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公安局将推进XX公安“互联网+”工作作为我局2020年重点工作和公安改革重要任务,特别是自5月26日全流程业务上线运行后,紧跟省市步伐,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立足当地实际,坚持管理服务与宣传推广齐头并进,使得XX“互联网+”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组织推动方面。
县局成立了陕西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指挥中心主任主管,网站办一名专职民警具体负责推进“互联网+”工作的组织、衔接、监管和考核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XX县公安局关于推进全局“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XX县公安局关于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XX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民警在网上等您”—XX“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集中推动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要求,层层落实了各单位。
二、在管理培训方面。
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工作要求,对县局及各窗口单位负责“互联网+”业务人员落实了AB岗职责,并实现了县级管理员每日上下班四次登录平台查看监督,业务民警每日定时登录平台处理业务预约办理及留言情况。建立XX公安“互联网+”工作微信群,及时将平台操作情况进行交流通报,并定期组织管理操作员进行专题培训,保障了平台操作办理无失误。今年来,后台共受理户政业务预约3件,办理申报业务4件,回复网民信件5件(主要为交警、户政),集中组织专题培训2次。同时,将“互联网+”工作纳入全局每月考核细则中,对承担单位每月工作情况从宣传推广、操作应用、服务办理、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打分考核,并先后两次组织专人深入基层窗口单位进行指导检查。
三、在宣传推广方面。
统一设计制作了XX公安“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窗口提示牌、展板和宣传册,在出入境、户政、车管所等窗口单位设立服务窗口,落实专人向群众解答网站咨询和操作办事流程。组织治安、交警、户政、出入境等单位在城区设立宣传点,展开集中宣传活动,并要求各派出所每月在辖区集会开展一次上街宣传,并借助入户走访等形式与群众进行面对面宣传。同时,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自媒体的宣传优势,通过XX电视台、广播和公安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扩大宣传范围,营造全方位宣传氛围。今年来,先后制作展板6块,印刷宣传彩页1万余份,悬挂横幅25条;组织开展全局集中宣传3次,各所辖区宣传24次,入户走访宣传3500余次;利用微博宣传5次,微信宣传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