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是无人不晓的大作家,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树人。1918年,他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小说――《狂人日记》。
经过这本书,我发现他的文章很有特色,必须很认真地去看,一不留神就会看不懂,也是很值得揣摩的文章。
“狂人”也就是“疯子”。他先怀疑赵贵翁和街上的男女老少要吃他,又觉得他大哥也要吃他,甚至还猜测他的妹妹就是被大哥他们吃掉了。我看这篇文章的第一感就是恐怖、吓人。看着看着就像被它迷惑了似的,怀疑是不是真的有人是吃人的人。那是多么黑暗的世界呀!竟然能把一个普通人变成一个狂人。异常是文中最终一句话:救救孩子……喊出了鲁迅的心声,千万不要让下一代的孩子再遭受这样的不幸。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很庆幸生活在此刻这样完美的社会里,真的很珍惜此刻的生活,此刻的学校和朋友们。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感觉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在他的心中考上科举是他一生的追求,在我们看来这是再幼稚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以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与众不同的“姿态”。但只有在酒店中他才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平常他都是替别人抄书,跟比自己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所以只有到鲁镇的酒店里去他才能感到满足,得到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鲁迅不愧是文学大师,写的文章不但面上有一种意思,更多的是内在的含意,他写的文章很有味道,让人细细品味,能让人悟出道理,但他字面上不表达,全藏在里面。所以读他的文章能让人提高一个档次。
我读的《狂人日记》便是他的作品之一,故事是这样的:某人的村子里一人被吃了,吃人的那伙人便盯上了他,之后他发现吃人的那伙人中有他的哥哥,他记得他哥哥以往说过人肉多么好吃,最终他发现一些小孩也盯上了他,他便呼喊:必须还有小孩没吃过人肉,救救哪些小孩吧。
我觉得吃人的那伙人就像当时的日本鬼子,一些跟着那伙人的人就是汉奸,那些没被吃的人就是当时的中国人,这篇文章的深处充分表现着当时中国人的软弱和日本鬼子的嚣张,人们人心惶惶就像当时中国上下的情景。这样的文章能让人深受启发,是十分值得我们读的好文章。
作品通过狂人的形象,尖锐地揭示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小说在艺术方面非常具有特色,就是鲁迅所说的“格式的特别”。
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借实行虚,以虚证实。小说选取狂人作为主角是个十分精心的安排。在黑暗势力陈陈相因地压在人们头上的那个社会里,一切都已经习惯了,一切都视为当然。鲁迅有意通过“迫-害狂”患者的感受,通过他在精神错乱时写下的谵语,从某些“人吃人”的具体事实,进一步揭示了精神领域内更加普遍存在的“人吃人”的本质,从而对封建是社会的历史现象作出了惊心动魄的概括。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拿起他的散文真还担心读不懂,翻开第一页,静静地读了起来.......
文章不是很长很长,分为好几篇,每一篇都是一天所写,就像是日记一样,从这个“狂人”的日记中,我们看出了一个人吃人的社会,所有人都想着如何去吃人,就连自己的亲人都要吃自己,每天都是惊险的一天,都有人惦记着要吃你,描写出了一个可怕无情的人吃人的社会,黑暗恐怖让人害怕的一群人,读来让人胆战心惊。
然而一个文本在它被创作完成之后,便脱离了作者成为独立存在的事物,因此在不同的时代中,不同的读者将会有不同的解读出现。正如世纪末的今天,在我的眼中,《狂人日记》可以解读出的第三层意义:这就是狂人“对人类的深层批判”。
依然是通过“狂人视角”关照周围世界的真-相:敢于对世界和人生做抽象思考的狂人,发现了人与人之间提防、倾轧、残杀,并且已经成为一种难以扼止的恶性循环: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于是狂人呼吁人类和睦相处: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然而: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呻吟,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
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人,这个社会多么的无情和残酷,不顾亲情,什么都不顾,只是去想着如何去吃人。
联系鲁迅先生所处在的时代背景可见当时真是的社会就像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人吃人,残酷黑暗,老百姓就像那要被吃的人一样,毫无防抗之力,而那时的政府就像是吃人的人,残酷无情。生活在这样之中的人除了折磨就是站起反抗,可是国人的心早已沉睡,鲁迅先生就是用这样的文章来唤醒国人的心,使中华民族站起来,奋起发抗。
读了鲁迅先生的文章,我仿佛又回到了那就社会,了解了那时的社会,是我对鲁迅先生这个人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我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样会如此残忍呢!可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能够壮壮胆子。直到最终,鲁迅最终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明白那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我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我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封建制度是一种落后的制度”。是啊!封建制度就是吸血鬼,食人魔。
狂人总是以为有人要吃了他,就连他的亲人也不列外!亲兄弟本应互相帮忙,齐头并进,可狂人的大哥在封建思想的毒害下,对狂人有偏见,也要“吃”他!
