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区的安排部署,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要大力度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打消黑恶势力犯罪气焰,营造平安、幸福、美丽的法治城区。制定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昭示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 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宣传与扫黑除恶相关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宣传各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宣传黑恶势力的概念、危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及时工作成效。
(三)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宣传、宣讲经过政法机关选取的已侦破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广泛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三、 宣传形式
1、开展集中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的形式,集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通过“法律七进”宣传扫黑除恶。在开展法律进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各项活动时,重点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及相关内容。
3、开设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栏。
4、对扫黑除恶案件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四、 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2、立刻行动,抓紧落实。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扎实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禁止拖靠不办、走形式、弄虚作假。
3、宣传活动及内容要经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并及时报送相关活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