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和财政目标任务,积极履行财政工作的职责和职能,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切实保障民生需要,加强财政监管,促进了陶厂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财政收入
面对严峻的税收形势,积极关注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密切跟踪财税政策调整动向,加强与国地两税协调配合,强化征管措施,细化收入任务,加强税源调查和监控,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发现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予以解决。预计全年完成财政收入约2570万元,其中国税收入460 万元,地税收入1840万元,财政收入270万元。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合理调度财政资金,重点向民生工程、社会事业、重点工程等领域倾斜。认真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三公经费逐年下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完成一般预算支出 2470万元。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一)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切实做好财政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财政法治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按时报送财政资金监管月报表。认真开展“四清一建”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召开党委会,对历史遗留问题认真研究,财政所根据处理结果进行账务处理,并与各部门核对盘点固定资产,损毁需报废的按程序办理,已实际发生的调整账务处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协调计生、土地、民政、农办等部门,配合县审计局开展镇主要负责人任职三年内的财务审计,对审计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整改到位。
(二)加强三资委托代理
严格按照《陶厂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把好支出审批,按照村级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实行大额发票审批制。要求各村及社区报账员及时报账。根据村财管理制度每月在10号前,各村要到财政所报账,否则资金一律不予支付,确保了农村财务“三资”管理工作全面步入规范化、科学化轨道。自6月16日起,陶厂镇政府委托楚天会计师事务所对我镇10个行政村2020—2020年度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三)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建章立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建立互控制度,相互牵制,互相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四)落实惠农资金政策
截止目前,已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农作物良种补贴、低保补贴、五保补贴、优抚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粮食补贴、综合直补等财政补贴农民资金18个项目51批次,共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1353.3万元。将所有数据分户录入网络版财政补贴农民资金软件,使上级单位能及时掌握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动态。
四、稳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做好20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0个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资金监管督查等工作。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料,10月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全部通过县验收组验收。
五、扎实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积极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工作,始终坚持投保自愿原则,采取直接投保和集中投保相结合的承保方式,推进承保工作精细化。配合保险公司对受灾农户进行现场查勘,严格理赔程序,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赔款足额发放到位。不定期的开展种粮大户和村协保员培训,宣传投保、理赔政策,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
六、强化财政队伍建设
转变职能,认真履行财政服务职能。加强自身修养,为自己充电。根据上级安排,5月中旬至6月初,全所人员轮流参加“皖中六市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班”; 10月下旬,参加市局组织的财政干部执法考试。不断地更新知识,掌握专业技能,拓展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升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中心工作
为政府当好家、理好财,做好参谋。服从党委、政府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参与秸杆禁烧、森林防火、计划生育等各项中心工作。
2020年度财政工作计划:
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紧密配合国、地税部门,全方位、多渠道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坚持统筹合理地调度资金,确保刚性支出,保障民生,强化预算约束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继续开展33项民生工作,确保群众利益最大化。
三、充分发挥一线监管职能,全面监管镇级各项财政性资金,做好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强化内部互控制度,认真进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
四、坚持依法清查、规范管理、有效监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民主理财的积极性。
五、认真落实各项涉农惠农政策,及时准确地将各项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六、坚持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打造亮点工程,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立项、审批,监督各项目施工,完善各项目资料。
七、坚持市场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完善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基础资料,做好投保和理赔基础工作。
八、积极参与镇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做好财政所日常业务。
2020财政所从思想上高度与乡党委、政府保持一致,工作重心放在我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上,在认真完成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认真努力做好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对各项账目进行了及时整理、入账、归档。
2、对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3、按照领导的要求协调、督导、辅助国税、地税按时完成收入任务,1-10月完成收入3161万元,超额完成同比任务。
4、对专项资金按规定落实立项、预算编制、分配拨付,重点确保了涉农资金收支安全,并通过了上级专项审核。
5、及时同银行对账,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有效的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6、无条件的加班加点落实粮食直补工作,核对21个村的65459.85亩地亩数及相关信息,及时为8628个农户发放补贴共达489.1万元。
7,认真做好北京现代征地补偿,中核项目征地补偿等工作,资金已拨付到村,目前正在发放进行中。
8、认真落实乡镇基层补贴,职级并轨,以及公车改革等工作的申报审批工作,确保零失误。
www.zhaozongjie.com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机关纪律方面坚持不到位,出现一些小问题,目前已全部进入整改阶段。二是业务理论知识方面不成熟,有些工作做的不到位。结合存在的不足和今后要完成的工作,财政所将在2020年确定工作计划如下:
1、 进一步加强全所人员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多到上级和兄弟乡镇去学习经验。
2、 勤和税务部门联动,加强税源管理,下大力度进行土地占用税征收,将收入缺口追回来。
3、 积极请示上级为我乡农村民生事业、文化生活等受益项目争取资金。
4、 最大限度为现代项目、中核项目做好服务工作。
