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十大攻坚行动”为抓手,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向好。现将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思路简要汇报如下:
一、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总体形势
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统计上报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市政工程建设和工贸行业各发生1起亡人事故,各死亡1人,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有所下降。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重改革: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国家、省、市视频会议精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等。研究审议并通过《中共南谯区委、南谯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关于调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十四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区政府领导及各部门职责,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解决制约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瓶颈问题,着力改革创新,求实求效。
区政府每季度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分析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在各镇、社管中心设置安监站,开发区成立安监分局基础上,今年继续延伸到基层,85个村、社区设置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组织开展为期3天的安全生产专业方面的培训,真正形成了以村(社区)为单位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格局,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
2、重执法:今年,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校园安全、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17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628处,限期整改45处,已整改583处,整改率92.83%。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和高温、汛期等特殊时期,区政府成立督察组,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区9个镇办、32家有关区直单位以及部分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报市级挂牌督办,截止目前,上报市级挂牌督办隐患7起、区级4起,以整改到位并验收消耗的市级督办隐患3起、区级2起。
按照省、市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十大攻坚行动,其中:危险化学品行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大清理工作,全区19家生产或涉及危化品使用企业开展自查,排查隐患59条,已整改53条,邀请琅琊区和合肥市安全生产专家来我区开展互查,共查出20条隐患,已整改15条,未整改到位的,拟对相应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并对存在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工贸行业组织开展有限空间和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摸底排查,确定我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25家,粉尘涉爆企业5家,持续开展水泥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项治理,全区共1家水泥生产企业,7家水泥搅拌站,均按照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再治理,治理工作已全面结束,等待验收。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面,对辖区内17个重点小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有无私拉乱接电源线路现象,停车点周围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是否配齐并保持完好有效等等。期间发现隐患80余处,督促整改隐患72处,对未及时整改隐患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罚,处罚款共计3.5万元。集中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装置,老旧小区改建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装置,截止目前已推动新建改建电动车库(棚)35个,新建电动车充电设施179个,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数176辆。建筑施工方面,开展了各类监督巡查共32次。检查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建筑施工现场受限空间安全专项治理、建筑工程活动板房、围挡墙等设施专项隐患排查、安全文明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等,同时,还不定期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对现场查找出的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停工整改通知书》,截止目前,分别下发62份,28份,实行闭环管理,督促整改,确保检查的实效性。液化气瓶专项治理方面,对各类气瓶充装站、使用单位、检验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单位11家,发现各类隐患2起,责令2家单位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3、重处罚:今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严执法、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强化管理和监管力度,在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严格落实“五个一批”,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一是区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3·15滁州大道工程建设和8·6工贸企业发生的两起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立案调查,共对2家责任单位和6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共处罚人民币66.9万元。二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施集镇一家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个体经营户、乌衣镇茂达气体无仓储经营户违规经营、沙河镇的滁州腾鑫科技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3家进行立案查处,对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立即停止非法违法行为告知书,并共计处罚15.9万元;三是由区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经信委、环保分局、城管执法局、城郊供电公司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分别对开发区管委会1家非法生产企业(砂石厂)、章广镇、施集镇境内1家非法生产“地条钢”和2家小化工企业进行取缔。通过对非法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净化了全区安全生产环境。
4、重基础:一是扎实开展职业健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当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通过专家评审验收15家,尚有5家企业在积极创建中。今年计划完成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和职业病现状评价30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企业40家,截止目前,已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协议28家,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6家,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14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27家。二是加大信息化平台应用,截至目前,在信息化平台上已录入企业信息386家,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移动执法终端实现在线执法达263余次。三是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完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等行业领域的“六项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和《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对1家非煤矿山和4家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风险等级评定。从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机械加工、水泥建材、职业健康危害严重的各类行业,选择9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示范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投入10余万元,择优选择一家第三方具备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为9家示范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四是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在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计划年底实现以上行业企业全覆盖。
5、重培训:按照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南谯区2020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截止目前,已开展了村、社区安全员安全培训和工贸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其余2期培训班将按计划开展。
区安委会在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印发《活动方案》,详细制定了活动宣传时间表,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组织开展了安全发展主题宣讲“七进”、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典型经验现场观摩、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城市安全大家谈”访谈及安全生产南谯行等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二、存在问题
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出表现在:
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道路交通、消防事故仍然多发,防范亡人事故依然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重生产轻安全现象,以及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大量存在,这些都是引发各类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是安全基础薄弱,企业必要的安全投入不到位,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仍然很低,各类安全隐患还很突出,职业病防治任重道远;
四是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存在人少面广和一些乡镇分管和主管安全的人员调整频繁,直接影响全区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工作压力和责任传导不到位。少数地方和单位“三个责任”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存在“上紧下松,时紧时松”、“政府热、企业冷、上面热、下面冷”等问题。
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原因还是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创新不足。对此,我们必须要保持清醒,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对待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发展,自觉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使命感。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全力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全面压实安全生产各环节的责任。
(四)常态化、制度化、实效化的开展安全生产“十大攻坚”行动。
(五)以“打非治违”和“六打六治”为抓手,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六)以“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夯实全区安全生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