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司法局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安监局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的方针,以人为本,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坚持狠抓安全生产管理不放松,顺利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政工股、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干警一起干的齐抓共管工作局面,确保了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局对各乡镇司法所、机关各科、室、处实行了严格的目标管理,完善和健全了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了“一岗双责”、“一票否决”等制度,保证了安全生产各项责任的落实。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一)结合“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将安全生产法制宣传纳入全县法制宣传整体规划。一是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和开展“送法下乡、普法赶场”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全县安全生产的法制氛围。二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为主题,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的咨询。各乡镇司法所积极采取法制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收到良好效果。通过安全生产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公民的安全法制意识。
(二)继续当好政府、企业及个人的安全法律顾问,切实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为基层政府、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业主) 316家(名)担任了常年法律顾问。在法律顾问工作中,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认真贯彻县局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列入顾问工作的重要内容,对预防事故的发生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在办理涉及安全的法律事务和调解纠纷矛盾中,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县没有因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纪律或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处理不当的事件发生。
三、加强基础工作,积极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无安全事故发生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础台帐。严格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基础台帐,积极预防和杜绝安全隐患。
(二)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针对我局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报告制度、紧急处理预案等,使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职工安全知识教育。采取专门培训与“职工学习日”相结合的形式,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安全业务知识、讨论会、专题会议和培训会等。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中的重中之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做好了上海世博会期间和广州亚运会期间的安全工作。同时,针对交通工具,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等容易出现安全事故设施和部位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实施现时整改,做到离开办公室能关门、关电、关窗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今年以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二是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三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