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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森林防火的倡议书

| 梓豪

森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这里,储存着我们赖以生存的水分,这里,释放着维持我们生命的氧气,这里,吸收着危害我们健康的气体。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注意森林防火的倡议书,希望大家喜欢。

注意森林防火的倡议书

注意森林防火的倡议书(篇1)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又是一年青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又迎来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清明节。为了秉承传统文化,树立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保护美丽家园,在此,我们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近年来,我镇林业建设蓬勃发展,林业生态效益日渐显现。然而由于用火不慎而引发的森林火灾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保护林业生态成果需要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让我们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争做护绿使者,用实际行动为打造绿色人居环境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上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等行为已成为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

三、加强自律管理,消除火险隐患。我们在祭扫活动中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绝对服从森林防火人员的管理,不在林区吸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对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加强监管控制,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全镇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要用文明缅怀、关爱森林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护绿的带头人,为建设美丽和谐新芒东作出我们的贡献。

注意森林防火的倡议书(篇2)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保护伞,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宝库,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春天是郊游踏青的美好季节,同时也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易发期。为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植被,建设美丽生态峨山,在峨山县20__年森林草原防火进校园活动启动之际,特向全县中小学生发出森林草原防火倡议:

一要当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员。积极参加“森林防火进校园”系列活动,争当森林防火小宣传员,向家长、邻居、亲戚、朋友宣传防范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以“小手拉大手”影响、带动和辐射周围的人牢固树立森林防火意识、自觉履行防火义务。

二要争做森林草原防火小标兵。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规定,严于律己,坚决杜绝野外玩火,用自身行动成为模范遵守森林防火要求的小标兵。

三要成为森林草原防火小卫士。劝阻家长、游客林区违章用火行为,发现森林火险及时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或立即报告家长、老师,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齐心协力,保护大自然·一起向未来!

注意森林防火的倡议书(篇3)

全区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清明时。2022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保护我区青山绿水、开展清明文明祭祀、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文明祭扫新风尚,确保度过平安、健康、节俭清明节,我们倡议如下:

一、注重疫情防控,过“健康清明”。面对当前疫情多点散发的严峻形势,全区上下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大力倡导在祭扫中戴口罩、少聚集;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扫健康码、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措施。要劝阻中高风险区或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来华祭扫,主动为其提供代扫服务,确保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倡导绿色祭祀,过“节俭清明”。继续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和改变烧纸焚香、点烛点烟、燃放鞭炮等不良祭祀方式和陈规陋习,大力倡导“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及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重温家训等生态文明的新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做到绿色祭扫、节俭祭祀,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以推动全区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三、倡导网络祭祀,过“开明清明”。新时代新风尚,新观念新形式。大力倡导利用微博、微信、“时空信箱”等网络平台,提供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云祭扫等便民智能服务祭祀方式,传播故人留下的好家风好家训、追忆故人生前的感人故事,表达对故人的思念、感恩和敬仰,教育后人,继承其坚强意志、传承其优良美德、广大其光荣业绩、完成其未竟事业,为国家、社会和家庭多做奉献。

四、倡导安全祭祀,过“平安清明”。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多发期,星星一点火,可毁万亩林。大力倡导在林区祭祀不烧纸焚香、不点烛点烟、不燃放鞭炮,禁止任何火源进入林区,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实行错峰祭扫,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祭扫人员要做好个人人身安全防护,做到安全文明祭祀,守护我区森林资源安全。

全区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广大党员、团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绿色文明祭祀和疫情防控的先行者、带头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争做守护秦岭生态安全卫士,为推进全区殡葬改革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做出贡献!

注意森林防火的倡议书(篇4)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又是一年清明时,为有效遏制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护好全县百万亩森林资源,建设绿色美丽陵川,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__县政府封山禁火令,坚决杜绝在所有有林、有树、有草的区域及外沿300米内,进行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用火,以消除火灾隐患,保护森林安全。

二要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树立文明的祭奠理念,大力提倡通过植树、种草、献花、挂压纸等文明方式来践行孝道、寄托哀思,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要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和谐陵川、美丽陵川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乌兰察布、大同、张家口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__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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