鲁迅写这篇文章以一个疯子的角度,从一个疯子的眼中看清这个世界的黑暗,还原了一个吃人的封建社会。他身边所有人要“吃”他,实际指地主和官僚迫害农民、穷人。这样就成了恶性循环,穷人更穷,富人更富!
然而,狂人也是指那些对抗封建社会的“疯子”。文中那些人用世俗的眼光看他——疯子。如果有革命精神的人看他——已觉醒的人。狂人虽然神经错乱不清,但又有过人的思想。他从“仁义道德”中见到了吃人,揭开了封建社会的面纱,对人民的残害,可却说自我“仁义道德”,可笑!
狂人,不狂!在时代的推动下,他的想法已被证实!在那个年代,他以超前的胆量说出这样的话,他敢于挑战传统的权威,这个人,他狂吗?
生存的意义在于打破这个局面,而不是等着被吃!可像狂人一样的人太少,去了,无疑是飞蛾扑火,也会被“吃”.
“救救孩子”这句反映出鲁迅先生渴望革命,同时,那个时代也需要革命!
五四新文化运动留给国人的是反帝反封建,而他就是新文化运动的伟大旗手、奠基人。他用白话小说对人吃人的封建制度进行猛烈的揭露和评击,他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他,就是鲁迅。
从鲁迅的杂文中可以看出鲁迅一生中思想最成熟的岁月,也可以说倾注了他大部分生命与心血在此创作中。翻开《鲁迅杂文选》,认识到爱国的伟大文学家最受争议的一面。
初读鲁迅的杂文,读到的也许是对它的不理解,但渐渐的发现杂文取材广阔、形式自由、短小精悍、语言精炼,达到了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结合和完美统一,形成的是鲁迅独特的风格。
鲁迅的杂文被称之为“讽刺的艺术”。鲁迅杂文的讽刺艺术之一是夸张。从中看出,他将日常生活中“不合理,可笑,可鄙,甚至于可恶”,但又是“常见的,平时谁都不足为奇的”人或事,“用了精炼的,或者简直有些夸张的笔墨”艺术地写出某一群人的真实来,有意识地夸张被讽刺对象的某一方面,使起特点格外突出,达到讽刺目的。
鲁 迅杂文的讽刺艺术之二是反语。从表面上看是对于人或事物的肯定和赞美,而实际上是否定以及讽刺,这种手法往往用来表达憎恨和愤怒的感情,具有强烈效果,让人读起来,不禁为之一笑,就如鲁迅自己所说的那样:“我因为自己好作短文,好用反语,每遇辩论,辄不管三七二十一,便迎头一击。”
讽刺艺术之三则是比喻。鲁迅的杂文中可以看出有政治的特点,但并不是完全系统地进行论证,而是经常以比喻手法,形象生动含蓄地表达自己内心的情感、态度。这些比喻使得文章读起来具有强烈感染力和讽刺意味,有种恰到好处,画龙点睛的作用。
鲁迅杂文的讽刺艺术之四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即用对方的话来攻击对方,找出对方相矛盾的说法和行为来讽刺对方。