xx县国家税务局2020年各项工作,在市国税局和xx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及广大纳税人支持下,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依法履职,正风肃纪,办事公开,提升效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促进党风行风根本好转,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职,服务发展
xx县国家税务局始终将依法治税、严格执法作为工作的“立身之本、执法之基、工作之魂”,不失时机地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加强执法监控,严格过错追究,切实履行税法赋予的职责,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为44户纳税人涉农产品办理减免税,免税销售额23039.76万元;为2户生产型企业办理出口退税40.72万元;符合条件的364户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38.03万元;免征不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增值税3307万元;支持煤炭企业技术改造,办理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760.56万元。
认真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2户企业办理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减免770.68万元;398户次小型微利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减免37.71万元;1户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减免所得额218.83万元;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减计收入459.52万元;预缴申报减免税额68.93万元;为116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办理定期定率征收。
认真贯彻落实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办理符合免税条件车辆3辆,免征税款9.13万元。
认真贯彻落实政策性减免。新办和变更税务登记证的6375户纳税人,免收登记证工本费10.23万元。免收发票工本费7.94万元。
二、正风肃纪,提升素质
着力规范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实行“八公开、一监督”机制,完善一窗通办、大厅即办、全程转办、优先快办、自助即办、短信约办、上门助办、延时等办和领导督办等“九办”服务制,深入企业调研46次,现场解答纳税人疑难问题68件。
受理首问责任制150次,无投诉。推行免填单服务2600次,受理税务登记836户次,变更税务登记123户次,注销税务登记2479户次。网络申报、网络抄报税的比例达99%。受理纳税申报46159户次,填开税票6291份,其中滞纳税金加收837户次,294万元,受理增值税发票认证27838份,受理货运增值税发票认证510份,受理一般纳税人抄报税172户次,受理录入验证三方协议2539户次。
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3329户次1668份;发售普通机打发票5650户次1445181份;受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2份,代开货运增值专用发票510份,代开普通机打发票2350份。受理车辆购置税申报2226户次,征收车辆购置税961万元。受理销号各类文书4930份。
强化领导,确保金税三期工程圆满上线。金税三期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属于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总体目标是完成“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的建设应用。是xx县国家税务局2020年的一项重点工作,4月29日成立xx县国家税务局金税工程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工作,确保8月1日金税工程上线运行,共采集信息900多条,数据补录、清洗、清理3513户次,发票和税票清理512条,多缴、欠税、呆帐核实638条。
自费编印《xx国税特刊》一期250份,将新的税收政策送到纳税人手中。组织培训纳税人5期3600余人次,强化了纳税人的自我纠错能力;纳税人通过服务质量评价器进行评价1800余次,满意率达99.8%以上;通过12366税收咨询热线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168户次。
三、规范程序,办事公开
xx县国家税务局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面对今年经济下滑以及煤炭企业停产整顿的影响,切实采取措施加大企业自查和税务稽查力度,至2020年10月止,组织12户企业进行自检自查,查补入库增值税241.24万元,入库企业所得税0.54万元,入库滞纳金80.95万元;稽查结案5户企业,查补入库增值税16.09万元,入库罚款0.40万元,入库滞纳金5.59万元,企业自查和税务稽查共入库税款、滞纳金和罚款344.83万元。
成立税收风险管理领导机构,对97户企业进行排查风险点230个, 核实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7.76万元,调减增值税留抵税额4488.91万元。补缴增值税11.04万元,补缴所得税2.6万元。
2020年1至10月国税系统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47530万元,其中增值税43935万元,企业所得税2541万元,消费税8万元,车辆购置税1046万元。县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943万元。
四、优质服务,提高效率
xx县国家税务局对外公开信息内容包括:税务机构和职责、纳税人权力和义务、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办税程序、定额核定信息、欠缴税款信息、a级纳税信用纳税人名单、税务行政处罚标准、服务承诺、办公时间、咨询和投诉举报监督电话等。
通过xx县国家税务局政务网站,把税收政策法规、征收管理规定等挂在网上,供学习、交流探讨。全年上报县纪委信息28篇,上报市局被采用信息20篇。按季度对税收收入完成情况、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党建工作活动情况进行了4次公示。利用电子屏幕将税收政策、欠税情况进行公示19次。
今年4月,国地税联合开展第24个税法宣传月活动,以“新常态、新税风”为主题,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税收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接收咨询650人次,征集意见、建议15条。
www.zhaozongjie.com中共xx县国家税务局党总支委员会按期开展“三会一课”活动,按季进行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投身扶贫工作,71名干部对134户“挂包帮”户进行走访,投资115000元解决扶贫点议事活动室的建设、公路维修等的实际困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遵守制度,强化廉政
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之中,认真学习《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云南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县纪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明确党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主体,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与税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研究,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行部署,签订廉政责任书68份,4名干部分别代表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分局负责人、纪检监察干部作xx县国家税务局落实“两个责任”承诺,全县国税系统68名干部向组织(单位)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的承诺,71名干部按照云南监察厅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对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县局党组书记、局长上廉政党课1次,邀请县人民检察院领导进行警示教育1次, 观看警示教育片《狂妄与贪婪》1次,教育干部做到为税清廉,当一名合格的税干。按照《纪检日活动制度》,开展纪检日活动52次,开展廉政谈话4次13人,审批婚丧喜庆事宜报告5件。廉政文化建设包括廉政花园、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文化室、廉政办税服务厅,展示干部廉政文化风采。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三公”经费同比减少13.52万元,下降48%;发文数量同比下降16.7%;会议次数同比下降20%。加强纪律检查,开展明察暗访6次,纪律检查66次。坚决查处问题。强化内控机制,制定内控制度31章235条,借助廉政风险预警监控系统,将298项税收执法工作,118项经费支出纳入系统监控。监察机构全部参与涉税事项审批。严格公务车辆管理,严肃查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问题。切实审核财务管理问题,完成上届局长离任审计工作。
推行廉政监督卡的运用,国税系统干部在开展税收优惠实地核实、纳税评估、定额核定、发票增量、税务稽查等入户执法和管理活动时推行必须向纳税人递交“廉政监督卡”,发放“廉政监督卡”23份,收回23份,电话回访8份,回访率34.7%。回访中,没有发现国税机关及国税干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