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XX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在省市有关部门、县委县政府和民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及关心指导下,以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为指引,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契机,充分运用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重登记、强管理、抓重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一、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我局坚持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上级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规范程序、严格审批、依法登记。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社会组织137家,其中社会团体6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4家。今年上半年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3家,其中社会团体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
二、组织开展全县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自3月开始,县民政局启动社会组织2020年度年检工作,时间跨度为3个月,年检对象包括全县所有在县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目前年检工作已全面完成,县民政局将在7月底前通过各级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年检结果,同时对年检结果是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社会组织限期3个月整改,对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系统归入活动异常名录库。
三、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力度。
1.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根据《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民政发[2020]9号)精神,2020年5月6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了关于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公告,同时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了初步摸排,对举报线索及时梳理,劝散非法社会组织2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社会组织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加强和规范我县民办幼儿园的管理。6月24日,县民政局、县教育局联合对郝穴镇范围内民办幼儿园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查看了各民办幼儿园的园舍环境、师资配备、安全设施、教学设备、幼儿住宿、财务管理、饮食、消防、卫生、按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一一罗列了整改清单,要求各有关幼儿园对照问题,销号整改,不断提高办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为民政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4月中旬,我局正式启动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通过积极的宣传引导,组织局机关及二级单位、乡镇、村(社区)和其他相关部门共93名工作人员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报考人数位居全市前列,同时为确保考试取得成效,我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邀请长江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师资团队,采取轮训的方式,针对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和社会工作实务的考试内容,进行了为期6天的专题培训。此次活动一是营造了我局重视人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良好氛围;二是为今后一段时期,围绕民政工作主责主业,聚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建立了XX县首家社会工作室。结合XX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同时为致力于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我局在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立了XX县育苗社工室,目前已与荆州市见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参与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选派两名专职社工常年驻点办公,主要负责:一是个案评估。负责协助12355未成年人服务平台信息收集及危机个案评估。二是加强全县困境儿童基本保障。负责协助制定全县400多名困境儿童帮扶方案,重点困境儿童个案帮扶不少于10例。三是负责协助组织10名以上志愿者开展暑期帮扶活动。四是加强评估工作。负责困境儿童综合评估,建立困境儿童一人一档,建好分类台账,负责困境儿童监护责任人能力评估,负责儿童福利主任督导考核评估,评估比例50%。
下半年,为确保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稳中有序、逐步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策划我县首届“共建美好XX·五好女性幸福营”公益创投活动,旨在通过该活动,从心理、社会等方面引领女性同胞走上“好女儿、好妻子、好媳妇、好母亲、好邻居”的智慧·贤惠之路,促进个人和谐、家庭和谐、邻里和谐、社区和谐,创造美好幸福生活,为社会和谐稳定、社区共建共享共治贡献一份力量。
二、开展实施“爱满荆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参照“三助行动”改革创新项目,在一个乡镇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在2个村(社区)建立社会工作室,选派社工常驻村(社区)开展专业服务。
三、建立健全城区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开展志愿者招募登记;建立志愿者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志愿者参加医疗保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应急救援等专业化培训;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对志愿者服务进行及时、准确记录;建立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志愿服务嘉许、回馈制度,保护激励志愿者积极性,不断推进我县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