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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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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的指导帮助下,市水利局牢固树立“走在前列”的工作理念,统筹做好水利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支撑保障能力。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市水利局被省人社厅、省水利厅、省公务员局表彰为全省水利工作先进单位,成功创建全省第一批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单位。

一、2020年水利工作情况

(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圆满完成。争取到中央和省水利资金9.09亿元,完成重点工程投资14.45亿元。沂河河湾和袁家口子水源工程建成蓄水,费县桥庄水库等4处雨洪资源利用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增加水资源拦蓄总量1.36亿立方米。76座灾后小型水库、390座塘坝实施了除险加固,完成了温凉河等6条中小河流治理和费县石沟、河东区石拉渊2处拦河水闸改建。

(二)抗旱防汛工作成效显著。落实防汛责任人15464人、三支防汛抢险机动队6444人。全省首个市级标准化物资储备仓库建成使用,储备防汛物资价值5491万元。科学调度水利工程,确保了全市安全度汛,37座大中型水库汛末蓄水达11.92亿立方米。岸堤水库蓄水达3.2亿立方米,保障了中心城区供水安全。

(三)农村水利建设稳步推进。投资2.45亿元,实施了郯城等6个国家级小农水重点县和葛沟等4处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恢复改善灌溉面积25万亩,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扎实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改善25.6万农村居民饮水条件。

(四)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方案和建立四级河长体系,1211条河流纳入河长制管理,设立河长9446名,设置河长公示牌3136块。开展“清河行动”,排查和整治各类问题9294处。23条市级重点河道“一河一档”建立。

(五)水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快。完成19条小流域26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治理。新增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2处,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达到30处。开展农村汪塘生态化整治,综合治理汪塘204座。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顺利通过验收,沂河入选全国首届十条“最美家乡河”。

(六)水利行业扶贫力度加大。完成78个省定贫困村饮水扶贫项目,支持贫困村整修农田802公顷,加固病险塘坝60座。投资1.39亿元,启动了的莒南、兰陵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实施贫困移民扶持项目39个,贫困移民全部脱贫。

(七)水行政管理持续加强。严格落实“三条红线”,强化1493个重点取用水单位用水管理和91个重点水功能区、11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价,整治入河排污口81个。大力推动标准化工地创建,7个县区开展了代建制试点。莒南、沂水创建为省级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县。

(八)水利改革不断深化。《XX市农田水利管理办法》、《XX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XX市水权及水权交易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等改革性文件制定出台。印发了《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水利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完成了第一批水利风情小镇(村、园)和第一批市级水利风景区评选命名工作,开展了水利历史遗迹和水文化挖掘保护工作。

虽然一年来,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解决。主要是:一是受投资计划下达时间晚和前期工作程序复杂影响,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不够到位,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比较严重。三是防洪减灾薄弱环节依然存在,还有2座大型水库尚未完全除险,部分小型水库存在安全隐患。四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还需深入落实,用水管理、节水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20年水利工作计划

2020年,全市水利工作的思路目标是:认真贯彻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补短板、求创新、上水平,统筹推进水利建设、水利管理、水政执法、水利改革等各项工作,努力打造“安全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法治水利、文化水利”五位一体的现代水利体系。恢复新增雨洪资源利用能力1亿立方米,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6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8平方公里。

(一)坚持统筹兼顾,打造安全水利。编制完成全市水安全保障规划,启动河库连通等重点项目论证前期工作。加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智慧防汛”项目建成运行。抓好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开工祊河左岸防洪堤工程,治理蒙河等3处中小河流,实施窑上等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新开工5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强岸堤水库蓄水管理和8万吨一期饮水工程上延管护,启动第二水源地建设,开展贫困人口饮水解困和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二)坚持富民兴临,打造民生水利。实施兰陵、沂水、费县、平邑、沂南、莒南、临沭等7个小农水重点县和会宝岭、小埠东、昌里等3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工作,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6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万亩。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进一步加大库区移民村和水利扶贫工作力度,按时完成莒南、兰陵移民避险解困试点任务。

(三)坚持人水和谐,打造生态水利。严格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中型灌区农业取水许可发证工作,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和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继续落实河长制,对照“一河一策”方案开展市级23条重点河道针对性治理,完成河道警长设立,进一步健全河管员队伍,年底全面完成河湖确权划界工作。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完成国家级、省级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创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3处、省级水利风景区1处。

(四)坚持深化改革,打造法治水利。落实《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安排,总灌溉面积20%完成农业水价改革。抓好蒙阴、平邑、费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年底通过省考核验收。开展1-2处水权交易制度建设试点。推动水利立法工作,组织做好河道管理立法调研。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水政执法网络体系和联动机制,协调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推进标准化工地创建,加大质量和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水利工程生产安全、秩序良好。

(五)坚持创新发展,打造文化水利。做好水利遗迹、水历史文化调查保护利用工作,筛选价值较高的水利历史遗迹实行立碑挂牌保护。壮大水利+产业的路子,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水利服务业,打造沂蒙“水利风情”生态旅游品牌。做好水利风情小镇(村、园)和市级水利风景区申报评选。配合筹建“沂蒙水利建设展馆”,拍摄高质量的XX水文化建设专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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