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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党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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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公开承诺制是保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载体。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税局党员承诺书,仅供参考。

地税局党员承诺书篇一:

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权力观,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依法依纪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以权压人、不越权办事、不玩忽职守,自觉接受监督。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委书记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分工负责、带好队伍,认真完成上级部署或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铸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稽查队伍。

4、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调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心、事业心,充分发挥 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严格廉洁自律,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含购物卡)、贵重物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等娱乐活动,不隐瞒个人重大事项,不超标配车,不违反规定公车私用。

6、严格廉洁从政,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借自己之名谋利,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生日、婚丧嫁娶及乔迁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7、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不贪图享受,不腐化堕落,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动,慎交朋友。

以上承诺尽请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地税局党员承诺书篇二:

地税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贯彻落实党员公开承诺制。

一是立足党员自身工作实际,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针对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推动税收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确定公开承诺事项,保证承诺事项兑现;书面承诺与口头承诺结合,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带头书面承诺,其内容和标准高于一般党员,无职在岗党员结合设岗定责开展承诺,由局党支部登记备案。

二是在网络、宣传栏、显示屏、工作牌等媒介上,公示党员公开承诺书。将每一名党员的姓名、承诺内容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量力而行,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进行承诺,做到承诺事项具体实在,简明扼要,切实可行,保证诺必践、践必果。

三是广辟举报渠道,接受公众监督。在公开办税场所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听取干部群众对广大党员公开承诺事项的意见和建议,激发党员带动群众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情。

四是建立考核制度,落实考核结果。定期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公开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对举报的情况一经查实,坚决处理绝不手软,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承诺落实到位。

地税局党员承诺书篇三:

xx区地税局第二税务分局全体税务干部向所辖纳税人和行风监督员在此公开承诺。

在廉洁自律方面做到:

一、廉洁奉公、严格执法、秉公办事、依法征税。

二、不利用职权在纳税户中吃、拿、卡、要、报。

三、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及其他财物,不向纳税人赊欠任何钱物。

四、不巧立名目乱摊派、乱收费、乱处罚。

五、不向企业推销商品或低价购买商品。

六、不接受纳税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七、对纳税人税收检查时,坚持做到双人上岗并出示税务检查证。

八、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工作人员“五项禁令”和各项廉政规定。

在文明服务方面做到:

一、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对纳税人申办的涉税事项,由首办责任人负责按规定办理或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立即受理;对手续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受理。

二、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对纳税人申办的12大类70多个涉税事项,经审核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严格按“两制”规定的限办时限办结。

三、实行办税“九公开”。

四、对于一些重大项目投资,急办的、残疾人等办理涉税事项,实行绿色通道服务。

五、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申请减免税的纳税人,及时受理,按规定限时办结。

六、税务人员工作期间要着装上岗,使用文明用语。

七、接待纳税人要举止端庄,行为得体,服务热情。

八、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依率计征,依法办事。

九、税务人员不得故意刁难纳税人,相互推诿或拒办涉税事项。

十、对纳税人咨询热情接待,认真答复,积极解决。 真诚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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