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医院保密,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的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1) 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 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录音录像、来信、来访笔录;
3) 院长办公会议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其他涉及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4) 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展计划;
5) 院领导在小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主要问题;
6) 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7) 医院财务计划、报表及有关资料;
8) 医院发展的长远规划、重要医疗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9) 重要的基建图纸、资料;
10) 医院节假日保卫工作的安排和布置情况;
11) 其他需保密的事项。