从主要维护消费者个体利益向更多维护整体利益转变。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诚信经营的正面典型,曝光违法经营的不良商家和不法行为。

(四)建立协同联动的行刑衔接机制

公安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和维权工作,处理相关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商标侵权、欺诈消费等经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缩短交通事故的处置时间,避免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确保道路通畅。

四、搭建平台,构建机制

(一)打造完善“四个一”

“一中心”:即建立“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中心”,挖掘经营主体数据,实现旅游、工质食药局等各部门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和行政处罚信息等数据实时传递、无障碍交换、信息共享;“一网”:即建立“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由相关部门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码”:即建立消费市场主体信用二维码扫描查询维权系统,让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经营场所展示的信用二维码,快速查询经营主体登记信息、信用信息、监管信息和经营信息;“一平台”:即建立一个微信公众维权平台,引导消费者通过扫描商家二维码的方式进入消费维权平台,快速解决消费纠纷。

牵头单位:县工质食药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发改经信局、县旅发局、县公安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农牧局、县卫计局、县文广新局、景区管理局。

(二)用好一店一码

在11个特色街区、景区、市场、商场、企业、推行“一店一码”运用,建立放心舒心消费微信公众平台,实现11户参创经营主体“一店一码”全覆盖(一个经营主体一个微信二维码)。

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工质食药局、县发改经信局、县旅发局、县公安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农牧局、县卫计局、县文广新局、景区管理局。

五、打造品牌,促进发展

(一)做优旅游品牌

强化旅游软硬环境建设,大力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全域旅游建设,大力强化“三态三微”建设,树立全域、全时、多元旅游发展理念,整合全县旅游资源,挖掘旅游文化内涵,推行差异化发展模式,开发具有多样化、差异化特征的旅游产品。精心谋划和实施精品项目,加快培植一批新的龙头带动景区,带动全县旅游组团化、联动式发展,强化品牌打造,优化产品供给,提升旅游品质,提高旅游舒适度,做优旅游品牌。

牵头单位:县旅发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发改经信局、景区管理局。

(二)做优区域品牌

以做优做强做大“净土”区域品牌为核心,加快全县农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积极申报“三品一标”,建立完善县级、县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认定和支持架构,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营销组织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抓好县生态农产品协会、牦牛产业联盟等产销团体的规范、有效运转。

牵头单位:县农牧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发改经信局、县环林局、县工质食药局。

六、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心舒心消费创建工作

(一)开展旅游行业放心舒心消费创建工作

以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宾馆等场所和经营单位为主体,培育一批放心舒心消费示范景区、示范餐饮、示范酒店。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抓好《省旅游经营服务严惩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意见》《县旅游不良信息公示制度》《县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县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落实,强化行业信用约束。

牵头单位:县旅游发展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政府法制办、县工质食药局、县发改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景区管理局。

(二)开展食品药品行业放心舒心消费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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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为着力点,培育打造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典型,树立行业标杆,提升食品安全放心度。加大食品生产源头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引导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扩大“明厨亮灶”建设覆盖面,创餐饮消费服务品牌,严厉查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流程监管。

牵头单位:县工质食药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环林局、县农牧局、景区管理局。

(三)开展通信行业放心舒心创建工作

推进光纤通道建设和宽带扩容工程,着力加快宽带和4g网络建设,扩大交通沿线网络覆盖面。规范通信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立通信服务承诺、消费投诉首问、先行和解、先行赔付等快速维权机制,依法查处通信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牵头单位:县发改经信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消委会。

(四)开展快递行业放心舒心消费创建工作

强化快递行业诚信品牌培育。严格快递许可,推进快递网点标准化建设,指导快递企业争创“放心舒心消费快递示范店”,打造一批形象统一、设施齐全、服务规范、安全放心的快递业示范网点,促进快递业发展。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规范快递服务经营行为,健全快递企业信息监管机制,提升快递行业服务质量,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健全快递投诉快速处理机制,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工质食药局、县消委会。

(五)开展交通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引导交通行业经营者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交通运输服务质量的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运输秩序;加强对车辆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透明、净化维修市场环境,完善机动车维修服务领域的监管规范和有关标准;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景区管理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

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作用,共同研究解决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共创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考核

加强对放心舒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推广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创建工作政策和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考核力度,量化考核标准,切实把创建工作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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