乍看杂文,分成了许多小标题。第一篇的《热风》是第一本杂文集;第二篇《华盖集》作者将迫害和围攻比喻成交华盖运,在调忾中体现了辛辣的讽刺,表现出对敌人的藐视和嘲弄;《坟》则是一种比喻了;第四篇《而已集》表达他对敌人的极大愤慨和决心用手中的笔同他们斗争的决心;而《三闲集》可看出鲁迅先生明确批判立场和针锋相对的批判作风;《二心集》则表明了自己对统治者怀有“二心”,与他们势不两立而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的决心和勇气;《伪自由书》以时事短评为主,这是运用反语;《南腔北调集》以作为对那些无聊文人攻击的回答;辑入《花边文学》里的杂感,全部是以在报刊上发表过的短评,是鲁迅对于社会批评的进一步开拓;《且介亭杂文》表达了先生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黑暗社会的愤慨和帝国主义丑陋行径的不满;最后一篇《集外集》可看出是作者对其作品的态度。
每个人的思想是不同的,而鲁迅通过杂文这把锋利的“剑”来反映他的思想和实现他的革命目的。他的杂文,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是匕首,是投枪,是能和读者同杀出一条生存血路的东西”。
杂文给的启示数不胜数,读完鲁迅先生的杂文似乎看透了中国那一时期的历史、文化、思想……最后只能感慨一句:杂文一点儿也不杂,而是完美的思想统一!
鲁迅先生作为五四新文化的先驱和中国最伟大的革命家之一,他的作品虽为后世称颂,可真正继承其革命精神衣钵的人在当代却太少。我在几近成年之时才拜读他的名作《彷徨》,说来也是惭愧。
彷徨一词意为“来走去,犹疑不决,不知往哪个方向去”,反映了鲁迅此时在革命征途上的迷茫,作于五四新文化运动阵营分化时期。里行间充斥着现实与理想的冲突,以及各类人违心的选择。我个人尤其对《在酒楼上》和《伤逝》感触极深。
《在酒楼上》讲述了主人公与朋友的一次偶遇长谈的经过。从朋友的言语中不难发现,他也曾是一个会为了国家前途命运,与他人争执不下,乃至拍案而起的爱国青年。那是那个时代,甚至当代许多青年人形象的缩影。不得不说,每每想象这样的人物,仿佛看到了样板戏的宣传画,人人右手举至胸前的画面,很理想化。然而,就像大部分人一样,他不可免俗地沦为一个麻木为生计的人。结尾的环境描写——“屋宇和街道都织在密雪的纯白而不定的罗网中”,前途的不定,心中的彷徨便融于环境描写之中了。
《伤逝》描绘了涓生和子君两个虚构人物的爱情故事。实则涓生更像是现实中的鲁迅,而子君又何尝不是许广平的化身呢?在故事中,原本与主人公同为战友的子君,最终由于长期持家,抹去了本来锋利的棱角,以致最后完全退化为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对于涓生的话越来越不能理解。两人的感情最终破裂,子君的生命也或多或少因此而走向了灭亡。这是鲁迅惟一一篇写爱情的小说,或许鲁迅预见了自己与许广平相似的命运,而破例为自己的爱情提前写了一篇“缅文”。
以这两篇小说为代表,再加上《孤独者》等,都在描述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革命者因为艰难的生活,忙着寻求生计而忘却了对于信仰的忠诚,变得驯化,理想与现实的天平向后者倾斜。而当时的社会现实就是许多新文化运动的支持者,看到社会有了一些进步便停滞了,全然没有马丁.路德金面对不公时“绝不满足”的呐喊。国民性中的种.种劣根性,是鲁迅一生的敌人和口诛笔伐的对象。然而今天呢?我们有任何实质性的进步吗?只能慨叹一句伟人已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